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管理规定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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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B-QC-ZH-304 公文管理规定 版次:0/A 1 目的

为完善丹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加强公文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公文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 本规定明确了公文的种类、格式、行文规则、处理程序等内容和要求。 2.2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公文的管理。 3 术语与定义

3.1 本规定所称公文是指本行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公文文书,是传达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省联社及县委县政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解决问题、调研和督察工作的重要工具。

3.2 本规定所称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4 职责与权限

4.1 综合办公室是本行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行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以及省联社、银监局、人民银行等各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的管理,并指导和检查下级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4.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公文管理。 4.3 各支行负责本支行公文管理。

4.4 各专业委员会公文由对口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5 政策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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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B-QC-ZH-304 公文管理规定 版次:0/A 6 流程图

公文管理流程图拟稿人拟稿人撰稿各部室单位各部室单位提出修改意见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分管行领导分管行领导签发人签发人审核、核稿草拟审核Y退回取消行文退回是否行文Y需要会签N核签Y核稿核签签发会签会签复核复核登记登记用印用印印发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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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B-QC-ZH-304 公文管理规定 版次:0/A 7 风险控制要点 详情见风险库 8 内容与要求 8.1 公文种类

8.1.1 本行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8.1.1.1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人员。 8.1.1.2 公告。适用于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8.1.1.3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8.1.1.4 通知。适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8.1.1.5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8.1.1.6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8.1.1.7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8.1.1.8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8.1.1.9 函(复函)。适用于不相隶属的机构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8.1.1.10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8.1.1.11 意见。稽核检查意见书。

a)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b) 稽核检查意见书适用于总行对各支行、营业部实施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向被检查单位反馈稽核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但不涉及行政处罚。 8.2 公文格式

8.2.1 本行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联系人和发文日期等部分组成。 8.2.2 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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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B-QC-ZH-304 公文管理规定 版次:0/A 8.2.3 发文字号应包括机关代字、文件类别字号、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注主办机关公文字号。党委、本行名义发文及综合办公室发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编号。 8.2.4 涉及金融秘密的公文应在右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秘密等级分为三级:绝密、机密、秘密,其中,“绝密”、“机密”的公文还应标注份数序号。 8.2.5 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在右上角(如有密级,列在密级之下)标明“特急”或“急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8.2.6 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8.2.7 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表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8.2.8 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公文中有两个以上的主送单位或者抄送单位时,主送单位或者抄送单位应当按照级别高低或者与公文联系紧密程度顺序排列。

8.2.9 公文中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8.2.10 公文除“会议纪要”和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有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8.2.11 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发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8.2.12 公文中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8.2.13 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8.2.14 文字从左到右横写、横排,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210mm×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8.3 行文规则

8.3.1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8.3.2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确需越级行文时,应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8.3.3 除综合办公室外,总行其他部门不得对外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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