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含劳动法律法规)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劳动关系管理(含劳动法律法规)更新完毕开始阅读67a132d45022aaea998f0f1c

? 蔡某,本科学历,去年底与一外企公司签约,为期3年。时值销售旺季,活多奖金高。招蔡

某,是为减轻技术人员不足的压力。但蔡某能力平平,业务一般,虽勉强胜任,但缺乏其他员工的热情,经理暗自叫苦。淡季到来,经理与蔡某协商:由技术岗位转销售员岗位。理由,同蔡某刚来时相比,公司已连续两个月利润下降,且经营有继续滑坡趋势。蔡某一听去当销售员,断然拒绝。第二天,蔡某收到30天后合同解除的书面通知。 经济性裁员

? 条例:用人单位确需依法裁减人员的,应当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用人单位的裁员方案应当在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 用人单位实施裁员方案,应当提前30日通知工会和劳动者本人。

?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对用人单位解除权的限制

? 除过失性辞退外,下列情形不得单方解除

? (1)职业病、工伤,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2)医疗期(法定)内的(不同于医疗期间); ? (3)孕、产、哺期内的;

? (4)其他(依据法律、法规)。

10、劳动者的解除权 ? (1)随时解除权

? (2)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权 ? (3)对劳动者解除权的限制 1)随时通知解除权 ? 1、试用期内;

? 2、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 3、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提前30日辞职权

? 劳动者辞职无需任何理由,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理由,不得拒绝。 ? 辞职权是形成权。

? 30天后合同自动解除。

? 企业不得扣压劳动者的档案。

? 劳动者赔偿辞职引起的用人单位损失。 3)对劳动者解除权的限制 ? (1)服务期

? (2)保守商业秘密

11、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补偿

? 1、协商解除合同、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 ?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诉不理,仅请求补偿,不请求恢复劳动关系;若请求恢复,则赔偿损失)或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 3、惩罚性补偿 文件

?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

?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9

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11、劳动合同的终止 ? 1、合同期满

? 2、约定终止条件出现

? 3、破产、解散、被撤销(实际) ? 4、退休、退职、死亡(实际)

? 5、实际不履行劳动合同已满3个月(可以)

? 6、因患职业病、工伤,致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已经支付就业补助金的(可以);

? 7、完全或大部分丧失的,协商一致、已经支付,也可以。(3、4、5、6、7为上海新规定) 条例对事实劳动关系的倒退性规定 ? 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 ? 劳动者——可随时终止;

? 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 ? 关于终止与解除的不同法律后果 12、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1、性质——不约定合同终止期

10

? 2、范围——除一次性、零时性、季节性外,皆可

? 3、意义——稳定劳动关系(管理、技术、业务骨干) ? 4、条件——同一单位连续10年以上,双方同意续延合同 ? 5、条件成就,仍可终止(如企业解散)

最高院司法解释

? 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集体合同主要内容 ? 1、劳动报酬 ? 2、工作时间 ? 3、休息休假 ? 4、保险福利

? 5、劳动安全卫生 ? 6、合同期限

? 7、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程序 ? 8、双方权利和义务

? 9、发生争议协商处理的约定 ? 10、违约责任 ? 11、其他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标准工时制 ? 2、计件工作制

? 3、不定时工作制(需审批)

? 4、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集中工作,集中休息。需审批) ? 5、带薪休假与日薪制

? 6、结婚与探亲假(未婚1次/年;已婚1次/4年) 案例(35)

? 2000年国庆节期间,某服装厂因赶制一批服装,决定职工加班一天,几天后厂方安排全厂职工补休一天。十一月份领工资时,全厂职工均没有领到加班工资,向厂领导质疑。厂方称国庆加班是工作需要,而且已经安排了补休,不再发给加班工资。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三十六条)

?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目前,职工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时。但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标准工作时间范围内合理安排生产和劳动时间。但每日不能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能超过四十四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三十八条)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日。

– 本条应理解为: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四十条)

?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 (一)元旦;

11

– (二)春节;

– (三)国际劳动节; – (四)国庆节;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规定,元旦、放假一天,一月一日;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日、

初二日、初三日;国际劳动节,放假三日,五月一日至三日;国庆节,放假三日,十月一日至三日。

? 本条第(五)项具体指:妇女节,放假半天;少数民族习惯的假日,由少数民族集居地区的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放假日期。其他纪念日,不放假,属于全国人民的假日,如适逢星期日,应在次日补假;凡属于部分人民的假日,如适逢星期日不补假。休假节日不包括职工的带薪年休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四十一条)

?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四十四条)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四十四条)

? 本条的―工资‖,实行计时工资的用人单位,指的是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其计算方法是:用月基本工资除以月法定工作天数(20.92天)即得日工资,用日工资除以日工作时间即得小时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五十条)

?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本条中的\货币形式\排除发放实物、发放有价证券等形式。\按月支付\应理解为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实行月薪制的单位,工资必须每月发放,超过企业与职工约定或劳动合同规定的每月支付工资的时间发放工资即为不按月支付。实行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周工资制的单位工资也可以按日或按周发放,并且要足额发放。\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无故拖欠\应理解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五十一条)

?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法定休假日,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休假的时间,包括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其它节假日)以及法定带薪休假。

– 婚丧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以及其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假期。

– 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是指:行使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担任人民法庭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辩护人;出席劳动

12

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时间等

第五章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 宋某,某合资企业会计。某日上班,突然想吃水果,就去附近市场购买,被公司财务经理撞见,当即挨批。一周后,上班时又溜到商场,被公司副总撞见。宋某两次违反劳动纪律,公司根据《员工守则》:―上班时间内逛商店、买东西的行为,属于乙类过错。对犯乙类过失者,第一次书面警告后,第二次再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了与宋某的劳动合同。宋某不服,提请仲裁。

? 某汽车服务公司几名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了一份规章制度并要求全体职工遵守。其中有一条:必须向乘客开具发票,不能私自向乘客收受赠品。公司驾驶员沈某违章未开具发票并索要了两包香烟,被投诉。公司遂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沈某以公司处罚过重为由提起仲裁,仲裁委认定了以上事实,但未支持公司的决定。 企业规章制度的注意要点:

? (1)内容合法,即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剥夺和限制劳动者的权利,加重劳动者义务。

? (2)程序合法,两点:民主(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和公示。 ? (3《员工守则》或其他规章制度是对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补充规定。 案例

? 我是一家公司的销售员,现因我的一些客户拖欠公司的货款,公司向我提出由我负责收取这些欠款并每月扣发我30%的工资直至欠款收足为止。请问公司的做法合理吗?

? 公司若要扣发你的工资至少应符合二个条件:一是公司损失的造成是由于你本人的原因;二是每月扣发的数额不应超过你月工资的20%。

? 因此首先要看公司损失的有无及是否由于你本人的原因造成,如果公司的确由于你本人原因遭受损失,则你应当给予公司适当的赔偿,否则,公司无权要求扣发你工资。其次,如果公司由于你本人原因遭受了损失,公司要扣发你工资时,也应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有关规定,每月扣发额不应超过你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