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非私营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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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27127 27284 36355 28302 24934 30965 28563 28245 26992 48750 30185 27177 33561 34082 27753

32588 30483 40358 31842 31025 35326 33112 31458 30177 54397 34299 29588 37182 39144 32361

20.1 11.7 11.0 12.5 24.4 14.1 15.9 11.4 11.8 11.6 13.6 8.9 10.8 14.9 16.6

表2:2010年分行业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2009年 32736 14911 38224

2010年 37147 17345 44496

增长率 13.5 16.3 16.4

总计

(一)农、林、牧、渔业 (二)采矿业

(三)制造业

26599 30700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2668 48323 (五)建筑业

24625 28127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6224 41536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9919 66598 (八)批发和零售业 29031 33520 (九)住宿和餐饮业 21193 23812 (十)金融业 70265 80772 (十一)房地产业

32591 36392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318

38502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50866 57316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4551 27229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5704 28665 (十六)教育

35042 39624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6380 41132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8319 42245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6268

39329

表3:2010年分登记注册类型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2009年

2010年 全部单位

32736

37147

15.4 13.3 14.2 14.7 11.1 15.5 12.4 15.0 11.7 12.2

12.7

10.9 11.5 13.1 13.1 10.2 8.4

单位:元,%

增长率 13.5

国有 集体 股份合作 联营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35053 20958 25303 29879 28965 40075 21702 27433 35555

39471 24430 30603 34404 33141 45991 25371 31416 40180

12.6 16.6 20.9 15.1 14.4 14.8 16.9 14.5 13.0

2010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759元

2010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数据汇总工作已经完成,现予以公布。 一、2010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主要数据

2010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0759元,与2009年的18199元相比,增加了2560元,同比增长14.1%,增幅提高7.5个百分点。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低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但增长速度高于非私营单位0.6个百分点。

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地区、行业差异 (一)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地区差异

分四大区域看,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东部、西部、东北和中部,分别是22708元、18640元、18532元和17252元。四大区域年平均工资的增长率从高到低依次为:西部14.8%、东部14.5%、东北12.9%、中部12.0%。

(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行业差异

分行业门类看,与2009年相比,各行业年平均工资都有不同幅度的增长,绝大部分行业工资增长都在1000元以上。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1226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0倍;金融业(主要是各种保险代理、典当行和投资咨询公司)30513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47倍;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8886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9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主要是一些小的区域性行业协会,就业人员多以兼职为主)8900元,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43%;农、林、牧、渔业16370元,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79%;住宿和餐饮业17531元,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84%。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年平均工资之比为3.5:1。

附注: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的说明 (一)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调查方法

国家统计局于2009年年报建立了私营单位工资统计调查制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多种调查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就业人员规模在100人及以上的单位采取全面调查;就业人员规模在20—99人的单位采取抽样调查,以省级为总体,分行业门类进行抽样,抽样比为10%;就业人员规模在19人及以下的单位不进行直接调查,根据相关资料并结合典型调查进行推算。

2010年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全国共调查了48万家单位,约占全国460万家私营单位的10.3%。

(二)城镇私营单位的范围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在工资统计调查中的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