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制作规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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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制作规范

一、文书制作基本要求

1、文书应当打印或使用黑色水笔填写,做到字迹清楚、书面整洁。 2、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3、文书规定编写案号的,应当根据文书的编号规则编注。做到一案一号。

4、文书中注明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要“骑年盖月”。

5、文书中要求填写执法证件号码的,必须要填全号。

6、执法文书尾部要求签名或注明日期的,必须准确无误,并由执法人员、审核人、审批人等手签姓名,不得代签或机打。 7、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

(1)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当事人为“个人”或者“单位”,“个人”、“单位”两栏不能同时填写。

(2)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或户口薄上的姓名;住址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

(3)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

(4)当事人名称应前后一致。

8、询问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听证会笔录等文书应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当事人对笔录审阅无误后,由当事人在笔录上书写“以上笔录无误”,并在该句话右下角签上名字和日期,空白的地方可以用斜线划去。(如有续页,则每页都要签名); 9、交通部规范中案由:文书中“案由”填写为“当事人姓名(名称)+违法行为性质+案”,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案由”应当填写为:“当事人姓名(名称)+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

省厅规范中案由:文书中“案由”填写为“违法行为定性+案”,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的“案由”应当填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

(例如:xxx涉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案)(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例如:涉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案)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参照部或厅规范填写案由,案由前后保持一致。

10、文书中的执法地点:应填写执法时所处位置,具体到门牌号、房间号,体现现场特征。

11、文书中的执法时间:包括起始时间,具体到分。

12、文书中的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和当事人基本情况:要如实填写当事人的姓名;联系地址要详细;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要准确。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联系地址与身份证要一致;

如不一致为了减少执法成本,当事人可以到居住街道居委会开暂住证明。

13、办案人员应当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作为证据;调取原始证据有困难的,可以提取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证日期、证据出处,并签名或者盖章。(如:执法地点:滁州市天长西路商之都58号南50米。滁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执法人员:喻遵平、王晓军,执法证号3423110074、3423110073.王晓军于2010年7月5日9时45分现场摄像(或拍照),光盘号20100705,车号:皖C01258。喻遵平于2010年7月7日11时截图。当事人在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后签字。) 二、具体文书适用及制作 (一)交通行政执法现场笔录 1、主要内容:

(1)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主要违法行为所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及主要相关内容,要求准确、全面、客观、真实地描述执法现

场的情况,不能作主观推想和猜测。(如:2010年7月5日上午9时45分,滁州市运管处执法人员在滁州市天长西路商之都58号南50米路面稽查检查时发现,王军驾驶的道路运输证号码为xxxx皖C01258小型货车,前往蚌埠市运货,车上载有60箱雪碧。经现场检查,王军当场无法出示道路运输驾驶员货物从业资格证件。)后面不加XX涉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从事货物运输案。

(2)“上述笔录我已看过(已向我宣读过)情况属实无误”,只能选一项。

(3)“当事人(见证人)”只能选一项。 (二)立案审批表

1、简要案情:简要地叙述案件的事实和经过,以及初步调查掌握的情况。并指明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哪项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如:2010年7月5日上午9时45分,滁州市运管处执法人员在滁州市天长西路商之都58号南50米路面稽查检查时发现,王军驾驶的道路运输证号码为xxxx皖C01258小型货车,前往蚌埠市运货,车上载有60箱雪碧。经现场检查,王军当场无法出示道路运输驾驶员货物从业资格证件。认为王军涉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从事货物运输,违反了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9号)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