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沙井自来水有限公司(长流陂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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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沙井自来水有限公司(长流陂水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第8章 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

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8.1 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以及《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09年修订)》,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产业发展方向。

8.2 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

根据《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建设用地布局规划图》,项目选址区用地性质为市政公共设施用地,项目用地符合深圳市总体规划。

根据《深圳市宝安202-12号片区[沙井长流陂水库西地区]法定图则》(草案),项目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本项目为自来水厂,用地符合该法定图则草案。

项目用地选址不位于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本不位于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所在区域属于大气环境二类功能区、声环境功能执行3类功能区。项目选址与深圳市水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功能区和声环境功能区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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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沙井自来水有限公司(长流陂水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第9章 结论

本项目用地选址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不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不在水源保护区内,总体布局基本合理,并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环境综合效益,项目的建设有利于片区人们生活条件和环境的改善。

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周边的人群会带来一定的噪声、扬尘、交通不便等影响,但这些影响是暂时的,将随着项目建设的完成而消失。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项目产生的污染主要带来机械噪声、臭气、污泥等影响,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并使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选址及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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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沙井自来水有限公司(长流陂水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名称:深圳市宝安沙井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工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玉路长流陂水厂 联系电话:13420935151 2、环评机构 名称:北京大学 联系人:陈工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大校区E-109 联系电话:(0755)33207108-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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