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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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审批通过后,由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规划成果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备案,由各镇街及时将规划成果向社会公布。

(六)?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的调整,也按照上述程序进行。

第八条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一)?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由各镇街负责组织编制,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批。

(二)?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应以?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为依据,以成片改造单元为单位,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指导,以指导地块成片开发改造为目的,制定近期改造片区的详细规划,提出具体的改造要求和实施安排,要求达到城市设计的深度。

(三)各镇街委托同时具备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已在市城建规划局备案的设计单位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四)为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在满足镇街2010-2015年?三旧?改造规模和年度?三旧?改造规模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各镇街在编制?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的同时,选择条件成熟且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批准实施的近期重点改造片区,开展?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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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规划范围应结合改造地块、行政区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界线、市政道路围合或与河流山体等自然边界进行划定,面积不小于5公顷。

(六)?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应达到城市设计的深度,内容应包括:划定改造单元,确定改造模式,明确改造要求、开发强度,提出实施策略和政策建议等。

(七)?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经论证确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的,应同时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论证工作,并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程序报批。

(八)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片区,可将?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并编制和审批。

(九)根据?三旧?改造单元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关系,其编制、审批流程主要分为以下五种情况:

1.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符合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2.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需对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微调;

3.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需对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一般调整;

4.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需对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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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并编制和审批。

第三章 成片拆迁改造的类型及审批程序

第九条 成片拆迁改造定义

成片拆迁改造是指对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的成片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拆除重建等城市建设活动。成片拆迁改造面积原则上不小于5公顷,地块边界须规整。

第十条 成片拆迁改造类型

成片拆迁改造分为政府主导改造、社会资金参与改造、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等四种类型。

第十一条 成片拆迁改造必须依据经批准的?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实施。

第十二条 政府主导改造的类型及审批程序

(一)政府主导改造是指市人民政府授权土地储备机构、镇街政府进行具体项目的改造,分为政府投资、政府与集体经济组织合作两种类型。

(二)政府主导改造流程: 1. 开展土地和房屋权属调查工作; 2. 编制并申报单元规划; 3. 编制并申报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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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具体项目改造方案由镇街政府经征求公众意见后上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由市人民政府汇总上报省人民政府,同时抄送省国土资源厅;

5. 具体项目改造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落实改造方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用地预审或土地出让合同、项目立项和规划用地许可等手续。

(三)属于政府收购储备后再次供地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第十三条 社会资金参与改造的类型及审批程序

(一)社会资金参与改造是指引入社会资金参与的改造,分为政府在统一组织实施?三旧?改造的拆迁阶段通过招标的方式引入企业单位承担拆迁工作,或政府将拆迁及拟改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通过招标等公开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或政府将拟改造土地的使用权通过招标等公开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并由政府负责拆迁等三种类型。

(二)社会资金参与改造流程: 1. 开展土地和房屋权属调查工作; 2. 编制并申报单元规划; 3. 编制并申报改造方案;

4. 具体项目改造方案由镇街政府经征求公众意见后上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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