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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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017年度黑龙江省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2017年度黑龙江省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目 录

1.刘某某诉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 (2) 2.牡丹江某食品公司诉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 ……………………………(5)

3.管某某诉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答复及行政复议案 ……………………………(8)

4.范某某诉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 …………………………(10) 5.柴某某诉大庆市房产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12) 6.刘某某诉富裕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 …………………………(14) 7.张某某诉哈尔滨市双城区房产住宅局房屋行政登记及行政赔偿案 …………………………(16)

8.于某某诉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出具测绘报告案 …………………………(18) 9.崔某某诉甘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20) 10.贺某某诉齐齐哈尔市工商管理局铁锋分局、齐齐哈尔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工商登记及行政赔偿案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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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黑龙江省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刘某某诉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案

【基本案情】

刘某某系大庆某石化公司职工。2016年1月20日早8时10分左右,刘某某下早班后从单位去医院护理病危的岳母,途中被货车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某在事故中无责任。2016年3月18日,刘某某的妻子向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刘某某为工伤。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刘某某下班后前往医院不属于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并且刘某某下班后不是以最终回到居住地为目的,不是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遂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刘某某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裁判结果】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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