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人员工作职责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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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龙镇城管人员工作职责

一、监督场镇环卫。督促环卫工人及时清扫、转运责任范围内的垃圾,切实做到每天街面清爽无灰尘,场镇周边可视觉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同时,协助街长引导并监督居民将生活垃圾倾倒在垃圾箱内。

二、加强市场管理。以思恭路、商贾市街、二郎庙街为主,杜绝冒口经商和骑门占道行为,规范摊位摆放到指定位置,做到有序经营。

三、重抓车辆管理。摩托车、小汽车、货车等各型机动车辆必须整齐、西向停放在划定停车位。二石路口、二红路口、二郎庙街与思恭路交界处空坝、思恭路未确定停车位的地段禁止停放一切车辆,保证周内每天街道美观。

四、严格广告张贴。执行标语、广告张贴审批制度,凡未经镇政府批准的标语、广告张贴(墙面、电杆或临空)必须及时清除,禁止使用小店招和遮阳棚伞。

五、规范占道建筑材料堆放。因建设确需临时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的,只能统一在街道一边整齐堆放,建筑废渣必须及时清运到垃圾填埋场,不得影响场镇风貌。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城镇综合管理工作,积极完成镇党委、镇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在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完成好辖区主城以外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辖区建设项目按规划程序进行审批,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三、按照“八个百分百”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认真做好监督、管理。

四、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晋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好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宣传、监督检查及管理。 五、认真落实爱国卫生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做好爱国卫生宣传、卫生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整治以及除“四害”工作。

六、在县“四创办”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好全镇的“四创两争”工作。

县城管局四项举措完善执法巡查制度

一是定期巡查和随时巡查相结合。社区规划中队对21个社区落实每周2次的执法巡查;乡镇城管中队管理办每半月检查1次乡镇城管中队落实巡查情况;各乡镇、县开发区、西太湖旅游度假区、城南工业功能区、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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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和龙山街道办的城管中队或联合执法中队根据各自职责和辖区的实际情况落实日常巡查。在违法建设多发季节和重点区域,采取定期巡查和随时巡查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建立巡查台帐。各城管中队和联合执法中队均明确划分巡查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建立规范的巡查台帐,对每次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在巡查中发现和处理的问题应登记完整,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在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三是及时处置违法建设行为。巡查队员发现有违法建设行为时,立即现场制止,核准当事人情况,查明违法事实和程度,及时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巡查发现已抢建完工,形成违法事实的,及时立案查处。四是严格公正执法。巡查队员在巡查中严格遵守巡查的纪律和要求,做到持证上岗,文明规范,秉公执法。

为扎实推进精细化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城市管理的提质升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重点工作开展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徒步巡查制度建设通知如下:

一、建立并落实三级巡查机制

(一)建立网格责任人徒步巡查制度。网格责任人要定时开展徒步巡查,认真履行发现、处置、上报和核查职责,填写巡查记录,加强与责任网格内单位、居民的联系互动。

(二)建立区执法大队常态巡查制度。区大队以机动巡查和徒步巡查相结合方式,加强对基层中队徒步巡查制度落实的督察、指导、检查,做好辖区内城市管理事项的巡查和管控工作。机动巡查要确保辖区内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的城市秩序,重点时段应增加巡查密度;要认真组织开展徒步巡查,细致梳理辖区城市管理问题,逐一销号解决。

(三)建立市支队精细化督察制度。市督察支队以街道(乡镇)为基本督察单位,对全市城市管理问题全面精确排查、督促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跟踪检查。

二、实行轻微违法行为查处“三单制”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轻微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问题处理 “三单制”,即温馨提示单(粉红色)、郑重警示单(黄色)、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白色)。具体做法是,第一次发现违法行为时,对相对人批评教育,下达温馨提示单,要求立即改正。再次发现相对人出现相同违法行为的,下达郑重警示单,责令其立即改正,否则将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三次发现相对人出现相同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 三、建立完善责任区管理台账

各区要以街道(社区)为单位,收集整理各类经营户、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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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建立责任单位信息库,及时记录履约情况,形成责任区管理台账。对下达使用温馨提示单、郑重警示单的,要及时记入管理台账,不断规范轻微违法行为查处“三单制”工作。各区要将街道(社区)责任区管理台账列为督察、检查内容,定期开展检查。

对于巡查中发现违法建设、损毁绿化、损坏市政设施、建筑垃圾管理等违法行为,不得使用温馨提示单、郑重警示单,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立即立案查处。

为规范城管队日常巡查工作,确保辖区良好的环境秩序,特制订本巡查制度如下:

1、以七个社区为单位,分为四个组。每名队长带一个组,下设组长。 第一组

带班队长:黄细国 组长:赵尚科 分管社区:天福园社区、芳草地社区 队员:孙永林、徐静、赵荣华 第二组

带班队长:石宝东 组长:王目春 分管社区:吉庆里社区、体东社区 队员:赵培泽、左思洋、王敢玉 第三组

带班队长:孙培革 组长:陈春清 分管社区:雅宝里社区、三丰里社区 队员:刘洪、金岩、朱葵萍 第四组

带班队长:苏磊 组长:佟岩 分管社区:吉祥里社区

队员:魏存玲、宋希云、杲婧 2、巡查工作安排及要求

(1)日常巡查中由当天执法组负责重点点位的盯守工作,其他各组主要在各自辖区内巡查

(2)遇重大节日和各类突发情况时由队里统一安排部署工作

(3)组内所分管社区发生的督办单、信访件、网格案件等原则上由组长带领管片队员共同处理

(4)每组外出巡查必须按要求着制服,带好电台、文书及取证设备 3、责任落实

在各级领导检查及分队自查中发现问题的:

正常工作时间内管片队员为直接责任人,带班队长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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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工作时间(11:30-13:30及17:00以后)内当天执法组为直接责任人,带班队长负领导责任。

本制度自2009年8月18日起执行

龙湖从严整治违法违章建设 实行每周“零报告”制度

为推动城市管理形象区建设,龙湖区结合“创卫”、“创模”等,采取硬措施从严整治“六乱”、“八无”工程,不断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按照“分级管理、重心下移”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龙湖区明确落实街道、镇的城市管理职责,由区政府与街道和各环卫作业单位签订城市管理责任书,街道与

沿街单位、门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同时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在中心城区重点整治各种乱摆乱卖、乱吊乱挂、乱扔乱弃、乱张贴、乱倾倒、乱设置广告牌等“六乱”行为及“黑烧烤”、“黑三轮”等现象。针对农村集体用地建设不同程度存在无序、出现不少“八无工程”的情况,龙湖区增设外砂、新溪执法中队,建立巡查报告制度,加强对村居集体建设用地的巡查、监控,及时发现、查证、制止,严肃查处“八无工程”等违规违法行为,各街道(镇)对辖区内的违法违章建设实行每周“零报告”制度,逐步把村居建设纳入规范化轨道。另外,还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争取用2至3年时间逐步解决城乡结合部和外砂、新溪两镇生活垃圾集中化、无公害化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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