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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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论文)

前言

市场经济是一种充满竞争的经济,它要求企业必须时刻处于发展状态以适应市场的需要,这就使得企业寻找各种各样的折旧方法来适应市场的变化。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企业折旧方式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直线法,一类是加速折旧法。归结起来,我国《会计法》规定可使用的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4种。一个企业的经济实力的强弱以及其发展速度的快慢,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固定资产的规模、利用效率和更换的速度上。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消失的那部分企业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实质上是对固定资产的原始或现行投入价值的系统分摊过程。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将固定资产的价值在有限的使用期内以折旧的形式转化成货币资金过程,恰当的实现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如实地反映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价值损耗和期末固定资产净值,合理的确认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及其损益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所计算的年度折旧额是不同的,在资产的使用年限内总体计提的折旧额却是相同的,然而不同的方法却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所得税和税前利润。以下是关于对资产折旧的几种计算方法,通过对这几种方法的比较,以及国家对折旧的现行政策,可以很直观的看出折旧方法的选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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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资产折旧的含义及其影响因素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含义

固定资产折旧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是对固定资产由于损耗而减少的价值的补偿。 (二)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应根据固定资产损耗程度来确定,而损耗程度就需要依据有关因素加以估计,利用一定的数学方法来计算。具体影响因素包括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净残值和预计使用年限。

1、固定资产的原值

固定资产的原值,即取得固定资产时的原始价值,是企业确定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的基础。

2、预计净残值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时,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净残值的确定直接影响到折旧额及至利润,因此企业应合理确定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避免人为调节其指标。

3、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结合不同固定资产的性质、消耗方式、所处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就为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和使用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应当定期对其进行复核。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含义及公式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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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对其进行复核。 (一)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限法也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损耗的价值,按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平均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指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完成的工作总量,平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工作总量 月折旧额=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当月实际发生工作量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以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基数,以直线折旧率的两倍为定率,计算各年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年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采用此方法,最后两年该用直线法。 (四)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为基数,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为折旧率,计算各年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预使用年限)÷2]×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上述四种折旧方法中,前两种方法属于匀速折旧法,其共同特点是按一定的标准平均分摊固定资产损耗的价值;后两种方法则属于加速折旧法,其共同特点是,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前期计提折旧额多,后期计提折旧额少,使固定资产损耗的价值加速得到补偿。

三、不同因素下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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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使用状况以及企业自身的

情况计提折旧,且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可见企业在折旧方法的选择有很大的灵活性,而折旧作为企业成本的一部分,是可以税前列支的。因此,选择何种折旧方式将会对企业利润产生不同影响,在选择折旧方法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在货币时间价值因素下折旧方法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由于折旧可作为成本在税前列支,而又不会真的发生现金支出所以企业会尽量在合理区间内多提折旧,这样可以尽量减少所纳税额,使资金尽可能长时间的留在企业,而在不同年度,企业也一般倾向于在前几年多提折旧,后几年少提折旧。同样是为了尽可能通过晚缴税来实现货币的充分利用,这就好比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只要到时偿还本金就可以。下面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看看货币时间价值作用。

例:某企业2006年购入一项固定资产,价值300000元,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50000元,折旧率为10%

直线法下各年提折旧额=(300000-50000)/5=50000元 双倍余额递减法下: 年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折旧额=300000×40%=120000元

第二年折旧额=(300000-120000)×40%=72000元 第三年折旧额=(300000-120000-72000)×40%=43200元

第四年折旧额=(300000-120000-72000-43200-50000)/ 2=7400元 第五年折旧额=(300000-120000-72000-43200-50000)/ 2=7400元 在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下:

直线法可抵减所得税额=50000×5×33%=82500元

双倍余额递减法可抵减所得税额=(120000+72000+43200+7400+7400)×33%=82500元

这时两种方法所抵减所得税额是相等的。 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下

直线法可抵减所得税额=50000×33%×(P/A,10%,5)=6254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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