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更新完毕开始阅读67ddb0b45bcfa1c7aa00b52acfc789eb162d9e0e

(一)企业信用评价时在企业总分中扣分,扣分标准参见相关评价标准(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违反的扣5分,项目总工违反的扣4分)。

(二)该关键从业人员个人信用等级立即降为B级。 (三)招标人应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第二十七条 对于列入信用等级为D级或有在建项目但不参与信用评价的从业单位原则上不应通过该年度市、区重点项目的投标资审和投标资格。

第二十八条 原则上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为1年,下一年度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及从业单位关键人在本市无在建项目且参与当年度信用评价的,其信用评价等级可延续1年。连续2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照初次进入本市确定,但不得高于其在我市原评价等级的上一等级。

第二十九条 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招标人应在每年1月2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月31日前将管辖范围内在建项目的施工和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审核汇总情况(评价结果)上报市交通运输局。

具体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时间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文通知。

第三十条 施工、监理企业如转制、改名的,其信用等级相应转入转制、改名后的企业。从业企业如被注销、破产的,立即

—17—

取消其信用等级。从业企业资产被冻结或营业执照年检不合格的,其信用等级暂不予确定。企业资质升级的,其信用评价等级不变。企业分立的,按照新设立企业确定信用评价等级,但不得高于原评价等级。企业合并的,按照信用评价等级较低企业的等级确定合并后企业。

第三十一条 从业企业在上报相应信用评价有关纸质材料,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可向社会公开。各级评价单位对被评价单位的失信行为进行认定时应附相应的信用评价依据材料(复印件)。

第三十二条 信用信息发布应保守从业单位商业秘密和从业人员个人隐私,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从业单位基本帐户等商业信息仅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场管理用,不对外公布。佛山市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相关信息发布平台为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www.fsjtw.gov.cn),信息查询路径为:首页/政务公开/交通局信息公开/信用信息公开/信用评价结果信息。

第三十三条 从业企业发现信用评价报告中有错报、误报、漏报等影响信用评价结果的情况,在信用等级评定阶段可申请补报,若经举报查实则将按虚报、瞒报处理。

第三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规定频率组织的动态信用核查评分结果以及市级交通质监机构组织季度性核查和年中、年终质量综合检查评比结果均作为评价期内的信用评价依据(详细见信用评价评定标准)。各建设单位应如实、

—18—

客观、公正对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履约信誉情况进行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负责。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设置市场壁垒。

第三十五条 施工、监理企业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公示部门提出书面申诉。负责公布信用信息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告知申请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对施工、监理企业的不良行为向公示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对信用评价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相应纪检部门进行实名投诉举报。

第三十六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要如实、客观、公正地对施工、监理企业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审核,并将对招标人、项目法人评价工作进行考核,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严重失职的,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19—

附件1:

佛山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定标准(投标行为)

行为类别 行为代码 JTSG1-1 JTSG1-2 JTSG1-3 JTSG1-4 JTSG1-5 JTSG1-6 JTSG1-7 JTSG1-8 JTSG1-9 投标行为100分(满分100分,扣完为止。JTSG1) JTSG1-12 无故放弃投标或因投标人原因废标而导致该标段或该次招标流标。 10分/次 JTSG1-10 JTSG1-11 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出借资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 借用他人资质证书投标或承接工程。 与招标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 被广东省交通厅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通报批评并取消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的。 以行贿、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形式骗取中标资格的。 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禁止投标后,在禁止期内仍参与投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资审材料或投标文件虚假未中标。 虚假投诉举报,并经查实。 中标后,因招标过程过长,材料价格上涨过快造成成本价发生较大变化等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直接定为D级 30分/次 20分/次 20分/次 备 注 JTSG1-13 JTSG1-14 JTSG1-15 JTSG1-16 JTSG1-17 JTSG1-18 JTSG1-19 对同一合同段递交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时间。 无故不参加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有明显差错导致废标,包括如下行为:投标书未签字、盖章;修改了“投标书附录表”数据,如工期的要求;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分/次 6分/次 1分/次 1分/次 2分/次 1分/次 1分/次 因合同谈判原因的除外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