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教师资格证中公《中学综合素质》重点归纳,推荐文档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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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职业理念

第一节 教育观(主要考单选,材料分析单独考或结合考)

教育观:“教育为了什么”,即教育的目的; 素质教育观: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的教育。 一、素质教育观的内涵: (两全一个一重点) 1.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2.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全面发展不等于平均的全面发展 4.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5.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二、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掌握、必背,加粗经常考) 1.面向全体;

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 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4. 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得发展; 5.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

三、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1.深化改革,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是基础) 2.优化结构,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①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 ②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

③强化教师在职进修制度,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待遇,优化学校管理; 3.将教育目的落实到教学之中 4.教学内容要与生活实际紧密结合 5.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二节 学生观(选择,材料分析)

补充:

? 学生观直接影响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和方法

? 人片面发展的基本特征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离和对立

?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教育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途径 一、“以人为本”学生观的内涵(必背 ,“两独一发” ) 1.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1)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调动主观能动性,主动学习) (2)学生具有个体独立性,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 (3)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的需求与责权;

2.学生是发展的人

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身心发展的社会需要与个体现有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 (1)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规律性; ①顺序性—循序渐进

②阶段性—根据不同年龄特点分阶段进行 ③不平衡性—把握最佳关键期 ④互补性—扬长避短 ⑤个别差异性—因材施教

(2)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倡导形成性评价

3.学生是具有个性与差异的人(即学生是独特的人),具有自身的独特性。 (1)人的全面发展是以承认学生差异和个性发展为基础的; (2)学生的个性与差异要求切实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

二、中学生的发展特点(了解) 1.中学生身心发展具有鲜明特点;

2.中学生的主体性发展特点是指中学生自我意识的进步与提升; 3.中学生在具体的德、智、体、美等教育内容也有鲜明的发展特点;

三、全面发展学生观的基本要求(了解)

1.中学生身心发展的要求:生理健康要求得以实现,心理健康要求得以充分满足。 2.中学生主体性发展的要求(核心):建立正确的自我认识,培养起全面发展的人所需的自觉发展、主动发展的意识。 3.中学生社会文化发展的要求:客观要求是全面发展,在德智体美等方面为学生成长成才提 供必要的准备和支持,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教育公正与中学生的共同发展

1.教育公正: 指教育机会对所有的学生都是均等的,教育均等包括入学机会均等和教育过程中机会均等。 2.学生差异包括:性别差异、民族差异、地域差异、家庭背景的差异、身心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三节 教师观(选择题)

教师观:狭义上是教师对教师职业的特点、责任,教师的角色以及科学履行职责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等方面的认识

教师的最大特点在于职业角色的多样化

一、教师职业角色的特点/角色多样化 (了解)

1.传道者的角色 2.授业解惑者的角色 3.朋友的角色

4.研究者的角色 5.管理者的角色 6.示范者的角色 二、教师职业的劳动特征(了解)

1.复杂性:教育目的的全面性、任务的多样性、劳动对象的差异性。

2.创造性:因材施教、教学方法上的不断创新、需要面对突发事件时的 “教育机智” 。 3.主体性和示范性

主体性:指教师自身可以成为活生生的教育因素和具有影响力的榜样。

示范性:指教师的言行举止,包括人品、才能、治学态度等都会成为学生学习的对象。 4. 劳动时间的延续性和空间的广延性

延续性:指由于教师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长和严格的交接班时间界限。

广延性:指教师没有严格界定的劳动场所,课堂内外、学校内外都可能成为教师劳动的空间。 5.长期性和间接性/滞后性和隐蔽性

长期性:指人才培养的周期较长;对学生的施教影响,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看到结果 间接性:指教师的劳动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而是以学生为中介实现劳动价值 6.个体性与群体性

从劳动手段来看,教师的劳动主要是以个体劳动的形式进行的,又是集体劳动和多方面影 响的结果。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和教师本人的共同努力;每一阶段教师所面临的学生几乎是前一阶段教师劳动的产物

三、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教师观(必背) 1.现代教师角色转换

(1)教师由知识的传授者→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激发学生学习的动机,指导学习方法,指导学习过程,培养学生学习能力;还要关注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与个性发展。

(2)教师从课程的忠实执行者→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新课程”改革老师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3)教师要从“教书匠”→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 发现教学问题→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形成规律 (4)教师要从学校的教师→社区型的开放的教师

2、教师行为的转变

(1)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 (2)在对待教学上,新课程强调帮助、引导; (3)在对待自我上,新课程强调反思;

(4)在对待与其他教育者的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合作。(教师之间)

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要求(必背) 1.学会学习,成为终身学习者; 2.勤于反思,成为反思的实践者; 3.恒于研究,成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4.重视沟通,加强交往与合作能力; 5.勇于创新,加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容(了解)

1.专业理想的建立 2.专业人格的形成 3.专业知识的拓展与深化 4.专业能力的提高 (教学技巧、教育教学能力) 5.专业态度和动机的完善 6.专业自我的形成

六、教师专业发展途径 职前培训→入职培训→在职培训→自我教

七、教师专业发展的方法

1.观摩和分析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 2.开展微格教学 3.进行专门训练 4.反思教学经验

七、终身学习的提出: 终身教育的概念是保罗·朗格朗于 20 世纪 60 年代提出,指人们在一生中都应当和需要受到 各种教育培养。 (一)终身学习的内容: ① 学会学习

② 通晓自己所教学科 ③ 学习有关教育的学问 ④ 学习信息技术

(二)终身学习的要求:

①有不断学习的意愿,把学习看做是生活的一部分,成为生活的需要,成为生活习惯。 ②安排出一定的时间进行学习。

③把学习与工作改进、生活改进等联系起来,使学习有所运用,不是为学习而学习,而是为 变化发展而学习,要有强烈的应用意识。

⑤ 掌握握学习的方法和技术,提高学习的效率。

八、教师的职业素养(了解) (一)职业道德素养

1.对待事业: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对待学生:热爱学生;

3.对待集体: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 4.对待自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教师专业知识素养 1.本体性知识

①掌握该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掌握该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及相关知识 ③学科发展的历史及趋势 ④学科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 2.条件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管理的知识)

3.实践性知识(怎么教) 4.文化知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 (三)教育专业素养

1.具有基本的教育科学知识 2.先进的教育理念 3.较高的教育专业能力 (四)职业心理素养

1.良好的情感特征 2.积极稳定的情绪特征 3.良好的性格特征

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单选) 第一节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法律责任:由于实施了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承担的带有强制性和惩罚性的法律后果 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

1.行政法律责任(违反了行政法规) 2.民事法律责任(财产责任、名誉权等) 3.刑事法律责任(人员伤亡)

教育法律救济的措施 (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 1、 行政途径

(申诉:请求获得救济,教师申诉: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诉书的次日起30内进行处理;复议:复查 ) 2、司法途径(行政诉讼:“民告官”) 3、仲裁途径 4、调解途径

第二节 我国主要教育法律法规解读

我国主要教育法律法规“六法一纲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教育基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通过、2006年修订,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通过;1994.1.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9 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6.《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

7.《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基本法,在教育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总则: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教育与宗教分离;平等享有受教育机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教育教学(民族自治:双语教学)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条件: ①有组织机构和章程;②有合格的教师;

③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④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一、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

受教育者:入学、升学、就业享平等权利;从业人员有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

二、受教育者的权利 受教育者的义务:

①遵守法律、法规;②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③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④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