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制作规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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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妥否,请批示。)

需进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的,应当填写“建议报案件会审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

3、单位负责人意见:由负责人明确写明“同意承办人意见”或者写明同意作出处理决定的全部内容。 (十一)、交通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1、出席人签名:应由全体出席人本人签名,体现集体负责制。 2、讨论情况:

首先“案件简介”应当包括:案件来源、违法事实、情节后果、法律依据、当事人意见等;

其次“讨论记录”栏中要明确每个人的意见;

集体讨论记录要有明确的结论性意见,结论性意见要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的处理决定一致。 (十二)、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

1、违法事实:对违法事实的叙述应当全面、客观,阐明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即何时、何地、何人、采取何种方式或手段、产生何种行为后果等,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法律依据:写明当事人所违反法律规定的全称、具体条款和处罚所依据的法律规定的全称、具体到条、款、项、目。有从轻或者

减轻情节,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应当写明。

3、缴纳罚款银行:收缴罚款的银行名称(如:农行皖东支行)。 (十三)、解除交通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1、填写解除强制措施的原因和具体时间。根据强制措施解除的情形。(如:行政强制措施执行完毕) (十四)、交通行政执法案件结案报告

1、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的方式、种类、数额,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应当写明。

2、执行情况:

应当根据案件终结的具体情况写明:“当事人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如:当事人于2010年7月8日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

5、“处理机构结案意见”由处理部门写明具体意见并由并由两名执法人员签名、填写日期;(建议结案)

6、“法制工作部门审查意见”由运输管理机构的法制部门写明具体审查意见并由法制部门的负责人签名、填写日期;(同意处理结果意见)

7、“行政执法机关审批意见”由负责人填写意见和签名。(同意结案)

三、卷宗管理规范

一、一般程序案件应当按照一案一卷进行组卷;材料过多的,可一案多卷。

二、卷内文书材料应当齐全完整,无重份或多余材料。 三、案卷应当制作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1)卷内目录应当包括序号、题名、页号和备注等内容,按卷内文书材料排列顺序逐件填写。

(2)备考表应当填写卷中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由立卷人、检查人签名。

四、案件文书材料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归档: 1.案卷封面; 2.卷内目录;

3、交通行政执法现场笔录 4.立案审批表; 5.询问笔录; 6、勘验笔录;

7、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或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 8、调查报告;

9、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 10、当事人陈述申辩书;

11、从轻(减轻)交通行政处罚申请书 12、交通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13、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

14、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通知书; 15、解除交通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14、送达回证;

15、交通行政警示教育备案表; 16.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17、等其他有关材料; 18.备考表。

五、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应当放入证据袋中,并注明录制内容、数量、时间、地点、制作人等,随卷归档。 六、卷内文件材料应当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用铅笔编写页号。页号编写在有字迹页面正面的右上角和背面的左上角。大张材料折叠后应当在有字迹页面的右上角编写页号。A4横印材料应当字头朝装订线摆放好再编写页号。

七、案卷装订前要做好文书材料的检查。文书材料上的订书钉等金属物应当去掉;对破损的文书材料应当进行修补或复制;小页纸应当用A4纸托底粘贴;纸张大于卷面的材料,应当按卷宗大小先对折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