国际关系分析 阎学通 考研笔记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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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途径,将使集体认同更容易实现。

(三)国际体系的类别问题

学界对国际体系的分类标准缺乏共识,国际体系这一概念运用混乱。

第二节 国际格局

一、国际格局的含义

极——指代国际体系中相互对立的主导力量。“极”的概念缺乏共识性的定义,但在多数情况下,人们将一定时期内占支配地位的主导性大国视为“极”。

国际格局与实力结构之间存在差别,国际体系的实力结构是指大国之间的实力对比,这一结构在任何条件之下都始终存在,然而实力结构是处于不断变化中。当实力结构变化处于缓慢状态时,其量变在较长时期内都不会引发实力结构的质变,于是人们将这种相对稳定的实力结构称之为“国际格局”,然而当实力结构处于较快的变动状态,并可能在较短时期出现质变,人们就认为这是国际格局的过渡时期。过渡时期实力结构处于较快变化的状态,国际格局处于未形成的状态。国际格局与实力结构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稳定不变的实力结构,后者涵盖了稳定与不稳定两种状态。

二、国际格局的构成要素

国际格局由大国实力对比与大国战略关系两个要素构成,实力对比是指大国之间相对实力的差别,我们可以将大国区分为超级大国和强国两大类别,但同时还需要观察大国战略关系,因为大国之间的结盟关系决定了军事集团的力量对比,当实力结构受到结盟这一变量的干扰,其结构形态与大国之间的实力结构形态是不一样的。

大国战略关系是指国家之间的敌友关系,大国战略关系具体分三类,盟友,非敌非友和敌手。大国战略关系的变化可以改变国际实力结构的形态,因此需要观察国家实力对比和大国战略关系两个变量的结合才能对国际格局的形态作判断。

三、国际格局形态

单极、两极和多极这三个基本形态变化的根据是主导力量的变化,而中小国家实力对比变化对基本形态不构成影响,因为中小国家改变与主导国的战略关系并不能使国际格局发生质变,客观上中小国家的实力是分散的,不可能团结团结成有统一指挥的军事集团,其产生的合力远远小于独立的主导力量。

在上述三个基本形态之间,国际格局还可以有多个变种,如一超多强,一超两强,二超一强,两超两强,二超多强等等。国际格局形态的变种类型主要取决于大国战略关系。

四、国际格局变化动因

大国实力对比与大国战略关系都有可能引发国际格局质变。但更深层次的变化动因还是实力对比的变化。

大国实力变化是由实力发展不平衡规律决定,不平衡发展规律决定了所有国家事物实力既不可能完全相等,也不可能同步变化。实力基础不同,变化方向和变化速度不同,这三个不同的要素决定了所有国家的实力每天处于变化之中,但变化的结果也不同。不同的变化结果使得国家间的实力差距也是每天处于变化之中。

实力不平衡发展是国际关系变化的内生动力,就单个国家而言,实力是其在国际社会采取行动的能力基础,随着实力的变化,国家采取行动的决策会发生变化,就国际体系的整体而言,实力不平衡发展随时从程度上改变国家间的实力对比,随着实力对比变化的积累,将

会改变国际实力格局,国际格局的变化则可能改变世界中心的地理位置,而所有这些实力不平衡发展的结果都不可避免改变每个国家的行为。

实力不平衡发展的速度与国际关系变化的速度正相关,实力不平衡发展速度越快,改变实力格局的时间越短,从而变化的过程就越激烈 ,冲突越严重,引发战争的概率就越大;反之则相对平稳,冲突缓和,战争的危险较小。

五、国际格局对国家行为的影响

相同的国际格局下,实力等级不同的国家受到的格局约束力不同。单极格局中,超级大国受到约束力最小,强国其次,中小国家最大。两极格局中,超级大国与强国受到的约束力大于中小国家。多极格局中,大国与小国受到格局的影响相似,依据利益变化改变结盟关系的现象就会相对频繁。

第三节 大国战略关系

一、中国战国时期和早期欧洲时期

战国时期,大国战略关系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受“合纵”“连横”两种结盟策略的影响。合纵指“合众而攻一强”,连横指“事一强而攻众弱”。

三十年战争结束后,欧洲列强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对近代以来的国际关系产生了深远影响。首先,该条约不但使领土性主权国家和国家选择宗教的权利合法化,而且还规定国家拥有各自地理区域内的全面管辖权,不受外部压力的限制。即和约引入不干涉其他国家内部事务权利。其次,各国以常备军代替雇佣军,国家军队的出现巩固了国家主权以及世俗基础,最后该合约还产生了以奥地利,普鲁士,俄国,英格兰,法兰西和联合省为代表的欧洲核心国家集团,这个国家集团主导世界一直到19世纪初。这些强国在欧洲大陆不停对抗,联合,还在欧洲以外地区展开殖民地竞争(英法对北美殖民地的激烈争夺)

19世纪的大国战略关系主要表现为“欧洲协调”局面的出现。维也纳和会之后,奥地利,普鲁士,俄国,英国和法国等欧洲强国为当时欧洲国际体系带来了近一个世纪的和平 。以下几个因素解释了这一时期的欧洲和平局面:欧洲协调实践表明了欧洲信奉基督教的白种欧洲人之间的认同,这一认同伴随各列强在欧洲以外地区的殖民过程而得到增强,其次,欧洲协调另一个诱因是联手镇压欧洲兴起的大众革命,如1848年爆发的欧洲革命。再次,欧洲大国当时面临的主要问题都在国内(德国统一,意大利统一都经历了小规模的战争,但成功避免了全面战争),最后19世纪后半叶,正值工业革命和欧洲列强瓜分海外殖民地的高潮时期,欧洲协调避免了诸强在欧陆的冲突,有利于它们在欧洲之外拓展各自的利益。

欧洲协调中,五大国组成联盟以制衡任何潜在的更有力的集团,防止欧洲支配性国家(霸权)的出现。在这一经典均势系统中,英国和俄国发挥更为独特的作用,英国常以平衡者身份出现,俄国经常是联盟的缔造者(神圣同盟)

二、两次世界大战以来

19世界末期,欧洲均势体系遭到严重削弱,先前灵活变动的联盟逐渐固定为两大军事集团,1882年德国,奥地利,意大利形成同盟国集团,1893年法国与俄国结成同盟。1902年,英国放弃其传统的平衡者角色,建立了英日海军同盟。1904英法达成英法条约,至此协约国形成。两大军事同盟最终引发一战。此战重要结果是俄国,奥匈帝国,奥斯曼土耳其三大帝国消失,诞生了意识形态与西方迥异的大国苏联。此后德国、意大利、日本形成了法西斯主义轴心国集团。面对轴心国的对外军事扩张和法西斯主义意识形态威胁,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英法美育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苏联组成反法西斯同盟,最终赢得二战。

二战后,英法实力下降,美国联合其西欧同盟国和日本与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阵

营开始了长达四十多年的冷战历史。

冷战后国际格局呈现一超多强局面,大国战略关系也发生深刻变化,大西洋西岸的西方大国内部分歧加大,法德两个欧盟领导国和许多欧盟成员国与美国的离心倾向加强。科索沃战争使得欧洲大国担心美国霸权。1998年起,欧洲国家开始发展欧洲独立防务力量,与美国要加强北约的政策背道而驰,欧洲国家开始批评美国在冷战后奉行单边霸权主义政策。(03年法德俄通过公开的联合声明谴责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

东亚地区20世纪90年代,随着俄罗斯衰退中国崛起,美国开始将中国视为竞争对手。美国加强与日本安全保障同盟的关系,将台湾纳入该同盟保护范围,目标指向中国。进入21世纪中日实力接近,政治关系紧张,出现政冷经热局面。

冷战结束初期,俄罗斯希望加入北约,中俄关系停滞,进入21世纪,加入无望,中俄结成战略伙伴关系。印度维持同俄罗斯关系,改善与中国关系,日本通过扩大经济援助改善对印关系,希望印度从亚洲侧翼牵制中国崛起。美国也调整对印证策,承认其核大国地位,开展民用核技术合作,邀请参加G8会议。

2008世界金融危机,美国综合国力实力地位相对下降,中国上升,同年中国获得奥运会金牌总数第一,08年首次召开G20峰会取代G8在世界经济中的作用。2011底中国是世界第一大外汇储备国,第一大世界贸易国,GDP接近美国50%,第二大国防开支国。201年11月,奥巴马在访问澳大利亚时发表演讲,宣布美国将增加在澳大利亚驻军以增强美国在亚太主导权,媒体认为这标志中美之间新冷战的开始,同年学界开始讨论国际实力结构是否从一超多强向两超多强演化。

第三章 国际行为体和国家主权

第一节 国际行为体

一、国际行为体的类型 (一)国家

含义:由人口、土地和政府构成的政治实体/维护统治和社会秩序的工具

作为政治实体,“国家”这一概念描述的是国家的物质形态,非常容易观察。

作为政治工具,“国家”这一概念描述的是国家的社会功能。人是群体性动物,其生存是以群体内部的分工和协助为基础的,脱离了群体,一个单独的人无法生存下来的。然而人聚到一起机会必然因为个体间的利益矛盾发生冲突,没有强制性组织规则的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就不可避免地激化为暴力冲突,不建立社会秩序就无法进行社会分工和协作,群体生存方式就无法保障。没有国家机器的社会自然状态是一种没有社会等级的绝对平等社会,在绝对平等社会里,必然形成霍布斯所说那种“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式的混乱和无序。

为了克服个体利益冲突以保障群体生存,人类发明了国家这种维护社会秩序的制度方式。作为维护群体秩序的工具,国家具有双重功能,对内建立社会秩序保障社会成员进行有效的合作,对外可以组织本国民众阻止外敌入侵危害本国人的生命和财产。在国际社会中只有国家具有这种维护群体生存的功能,其他国际行为体都不具有这种功能,因此奠定了国家在各种国际行为体中的绝对主导地位。

(二)非国家行为体

包括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和个别有特殊影响力的个人(政治家和社会名流)等。

对国际组织而言,以是否代表政府为标准,可以分为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间组织两类。政府间组织是指由三个以上国家政府参加的组织,如联合国、北约、世界银行、上海合作组织等、非政府国际组织的成员也可能是以国家为单位,但能参与的主体是各国国内的非政府组织,而非这些国家的政府,因此这些组织被视为非政府组织,如国际世界语协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非政府国际组织并不都是以国家为单位,很多都是由个人参加的国际组织,如无国界记者联盟。非政府组织与政府间组织一样,有些是非军事的,有些是军事的,如基地组织,国际锡克青年联盟,东突厥斯坦组织,圣战者运动等。

非国家行为体中,能与非政府组织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是跨国公司,微软、麦当劳、花旗银行等。跨国公司的重要性源于它们对世界经济的重大影响,一个大的跨国公司经济规模可能比十几个中小国家的GDP总和还大。

非国家行为体中,还包括个人,一些社会名流或者离职的政治家在独立地从事一些跨国活动时,可以被视为个人行为体(像爱因斯坦这类人就某一国际事件集体提出国际呼吁)。但政府官员的行为是代表国家的行为,国家领导人,国际组织领导人,跨国公司领导人都是代表本组织的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因此并不是国际行为体。

非国家行为体与国家行为体的政治目标有很大不同。一般来讲,非国家国际行为体不以维护国家主权利益为目标,它们的政治主张及其国际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是削弱国家主权的。它们的活动是“穿透”国家的边界,促使国家行为体将部分主权让渡给它们。国家行为体相反,它们希望不断强化其主权功能,国家倾向于反对非国家行为体对于其主权的渗透与削弱。

二、非政府国际组织

有若干个国家的民间团体或个人参加的国际组织,依据其作用,非政府国际组织可以分为公共利益代言人和特定集团利益代表人两类。前者如非政府人权国际组织,非政府环境保护国际组织、大赦国际、绿色和平组织等;后者如土著居民团体代表大会、合法保护劳工国际协会、保卫犹太联盟等。

(一)非政府国际组织的地位和特点

非政府国际组织的地位是社会团体,因此它们有一个是否合法的问题,合法的非政府国际组织是与国家有一定联系的,这一类组织被认为是合法组织,因为它们的成立和活动都要受到有关国家国内法的规范。一个合法的非政府国际组织的成立需要在某个国家按照该国相关法律注册登记,在组织成员要在自己国家注册登记,先成为国内的合法团体,然后才能参加国际组织。

国际上非政府国际组织不是靠政府间的协议创立的,而是一种民间性的跨国联合,因此其国际地位的合法性取决于各国政府的承认,这就产生一些国际矛盾,一些非政府国际组织只能得到部分国家的承认,于是其合法性问题就引发国际矛盾和冲突。

非政府国际组织有四个主要特点,国际性、非政府性、自愿性,一定范围的公益性。许多非政府国际组织都具有明确的政治目的。

(二)非政府国际组织的作用

监督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行为,特别是落实国际社会协议的行为。一些非政府间国际组织还通过发起和领导跨国社会运动的方式,向有关国家或国际组织表达诉求、施加压力,以期待影响有关国际议程的设定和结果。这些运动多数由一些非政府组织的民间抗议活动引起,在很短时间内蔓延并形成规模很大的社会运动。20世纪末起非政府国际组织发起的国模最大的运动是“反全球化运动”,这场运动的政治目的就是阻止世界贸易组织进一步加强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原则。这些组织认为全球化的贸易自由化只能有利于跨国公司,而严重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