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2013培养方案(最新)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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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课程课程编号 类别 0000A1201 课程名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与实践*基础英语* 学开课学时 教学方式 考核方式 分 学期 2 36 1 讲授 课程论文 任课教师 田 光 王淑琴等 张玲芝 杨欢进 公共课0000A1202 0000A0004 0000A1205 4 102 1、2 讲授 闭卷笔试 2 68 法律逻辑学* 计算机应用技术*法理学* 宪法学导论* 民法总论* 中国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立法学理论与实践* 法律社会学* 自然辩证法概论 经济法理论研究 刑法总论 债权法研究 比较知识产权法 法经济学 法文化学 外国民法 法律伦理学 外国宪法 宪政名著导读 专业外语 民事诉讼法学 1 1 1 1 1 2 2 2 2 1 2 2 2 2 2 2 3 3 2 3 3 2 3 2 1-3 1-3 讲授 笔试 武建敏 王晓烁 基础理论课专业课选修课(选四门)补 修 课 其他学习项目 2 51 2 51 2 51 2 51 2 51 2 51 2 51 2 34 1 18 2 34 2 51 2 68 2 68 2 34 2 34 2 34 2 34 2 51 2 34 2 34 2 34 2 2 讲授 闭卷笔试 讲授 课程论文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讲授 0000B000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2 34 0301B0102 0301B0103 0301B0104 0301C0101 0301C0102 0301C0106 0301C0105 0000X0001 0301B0701 0301D0403 0301D0501 0301C0705 0301C0505 0301D0118 0301D0107 0301C0103 0301D0109 0301D0115 0301D0010 刑事诉讼法学 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 学年论文(2篇) 论文 张振国 田宝会 笔试 刘静仑 张振国 笔试 笔试 田韶华 王晓烁 0301B0105 地方自治的理论与实践* 2 34 笔试 张振国 武建敏 笔试 武建敏 刘静仑 笔试 田宝会 张振国 笔试 王晓烁 武建敏 笔试 王利军 郭凯峰 笔试 包 雯 王 韬 笔试 柴振国 贾玉平 笔试 刘春霖 冯红霞 论文 胡海涛 郭广辉 论文 郝宗珍 张振国 论文 论文 任成印 贾玉平 0301D0116 法学方法与学术规范 论文 赵一强 刘静仑 笔试 刘义青 丁 渠 笔试 丁 渠 刘静仑 笔试 王沛 随本科听课和考试 随本科听课和考试 每学年1篇 注:①带*的课程为学位课。 ②《自然辩证法概论》为必选课。

法律史硕土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030102)

一、培养目标

根据国家对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基本政策要求,结合法律史的学科特点,本专业的培养标是:

l、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

2.在本专业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运用该门外国语比较熟练的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设以下研究方向:

1、中国法律史研究方向:主要研究中国以往的法律制度、刑事、民事法律问题、调解与执行等问题。

2、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史研究方向:主要研究近代法律思想史、民间法律意识、法律移植与法律转型等。

3、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方向:主要研究西方法哲学的基本理论、法律制度及中西法律的异同等。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学习期限最长为五年(含休学)。按照正常学制,研究生入学后前三个学期为课程学习阶段,后三个学期为论文写作阶段。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的完成以修满规定的学分并达到研究生中期考核各项标准为标志。

四、培养方式

研究生培养的目标:一是要培养学生独立学习的方法和习惯:二是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不仅具有本专业的理论实践基本功,而且要广泛学习跨专业的知识;三是培养学生的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具体需注意以下几点:

1、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求用研讨式、启发式、案例式教学方法。有的课程可以以学生自学为主,加教师辅导来完成,

2、营造学习氛围,尽量多聘请校内外专家作学术报告,特别是邀请本领域内全国知名度较高的专家学者作学术报告。组织学生自己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培养学生自我获取知识、探讨问题的兴趣。

3、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走出课堂,实地调研,关注社会重大法律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同时鼓励学生自己选题,自己调查,自选写作论文,以提高写作能力、创新能力。

4、建立严格的考核、竞争和淘汰机制。每一门课程学习考试、中期筛选、毕业(学位)论文都要严格把关,宁缺勿滥,以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5、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每位导师要从思想品质、学业课程到素质能力的培养对所指导的研究生全面负责:研究生入学后一个学期内,导师会同导师组其他成员在研究生本人参与下,制订个人培养计划。要按制度定期找学生谈话了解情况。导师组要发挥集体智慧,相互沟通情况,交流教学经验。

五、课程设置、学分与考试 (一)课程设置与学分

本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每人所修学分包括课程学分和其他学习项目学分(含“创新学分”),总学分达到43学分毕业。全部学习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补修课三类。必修课和选修课总计为18门课,37学分,其中学位课14门,30学分。

1. 必修课

必修课包括公共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

(1)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第一外国语(基础英语)、方法课(法律逻辑学)和工具课(计算机应用技术),共4门课,10学分。

(2)基础理论课

基础理论课共5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诉讼法史、法理学研究、中国法律史总论、马克思主义法哲学),10学分。

(3)专业课

专业课共5门(中国历代法律典籍导读、近代宪政思想研究、现代西方法哲学、比较宪法史、法律社会学),10学分。

2. 选修课

选修课包括研究方向课和拓宽知识面的课程,本专业研究生必须选修《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其他选修课可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每人必须选够4门,7学分。

3. 补修课

补修课是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本专业的研究生未修过而必须补修的本科生课程。补修课设2门,不计学分,但成绩必须达到合格要求。应补修未补修或补修成绩不合格者,视为研究生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课程设置、学分、学时及开课学期等详见附表《课程计划表》。 (二)学习成绩考核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的考核方式分为闭卷笔试、课程论文等方式。其中,全校公共课和基础理论课原则上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其他课程的考核方式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情况,在闭卷笔试与课程论文方式之间灵活选择。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入的研究生需补修该专业大学本科的相关基础课程,应按本科生考试的有关规定随本科生一同考试。

考核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需按规定的方式考核。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组成,按百分制评定。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平时成绩考核可采取期中考试、作业、读书报告、文献综述、随堂测验、课堂讨论等方式进行。

课程学习成绩的合格标准为:学位课程成绩达到70分或“良-”为合格,其余课程成绩达到60分或“及格”为合格;各门课程成绩达到90分为优秀。成绩不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学习项目安排

为提高硕士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在学习期间还要求学生从事一定的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及科学研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