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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这种权利,相信业主也会尊重他们提供的服务,这种尊重其实是相互的。

·谢凯:市场需要多元化的因素存在,未来,我们很希望能看到物管公司全管、物管和专业公司共管以及业主自管这三架马车并驾齐驱。

·李卓章:哪种管理模式能够成为未来的主流?我觉得不应该保护落后的模式,多元化管理、高度专业化、高度市场化、高度社会化、物美价廉的管理模式,就是未来的主流!

【焦点话题】

一、业主自管引发市场变革

观点1——

业主自管需有两大前提

广东省政协常委、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认为,要实现业主自管,首先要具备两大前提:一是物权要明确。“物权不明确,自行管理就不明确。连什么是自己的都不知道,又谈何管理呢?”第二个前提是公共物权的私权确认。“现有的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不明确,诸如维修楼顶这样的事情,必须征得每一户的同意,一家反对就办不成。在这样的情况下,业主自管的难度就非常大,所以一定要有公共物权的私权确认。”

观点2——

业主自管带来三大市场变革

业主自管,不仅仅意味着小区有了新的管理方式,对市场也将产生深远影响。深圳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陈霭贫认为,业主自管将会带来三大市场变革。首先,《物权法》提出业主可以自行管理,赋予了业主自我选择的权力,也就为市场构建了一个平等的竞争机制。第二大市场变革,就是市场环境将发生变化,多种管理方式得以并存,以前只有物业公司管,现在自

己可以管,专业公司也可以来管,市场当中有多元主体参加,互不干扰,和平发展。第三大变革是物业管理模式的变革,物业管理模式要适应市场变化,至少给我们提供了三种模式:物业管理公司全包;物业管理公司和专业公司共同管理;物管公司、专业公司、业主都参与管理。

观点3——

专业公司要挑战物管公司?

论坛上,几位开展过自行管理的小区业委会主任,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专业公司在业主自管中的重大作用。雅景苑业主委员会主任伍嘉穗指出,其所在的小区在自管时就聘请了清洁公司等专业公司,效果好,而且省钱。而目前很多大型的物业管理公司,实际也将清洁、绿化等工作分派给专业公司。她从业主的角度认为,专业化应该要成为未来物业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而其他与会专家也认为,专业公司将成为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竞争者。

二、业主自管产生“三个不等式”

《物权法》的出台,业主自管已经成为一个新的话题。业主要求自由管理,将管理权掌握在自己手上;物管公司却认为,业主自治太不专业,最终会产生太多问题。针对这一争执,雅景苑业委会主任伍嘉穗和深圳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陈蔼贫提出了管三个不等式概念,对业主自管有了新的解读。

不等式1——

业主自管≠业主自治

伍嘉穗认为,业主自治的范围很广,所有公共物权的经营权、管理权、维护小区安定的立法权等都包括在内。通过这些权利实现小区的和谐才是自治,将物业管理公司赶走,凡事要业主亲力亲为,这并不是业主自管。

不等式2——

业主自管≠非专业化管理

伍嘉穗指出,业主自管并不等于非专业化。因为业主自管不等于都要业主去做,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各种专业化的公司,如绿化、机电、卫生、电梯、财务等等,业委会负责整体监督和统筹就行了。她认为,物业管理行业将来的发展趋势就是专业品牌化,这样才会更有前途。

不等式3——

业主自行管理≠业委会管理

陈霭贫指出,一个小区里,代表业主利益的是业主大会,而不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所以业主自管,并不等于是业委会直接管理,业委会要做的只是负责整体的监督和统筹,使得小区管理如常进行。

三、业主心声

“虽有盈余,但很辛苦”

论坛上,不少业主代表表示,实行业主自管比请物管理司管理省很多钱,但前提是要有业主愿意付出义务劳动,这样一来,业主自管仍然困难重重,隐性成本颇大,因此业主代表们承认,在合理的前提下,仍然愿意请专业的物管公司进来管理。

雅景苑业主委员会主任伍嘉穗所在的小区就有过一段时间是实行业主自管,时任业委会主任的伍嘉穗参与了整个过程,熟悉所有的运作环节。一段时间下来,伍嘉穗一结算帐目,发现

业主自管期间的确能从物业管理费中省下了一大笔费用,也可以叫做“盈余”。那段时间,伍嘉穗就和业委会一起,用这笔钱为小区做了好多“费钱的事”,例如改善整个小区的防盗系统等。

在“自管”的过程中,伍嘉穗还发现,自管之后,业主和业主之间的沟通更加容易,业主交钱更放心,业委会收钱也更顺利,所以整个工作开展起来都很方便。但是,一段时间下来,伍嘉穗“感到管不下去了,压力太大!”伍嘉穗说,如果可以,她还是愿意请专业的公司来管理。

丰景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周活宁也表示,业主自管的确有可能降低成本,但是这涉及到一个人力成本的问题,“活雷锋不是处处可见的。”因此他认为,由专业公司介入到物业管理才是一种必然,而业主自管只能是诸多模式中的一种,而不会成为主流。

论坛上,其他一些业主代表也纷纷表示,业主自行管理的这种方式比较适合于小型的社区管理,而比较大型的小区物业管理还是适合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因为物业管理公司的专业性对小区的管理更加细致而且专业,对整体和长远的规划也做得更好。

【业主自管:两大难题谁来化解?】 一、《广州市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业委会要承担双重责任,业主委员谁还敢当?

《广州市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讨论,按照其第五十八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业主、物业服务企业造成损失的,由签字同意该决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与会的专业人士认为,在这样的前提下,恐怕没有多少业主愿意当业主委员会成员,更不愿意轻易代表业主签字。

新规定下业委会可成被告

陈霭贫介绍说,我国的业主大会是代表全体业主的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在《物权法》没有出台正式实施之前,由于法律没有确认,所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没有民事行为,有权利无义务,只能当原告不能当被告。《物权法》出台以后,《物权法》明确了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权利和业务,也就是说,10月1日以后,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有可能成为被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