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复习题(动力部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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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不准进入有煤的煤斗内捅堵煤。在特殊情况下,需进入有煤的煤斗内进行其他工作(如取出掉入的工具)时,工作人员应戴口罩、手套,把袖口和裤脚扎好。进入煤斗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缚在外面的固定装置上(禁止把绳子缚在铁轨上)并至少有两人在外面进行监护,进入煤斗后安全带应由监护人一直保持在稍微拉紧的状态,工作人员应使用梯子上下。

11.发现煤斗内的煤有自然现象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灭火。煤斗内如有燃着或冒烟的煤时,禁止进入。

12.要经常检查除铁器的吊具,保证完好,防止坠落。

13.在龙门抓煤机停止工作时,大车、悬臂、抓斗等机构应处于安全停用位置,且应切断电源,上好轨道夹、压轨器等防爬装置。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还应将锚定装置就位,装好防风系缆。

14.储煤场的大块煤或煤石及结冻的煤块应及时进行处理。工人砸煤时应戴防护眼镜。砸煤或搬运煤石时应注意站位,以防跌倒伤人。在运煤设备运行中,禁止不停设备去上链条、钢丝绳或皮带。天气恶劣,影响视线时,禁止运煤汽车进入煤场卸煤。

15.输煤几座筒仓应轮流使用,以防筒仓存煤结拱、自然,禁止明火进入筒仓。储煤筒仓堵塞时,应用压缩空气等破拱,禁止任何人员进入储煤筒仓内戳煤。 输煤司机在开动卸煤、运煤机械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确定附近无人或无妨碍启动的障碍物时方可启动。

(检修部分)

1.检修工作场所如有裸露的电线,应认为是带电的,不准触碰。对可能触到的裸露电线,应在检修工作开始前拉开电源和上锁,并将该线挂上地线接地。 2.油区检修应尽量使用有色金属制成的工具,如使用铁制工具时,应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例如涂黄油、加铜垫等。

3.在燃油管道上和通向油罐的其他管道上进行电、火焊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靠近罐一侧的管路法兰应拆开通大气,并用绝缘物分隔,冲净管内积油,放尽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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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锅炉检修,在燃烧室内部工作时,应至少有2人一起工作,燃烧室外应有人监护。燃烧室清扫工作完毕后,清扫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是否有人或工具还留在燃烧室内。

5.给水泵在解体拆卸螺丝前,工作负责人应先检查进出口门确已关严,然后将泵体门打开,放尽存水,防止拆卸螺丝后有压力水喷出伤人。

6.检修热交换器时,应将热交换器内的蒸汽和水放掉,疏水门应打开。在松开法兰螺丝时,应当特别小心,避免正对法兰站立,以防有水汽冲出伤人。 7.进入油箱应穿无扣服,鞋底应擦拭干净或带鞋套,照明应使用小于或等于12v的行灯或手电筒。

8.在管道、容器检修时,不准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任何检修作业。对于运行中的管道,可允许带压力紧法兰盘根和在管道上打卡子以消除轻微的泄露,但应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并取得值长同意,并由相关负责人指定熟练的人员,在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

9.安装管道法兰和阀门的螺丝时,应用撬棒校正螺丝孔,不准用手指伸入螺丝孔内触摸,以防轧伤手指。

10.在管道内部或不易救护的地方工作,应使用安全带,且安全带绳子的一端紧握在监护人的手中,监护人随时与管道内部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11.检修油管道时,应做好防火措施。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在拆下的油管道上进行焊接时,应事先将管子冲洗干净。

12.凡在容器、槽箱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具体的工作性质,事先学习应注意事项,如:使用电气工具的注意事项,气体中毒、窒息急救法等。工作人员不少于两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两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工作人员或听到容器内工作人员声音的地方,以便随时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作。 13.在容器内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时,应打开人孔门及管道阀门,并进行强力通风。工作场所应备有泡沫灭火器和干砂等消防工具,禁止明火。对这项工作过敏的人员不准参加。

14.在密闭容器内(如磨煤机、空气预热器等)不准同时进行电焊及气焊工作。 15.在拆装轴承时,禁止用手锤直接击打轴承,防止轴承金属碎片飞出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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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如需盘动钢球磨煤机筒体时,应确保转动部分周围无人工作。盘动过程中,禁止把手指放在联轴器开口处,以防挤伤。

17转动机械设备找正时,如需更换垫片,在无可靠的支撑措施时,手指不得伸进底脚板内。

18.泵体在检修中如需拆卸,禁止使用行车吊拉管道,以防管道变形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泵体拆卸后应将进出口管道加以固定。

19.转动机械检修完毕后,转动部分的防护罩应牢固地装复,否则不准启动。 20.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实际操作及有关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其合格证种类应与所操作起重机类型相符合。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21.起重设备、吊索具和其他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过计算和实验,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因历史原因,没有制造厂铭牌的各种起重机具,应经查算,并做荷重实验后,方准使用。

22.遇有大雾、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机操作人员未获得有效指挥时,不准进行起重工作。

23.起重机及起重设备上所用的电缆,应用橡胶绝缘电缆;裸线只允许作为滑行导线。电源电缆应有专人负责检查是否因磨损而有漏电现象,如发现胶皮损坏,应进行修理。

24.吊物上不许站人,禁止工作人员利用吊钩来上升或下降。

25.起重物件应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重心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使吊钩斜着拖吊重物。在吊钩已挂上而吊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或做旋转动作。

26.与工作无关的人员禁止在起重机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起重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不准在吊杆和吊物下停留或行走。

27.厂房内的桥式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地点,禁止停放在运行机组上方。

28.凡在坠落高于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出进行的作业,都应视为高出作业。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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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

29.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子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工件、边角余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30.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准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意见,并采取临时安全作业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不准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措施。

31.在木板或泥地上使用梯子时,其下端应装有带尖头的金属物,或用绳索将梯子下端与固定物缚住。工作前应把梯子安置稳固,不可使其动摇或倾斜过度。 32.在变、配电站(开关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33.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取得焊工合格证后,方可从事考试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焊工应穿专用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应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以免焊接时被烧伤。

34.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在易燃、易爆材料附近进行焊接时,其最小水平距离不小于5米,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措施(用围屏或阻燃材料遮盖)。

35.在风力超过5级时不得露天进行焊接或气割。但风力在5级以下、3级以上进行露天焊接或气割时,应搭设挡风屏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36.电焊工作所用的导线,应使用绝缘良好的皮线。如有接头,则应连接牢固,并包有可靠的绝缘。连接到电焊钳上的一端,至少有5米为绝缘软导线。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7.禁止把氧气瓶及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也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氧气瓶内压力降到0.2MPa,不准再使用。

38.氧气瓶应涂天蓝色,用黑颜色表明“氧气”字样;乙炔瓶应涂白色,并用红色表明“乙炔”字样;氮气瓶应涂黑色,并用黄色表明“氮气”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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