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工作实际,论述行政复议制度的重要性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结合工作实际,论述行政复议制度的重要性更新完毕开始阅读68001d2bf46527d3250ce04f

结合工作实际,论述行政复议制度的重要性

【内容摘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确立了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其核心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行政复议制度,是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就要认真贯彻实施好行政复议法的各项规定,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水平。 【关键词】:行政复议 制度 重要性

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要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的具体实践。各级行政机关,尤其是各级政府领导必须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新形势下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一、我国推行行政复议制度的意义

1、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这是行政复议所要实现的直接目的。复议活动是一种依申请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查的制度,对不合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加以撤销和纠正。

2、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是通过复议、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具体行政行为所要达到的最终效果。我们的行政机关是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它的一切活动都应该是为了人民,行政复议制度作为一种防止和纠正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权的救济制度,目的当然在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行政机关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机关。行政权是一种法定权力,是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度的法律授予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为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必须建立对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的各种制度。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会走向腐败。行政复议制度正是这些制度中十分重要的一种。

二、行政复议具有以下重要作用

第一,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行政方法

行政争议是行政活动实施中的一种障碍、阻塞和不畅,在一定时期内还使行政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这种争议解决不好,或者会影响行政效率,影响对国家事务的行政管理活动,或者会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所以必须通过建立良好的法律制度加以解决,使合法。正确的行政决定得以贯彻执行,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以撤销或者废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的损害得以恢复,从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良好的救济。

第二,行政复议是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的行政审查制度

行政复议机关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审查,从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除了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外,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通过行政复议制度还可以启动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

第三,行政复议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救济方法,及时纠正行政机关的错误,既能够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使其免受不法行政的侵害,并使受到侵害的权益得到恢复,又能够维护行政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行政活动顺畅进行,提高行政效率。

第四,行政复议可以促进上下级之间的监督。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的权力来源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9条的规定,即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通过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的撤销或者改变,可以促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促进他们依法办事,减少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三、关于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作用的几点建议

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程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整体进程。各级政府都应当将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第一,提高认识,扩大宣传

各级行政机关领导要始终做到“四个牢牢把握”,即:牢牢把握行政复议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制度;牢牢把握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是行政复议制度的核心价值;牢牢把握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是解决老百姓“告状难”的重要措施;牢牢把握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是行政复议制度取信于民的根本目标。行政机关和新闻媒体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以及公告栏、宣传栏等各种媒体,以贴近人民群众的语言和方式,广泛宣传,引导舆论,把行政复议制度普及到千家万户,努力营造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全面掌握行政复议工作信息,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按照法定时限及时负责地签署法律文书,推动建立并完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并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体系;加强对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监督;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定期总结行政复议工作,对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依法办案,树立公信力

各级行政复议机构首先要依法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行政复议申请权,疏通进口,敞开大门,积极主动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把合法的行政复议申请挡在大门之外,切实解决行政复议“告状难”的问题。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可以先行督促其受理,经督促仍不受理的,责令限期受理。严格依法办案,还要注重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区分案件的不同情况,灵活运用多样化的审理方式。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要运用简易程序或者书面审查的办法解决;对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的案件,可以进行实地调查,通过当面审理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调查核实;对重大复杂、社会关注的案件,可以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解决。要依法运用《实施条例》规定的各种结案方式,大力提倡依法采取和解、调解的方式结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要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原则,从实际出发,努力把握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

公共利益、公平与效率、原则性与灵活性、合法性审查与适当性审查、实体法与程序法等五个方面的关系;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裁决,把案件办成“铁案”。

第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要依法做好行政复议专项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权限,通过定期组织检查、抽查等方式,对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检查结果。检查工作要同推广典型经验、推广示范点结合起来;要同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要同对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状况集中调查摸底结合起来。要在检查工作中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重点研究提出推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具体措施。

四、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前瞻

瞻望21世纪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需要在以下若干方面进一步完善: 1、营造行政复议制度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行政复议制度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环境。从某种角度而言,没有良好的社会环境,行政复议制度就会变成空中楼阁。因此,我们需要在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法治意识等方面来营造行政复议制度发展的肥沃土壤。

第一,要进一步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为行政复议制度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法治环境。行政复议制度是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项制度,如果没有完善的民主制度为基石,人民不能有效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为支撑,宪政制度、行政法律制度和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不能得到严格实施,建立完备的行政复议制度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第二,要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为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建立法治的基础,也是建立完备的行政复议制度的基础。因此,只有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确立公民、法人独立的主体地位和利益关系,完善各项市场经济制度,才能推动行政复议制度逐步完备。

第三,要进一步培养民众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在现代国家,公民应该有较强的权利主体意识和法治意识,这是法治发展的内在要求。在我国,封建社会形成的法律“治民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