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湾区2017-2019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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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2017-2019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审核技术服务 招标文件

正(副)本

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2017-2019年国家排污许可证

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审核技术服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珠海市金湾区2017-2019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审核技术服务 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姓名)同志,现任 (投标人单位

名称)的 (职务),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竞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须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2.法定代表人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代表时,须提供该附件。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珠海市金湾区2017-2019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审核技术服务 招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的 (被授

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和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该委托书。

2.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须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珠海市金湾区2017-2019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审核技术服务 招标文件

2.关于符合投标资格声明函

致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贵方珠海市金湾区2017-2019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信息公开情况审核技术服务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该项目投标,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C、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报名。

(上述相关资格要求资料,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后。)

本资格声明函的签字人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在评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不合法或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