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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枝江市安福寺镇紫荆岭学校教辅房、教学楼、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zjjy2015-140号

3、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2日8时30分至2015年6月17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开标时缴纳。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的,其投标无效。

4、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无效),金额为:捌万元人民币(¥:8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7月5日15时00分之前到达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户名: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枝江支行,账号:42201338201050203752;账户二:中国工商银行枝江江汉支行,账号:1807014229026400125:账户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枝江市支行,账号:100710056610010001)否则无效。会员可从企业基本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也可从网上会员专区内通过会员网银账户(应与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各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和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是通过企业基本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开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到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进账凭证;如投标人是通过会员网银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则须在开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到其单位对应的会员网银账户的进账凭证。(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5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枝江市迎宾大道87号,枝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7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开标会。

7、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废标处理,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枝江市紫荆岭学校

联 系 人:韩直明 电 话:159716570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毛清 电 话:13986816323

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9.139.158.187)、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招 标人:枝江市紫荆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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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枝江市安福寺镇紫荆岭学校教辅房、教学楼、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zjjy2015-140号

招标代理: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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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枝江市安福寺镇紫荆岭学校教辅房、教学楼、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zjjy2015-140号

二、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现场施工条件:现场符合开工条件。

2、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

材料所列全部内容,包工包料,不得分包(必须专业分包的项目除外)或转包。

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费

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合格的投标人

1、资格审查(后审)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前必须提交的资料原件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必须为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登记证上的备案人员;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情况(以开标会签到记录为准);

(6)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到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进账凭证;投标人通过会员网银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到其单位对应的会员网银账户的进账凭证和该会员网银账户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金额和用途必须与用网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和用途一致。此外,投标人还须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已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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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枝江市安福寺镇紫荆岭学校教辅房、教学楼、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zjjy2015-140号

(7)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委托其他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编制的,必须提供书面协议原件(分公司出具的不认可),和编制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协议书应附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说明:

①以上证件的原件单独提交评标委员会备查,投标文件中粘贴复印件。

②投标人未按规定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的,其投标无效。 ③核对印章或签名,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适用的印章和签名必须与中心备案登记的一致。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2、不允许挂靠投标,否则列入投标企业黑名单。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挂靠行为:

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②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承接工程的;③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项目委托代理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不是本单位人员,与本单位无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挂靠行为论处:①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

与现场实际施工方之间无产权关系;②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方之间无统一的财务管理;③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成员之间无合法的人事调动、任免、聘用以及社会保险关系;④合同约定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技术人员虽基本到位,但其财务、人事、材料、机械设备调配由他人负责的;⑤建设单位的工程款直接进入项目管理机构财务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答疑会及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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