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阿克陶乾盛矿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新疆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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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二 4 5 三 6 7 8 9 岩羊 塔里木兔 爬行纲 南疆沙蜥 荒漠麻蜥 鸟纲 黑鸢 苍鹰 猎隼 Pseudois nayaur Lepus yarkandensis Reptilia Phrynocephalus forsythi Eremias przewalskii Aves Tachybaptus ryficollis Milvus migrans Accipiter gentilis SakerFalcon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一级 附录II 2.1.4.5土壤

项目区土壤类型为高山草原土为主。

2.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大气评价范围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确定以矿区中心为原点,半径2.5km的圆范围内。 (2)水环境评价范围

以矿山范围为主,并向下游延伸至开采影响范围。 (3)噪声评价范围 为矿界外1m范围。 (4) 生态评价范围

矿区边界外延1km范围内。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污染源及排放情况

3.1.1废气

本项目前期露天开采后期转入井下开采,采矿活动中,凿岩、爆破、采装、运输、堆放等过程中均产生废气污染,属于无组织排放。

井采废气来自井下凿岩、爆破、铲装废气,以及地表堆场扬尘、运输道路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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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及汽车尾气。

(1)凿岩废气

①露天开采:选用KQG-150型潜孔钻机,配有干式除尘器,粉尘排放量很少。 ②井下开采:采用湿式凿岩,随排风排至地表的粉尘极少。 (2)爆破废气

爆破时会在瞬间产生大量的粉尘(0.026t/t)、CO(11.31×10-3m3/kg)、NO、NO2(1.39×10-3m3/kg)等有害气体,露采时爆破瞬间产生的废对采区环境有一定的影响,由于区域较为空旷会较快稀释、扩散。井下爆破时瞬间产生的粉尘、CO、NO2等有害气体,随井下排风会带出部分含尘废气,量较小,从风井排出的废气,很快会稀释、扩散,故废气中有害物质对采区环境影响不大。

打孔、放炮等按规范操作,科学使用雷管、炸药,单位用量较少,无组织排放点较少,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堆场扬尘

物料堆场在风力作用下的起尘量取决于堆场与风向的夹角、物料的比重、粒径分布、风速大小、物料含水率等多种因素,而装卸过程中的起尘还与落差、物料密度等因素有关,本次评价根据北京煤炭总公司四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时的风洞实验结果及对北京水泥厂做过的数据进行计算堆场的扬尘量。

(4)装卸扬尘

井下矿岩装卸作业对外环境无影响,主要考虑在露采矿石、废石以及井采阶段出井矿石运至矿石堆场下卸过程中产生的装卸扬尘,以及废石卸入废石场产生的扬尘,由于为块状,产生扬尘微小。

(5)道路运输扬尘

根据下列公式计算矿石、废石运输引起的道路扬尘量。 采用公式:Qp=0.123(V/5)·(M/6.8)0.85·(P/0.5)0.72

Q′p=Qp·L·Q/M

计算参数:Qp——道路扬尘量,(kg/km·辆);

Q′p——总扬尘量,(kg/a); V——车辆速度,(km/h); M——车辆载重,t/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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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路面灰尘覆盖率,0.5kg/m; L——运距,(km); Q——运输量。

(6)汽车尾气

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排放尾气,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CnHm、NOX。据北京市对机动车在低速下(20km/h)的测试计算、根据车流量、车型计算出在矿区范围内机动车排放气态污染物的源强(CO71.95g/km·辆,CnHm11.44 g/km·辆, NOX2.37 g/km·辆)。

(7)柴油发电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

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燃烧烟气,主要含NOx、SO2、CO和烃类等。根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及《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实用技术》中给出柴油燃烧污染排放因子及源强,SO22.24 kg/t,NOX2.92 kg/t,CO 0.78 kg/t,烃类2.13 kg/t。

外界点源接入后,柴油发电机将作为备用电源。 (8)锅炉废气

项目设计新增一台5t/h的燃煤锅炉,用煤500t/a(硫份0.43%,灰分15.9%),使用库车俄霍布拉克煤矿的产煤,由汽车从喀什拉运,根据煤质进行核算,配备多管高效除尘器,锅炉年排放烟气量5.19×106m3/a,烟尘排放量0.26t/a,SO23.4t/a,NO21.6 t/a,排放浓度分别为烟尘50mg/m3,SO2655.1mg/m3,NO2300 mg/m3,能够达标排放。

结论:项目营运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粉尘、CO、NOX、CmHn等,井采过程中的排尘点多在井下,地面主要为露天爆破、装卸、堆放和运输时的无组织排放,由于为块状物料、比重大、产尘量小,颗粒物仅对矿区内造成污染,对外环境的影响轻微。露采过程中无组织粉尘排放量较井采无组织粉尘排放量大,前期露采无组织粉尘影响较后期井采大。 3.1.2废水

矿区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矿井涌水及生活污水。

①生产废水:露采阶段主要是降尘用水,经矿岩吸收、蒸发消耗,不外排。矿区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后期井采阶段,主要是井下作业面湿式凿岩、降尘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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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经矿岩吸附、蒸发消耗,其余排至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采矿。

②矿井涌水:根据矿山水文地质条件,本项目后期井下达到一定采深后可能会出现矿井涌水,设计矿井最大涌水量为760m3/d,出现矿井涌水后将其作为生产用水水源,排至地表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采矿生产,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矿山采区使用旱厕。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矿生活区的洗浴和盥洗,项目露采阶段劳动定员为640人,用水量32m3/d(6720m3/a),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5%计算,产生废水27.2m3/d(5712m3/a),井采阶段劳动定员为1512人,用水量75.6m3/d(24948m3/a),产生废水64.3m3/d(21206m3/a),属于典型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200mg/L、CODcr240mg/L、BOD100mg/L、NH3-N20mg/L等,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1。

表3-1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一览表 mg/L(pH除外)

主要污染物 排放浓度(mg/l) 处理前 露采期产生量(5712t/a) 井采期产生量(21206t/a) 排放浓度(mg/l) 处理后 露采期排放量(5712t/a) 井采期产生量(21206t/a) GB5084-2005旱作标准值 GB28661-2012排放标准 SS 200 1.1 4.2 60 0.3 1.3 100 300 COD 240 1.4 5.1 168 0.9 3.6 200 200 NH3-N 20 0.1 0.4 14 0.1 0.3 / 30 BOD5 100 0.6 2.1 70 0.4 1.5 100 3.1.3固体废物

矿石平均体重:3.35t/m3,岩石体重:2.64t/m3,松散系数均为:1.5。 采矿过程中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地表剥离物及采矿废石、生活垃圾。 (1)露天开采固体废物——地表剥离物

本项目前期露天开采,开采期间剥离废石量为1080万t/a(409万m3/a),共设两个废石场,①号废石场服务于1、4号采场,②号废石场:服务于堆排2、3、5、6号采场,露采全期剥离物废石量为9317.12万t,3529.21万m3。

(2)井下开采固体废物——采矿废石

后期转入井下开采后,主要是井下掘进及采矿过程中夹杂带出的废石,分别运至1、4号采场以东约2km的①号废石场,以及矿区北部的②号废石场堆存,废石量为60万t/a(22.7万m3/a),井采全期为251.4万t(95.2万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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