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湾区2017-2019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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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2017-2019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审核技术服务 招标文件

珠海市金湾区2017-2019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

审核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 标 邀 请

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就珠海市金湾区2017-2019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审核技术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密封投标。

1. 项目名称及数量:珠海市金湾区2017-2019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审

核技术服务,一项。

2.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3. 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或快递方式(报名表盖章)报名,报名地点: 4.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 月 日17:00(快递以送达时间为准,寄送后请电话告知联系人便于登记)

※注: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5.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金湾区湖心路口区府大院16号楼金湾区环境保护局204室,李小姐。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 月 日17:00; 2018年 月 日15:00;(北京时间)。

7. 投标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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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是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②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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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1. 说明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单位: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3)合格投标人:凡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为合格的投标人。

2. 投标报价和货币

(1)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服务招标、税费、劳务费、利润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2)投标货币:投标人报人民币。

4. 投标书编制与递交 (1)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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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报名。

(2)投标文件数量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 开标与评标

(1)开标日期与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 月 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珠海市金湾区湖心路口区府大院16号楼 金湾区环境保护局302室

(2)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者未按要求盖公章的;

3)投标文件未加盖法人或者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6)未提供有效投标文件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