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苏安监〔2014〕86号)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苏安监〔2014〕86号)更新完毕开始阅读6d98aa5b302b3169a45177232f60ddccda38e602

一级 二级 要素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得分 六、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20分) 6.1绩效 评定 企业每年至少一次对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实施情况进行评定,形成自评报告,并进行绩效评定,形成报告,报送当地安监机构。 并报送所在地安监机构。 4 未进行自评的,不得分。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发生死亡事故后应立即进行自我评定。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计划、执行、检查、改进(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4 未立即进行自我评定的,不得分。 6.2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持续 标准化的评定结果,持续改改进 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12 未对自评结果及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不得分;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每处扣2分。 小计 总计

20 得分小计 600 得分总计 - 33 -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印发 -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