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办案谈话的方法和策略分析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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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想说了,他才能如实地讲出自己所犯错误事实,并且动机越大,所讲越全面、真实。因此,办案人员研究供述动机产生、存在和起作用的一些规律,更多地启发、调动和利用被调查人的供述动机,就是我们谈话的着力点和重点,也是探讨谈话技巧的关键点。

供述动机产生的因素:1、争取从轻处理的愿望。2、悔过的心理。3、问题已暴露,无法隐瞒。4、被组织感召,受感化。5、求解脱的心态。6、怕伤面子或担心家庭受牵连的心理。

(三)如何解决拒供和顺供矛盾。

拒供和顺供是谈话中被调查人心理活动的一对基本矛盾。抓住这一基本矛盾,施以必要的心理影响,促使矛盾向供述的方面转化,是谈话的主要基点。尽管被调查人有各不相同的心理特点,对他们施加心理影响的方式方法有所差异,但是也存在一些规律,当我们进入“攻坚战”时,不是采取逼供、诱供等手段,而只能是一靠教育,二靠证据,三靠逻辑推理。

五、谈话的常用策略与方法

谈话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对抗对立、试探摸底、动摇反复、交代问题。 (一)攻心为上的方法

1、以势攻心(政治攻心)。讲一下当前的反腐大势,和各级反腐决心,使被调查人从心理上产生畏惧,做到以正压邪。

2、思想攻心。(1)以情攻心,就是对谈话对象的情感进行调动和感化,促使其心理转化。(2)以理攻心。

3、政策法律攻心。 (二)利用矛盾的方法

1、同案人之间的矛盾。(1)主犯与从犯之间互相不满以及对应负责任大小的矛盾。(2)事情败露后相互猜疑、互不信任的矛盾。

2、谈话对象自身陈述中存在的矛盾。(1)陈述前后不一,或数份陈述之间有矛盾。(2)陈述与物证、书证有矛盾。(3)同案人员陈述有矛盾。(4)陈述与自然和当地风俗有矛盾。(5)陈述不合逻辑。

(三)造成错觉的方法

由于被谈话人信息的封闭,造成判断的错误,从而顺利供述。

1、造成错觉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对谈话人员掌握证据情况的错觉。(2)对同案人状况及供认状况的错觉。

2、造成错觉的方法:(1)虚实并用,以虚求实。谈话人员可选择一些与谈话对象相关的人、事、物等信息,采用旁敲侧击的方式,使谈话对象误以为我们已掌握其全部情况或重要证据,因而不得不供。(2)通过暗示造成某种错觉。谈话对象在特定情况下容易接受暗示。

(四)欲擒故纵的方法。时机不成熟不要穷追不舍,等其放松和不备时再追问。

(五)选择好突破口,控制好询问节奏。提问必须做到简明扼要,层层深入,使询问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实践中来看,常选择的突破口,一是明显暴露出来的违法事实;二是两人以上共同参与或多人知晓的某一情节或事实。办案人员可以通过对这些事实、情节的一步步详细询问,并辅之以恰当地使用其他证据,从中扩展线索,由此及彼,由表及里,逐步查明整个案件的事实。同时,办案人员要牢牢地掌握询问的主动权,力戒急躁、畏难情绪;同时要注意掌握好询问节奏,当对方如实陈述时,不要轻易打断;当对方明显东拉西扯时,要及时纠偏引导;

当案情有重大突破或有意外收获时,不要喜形于色,随意表态,应让其讲完后,再对不清楚的问题补充询问。总之,办案人员要通过正确、策略的询问,体现出威严,给当事人一定的精神压力,使其感到不可与组织和法律法规较量,而不是与办案者个人较量,从而达到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承认违法违纪事实的目的。

(六)要掌握和适时调整询问的策略。询问时要坚持一事一问,不要刚问东、又说西,一定要先把一件事问到底,趁热打铁,一气呵成,然后再问其他事。当被询问人态度蛮横、狡辩、不予配合时,不可急于求成,可适时调整询问策略,扭转话题,实行迂回侧攻。在询问中要及时捕捉被询问人的心理变化,做到听其言、观其行、察其色,要眼中有人,心中有事,针对当事人不同阶段的心理变化,适时改变谈话的语气、语调,控制好节奏,并相应调整谈话策略,或是用法律政策教育,或是用案例启发,或是出示有关证据敲山震虎,达到目的。

六、谈话中几种常用的问话方式

(1)“侦察式”发问。在与被调查人初次接触或初次涉及新的重大问题时,借以了解被调查人究竟知道哪些事情,陈述内容是否真实。(2)“命题式”发问。在被调查人交待了些枝节问题,并且愿意进一步检查错误时,可采用这种办法,指定某一主要问题或主要情节,让其详尽描述,若其前后矛盾或含糊不清,可令其复述和解释。(3)“迂回式”提问。在案情复杂,被调查人防御和抵抗心理较强时,可采用此法,提出一些与主要错误事实表面无明显联系,实则有内在联系的问题,使被调查人在摸不清办案人员意图的情况下做出如实回答,堵死其推卸责任的退路。(4)“直接式”发问。在被调查人极力回避主要问题,而办案人员又掌握了一定证据时,可以用此方式,针对被调查人的要害问题进行诘问,使其没有回旋余地,不得不正面回答。(5)跳跃式发问。在办案人员已经掌握了大

量证据,而被调查人也作好了应对回答的情况下,可采用此办法,对调查人早有准备的问题避而不问,跳过防线,或交叉发问打乱其计划,使其措手不及,促其交待。

七、谈话工作需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认真拟写询问提纲。为了使谈话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使问话人的思路清晰、连续,不给被谈话人有喘息和其他狡辩的机会,谈话小组在每次谈话前要详细列出需要了解的主要问题,哪些问题先问,哪些问题后问,拟好提纲,做好每次谈话前的准备,从而使谈话工作有条理和针对性,增强问话的效果。

(二)选派合适人选担任主谈。谈话小组要合理搭配,主谈人要选职务较高、年龄较长、有一定工作和办案经验的人担任主谈,以使其产生敬畏感、信任感。

(三)要注意谈话的连续性。重要的谈话要不间断地进行,特别是在开始阶段。一般不宜将谈话对象长期搁置不谈,必要时也可以笔谈,出书面题目,让其书写。

谈话的连续性。如果是几个班次进行谈话,要求各小组之间保持交接,把上一班次谈话的情况进行通报交流,如果时间允许,未谈话的小组可以在监控室观看。

(四)要确立谈话人员的权威性,谈话人员要始终掌握谈话的主动权,驾驭控制谈话局面。要有:1、营造谈话气氛的能力。2、体察、洞悉对象心理、情绪的能力。3、心理素质要好、情绪稳定,不易被激怒。4、有正义感和良好的形象。

(五)要注意谈话取证的隐蔽性。 1、注意谈话意图的隐蔽。

2、信息来源的隐蔽。第一,手中掌握的证据尽量不用或少用,即使用也不能让对手摸底。第二,手中的材料、信息要适时使用。

3、注意对同案人员情况的隐蔽。 4、隐蔽的方法

关于姓名、地点、单位名。为防止其从问话中发现我们掌握什么不掌握什么,一开始要立规矩:凡涉及人名、地名、单位名要报全称,并说清怎么写。谈话中要不断强化这一规矩,使其形成习惯,这样当出现我们不知道的人名时,就好隐蔽。

要善于运用模糊语言。在谈话中谈话对象对谈话人员的语气、态度、举止都深为警觉,试图从中探得虚实,同时为了逃避或减轻罪责,又总是希望或不希望某种结果发生。谈话人员应针对这一特殊心理状态,多以模糊语言提问,使谈话对象在自己心理态势影响下不自觉地做出错误的理解和判断,从而强化自己问题已经暴露的心理,促使其如实供述。

八、谈话取证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取证合法,严禁诱供、指供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3、坚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原则。 4、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准侮辱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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