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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人体多关节、多杠杆协调活动综合作用形成的。因此,严格来讲,足迹的造痕体是具有一定姿态的人体极其与承痕体直接接触的足或足穿的鞋、袜。

赤足作为造痕体时,通常是赤足底直接与承痕体接触而形成赤足足迹。赤足足迹直接反映了赤足结构与功能的形态,可以直接认定足迹与赤足的同一。

鞋、袜作为造痕体时,是人的赤足穿着鞋、袜与承痕体接触,形成穿鞋足迹和穿袜足迹。穿鞋、袜足迹是所穿鞋、袜的外表结构形态与赤足有关结构和功能形态的复合反映形象。一般情况下,能对鞋、袜进行同一认定,在条件具备时,也可认定足迹与人足的同一。

(二)足迹的承痕体

足迹的承痕体种类繁多。常见的有泥土、沙地、水泥地、柏油路、木地板、瓷砖、花岗岩等地面,金属、塑料、橡胶、纺织物、纸张等物面以及鞋内底和鞋垫。

不同承痕体具有不同的外表结构和颗粒组织,他们的物理性质和环境状况也各不相同,因而存在许多改变人体行走姿势及与造痕体接触状态的随机因素。所以在不同承痕体上能形成反映形式不同、反映质量也不同的足迹。

如承痕体的硬度、塑性、弹性、渗透性、粘附性以及表面光洁度等,都会对足迹的形成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通常,在弹性大、塑性小、硬度大的承痕体上形成无明显立体感的足迹。如犯罪现场常见的水泥地面、柏油地面和地板、玻璃等都是弹性大、塑性小的承痕体,在这类承痕体上一般都是以物质转移方式形成无凸凹变化的平面足迹,这种足迹对形态特征和步法特征的反映不完整。

在弹性小、塑性大、硬度小的承痕体上形成有明显立体感的足迹。

在渗透性强、颗粒细腻的承痕体上形成反映质量好的足迹,在渗透性弱、颗粒粗糙的承痕体上形成反映质量差的足迹。 (三)形成足迹的力

形成足迹的作用力主要是指人体自身重力、人体肌力、承痕体的支撑力与摩擦力。

人在行走时,后蹬足对承痕体产生向后下方的蹬力,承痕体对

足产生向前上方的反作用力。这两个力可以分别分解成垂直和水平方向的两个分力。即足对承痕体的蹬力可以分解为垂直向下的压力和水平向后的后蹬力;承痕体的反作用力可分解为垂直向上的支撑力和水平向前的摩擦力。这两个力的合力使身体向上向前运动。

人体在站立时,足对承痕体只有垂直向下的压力,承痕体对足的反作用力为垂直向上的支撑力。此时,没有摩擦力和后蹬力。 足对承痕体的蹬力,是通过人体自身重力和人体肌力作用形成的。而承痕体对足的反作用力,表现为支承力和摩擦力。所以,足迹的形成是人体重力、肌力与承痕体的支撑力、摩擦力相互作用的结果。

足底与承痕体的摩擦力,对推动身体向前运动的作用很重要。当摩擦力小时,走路就困难。如在光滑的冰面上行走,因摩擦系数小,摩擦力小,行走就比较费力。鞋底上制成凸凹不平的各种花纹图案,就是为了加大摩擦力而设计的。

形成足迹的三因素中,作用力起着关键性作用。在造痕客体和承痕客体相同的情况下,不同作用力会形成差异悬殊的足迹。力的三要素即方向、大小和作用点,对足迹的形成、变化以及特征的反映形式,具有决定性作用。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不同作用力形成的足迹必然有不同的反映,因而可以利用足迹反映的运动特征鉴别人身。 三、足迹的分类

足迹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每一种分类都能揭示和运用足迹的某一特性,以满足足迹检验的不同要求。 (一)按造痕体种类不同分类:

1、赤足足迹

赤足足迹又称赤足迹。它能够反映出赤足外表结构形态和行走习惯特征。通过对赤足足迹的检验,可分析出足迹遗留人的特点,能对人进行同一认定,即能直接认定或否定现场赤足足迹是否为某人的某足所留。 2、穿鞋足迹

穿鞋足迹能反映出鞋底的外表结构特征,以及留痕人的足型和行走习惯特征。通过对穿鞋足迹的检验,可分析出穿鞋人的人身特点,能对鞋进行同一认定,即能直接认定或否定穿鞋足迹

为某只鞋所为。有条件时,可对穿鞋人进行同一认定,即认定或否定穿鞋足迹为某人穿某只鞋所形成。 3、穿袜足迹

穿袜足迹能反映袜底的外表结构特征及足型和行走习惯特征。袜底较薄时,可依照赤足迹进行研究和运用;袜底较厚时,可依照穿鞋足迹进行研究和运用。 (二)按承痕体表面变化状态不同分类 1、立体足迹

立体足迹是指承痕体发生塑性形变形成的三维足迹。 它是人足接触塑性好的承痕体,使其表面形态产生塑性形变而形成的足迹。它能够反映出造痕体表面凸凹结构形态,具有明显的立体感。

如在松软潮湿的泥土或较厚的粉尘上形成的足迹,称为立体足迹,它以明显凹凸的立体形象反映出人足相应部位的凸凹形状,即足迹中的凹陷形象正好反映人足的凸起形态,足迹与人足凸凹像正好相反。

它还能直观地反映人运动习惯特征,特征反映比较充分。 2、平面足迹

是指造痕体与承痕体之间发生介质转移而形成的无明显立体感的足迹。

它是人足接触弹性大、塑性小的承痕体,仅使其表面的附着物质发生增减而形成的足迹。

平面足迹无明显的立体感。如在水泥、水磨石等路面,以及室内地板革、瓷砖和各类陈设家具面上形成的足迹,,一般为平面足迹,它只具有二维特征,没有明显的立体感,只能反映出造痕体底面的凸出部位的形象特征,而凹陷部位结构形态则悬空,不能直接留下印迹,其反映的痕迹信息往往少于立体足迹。 介质是平面足迹形成的必要条件,平面足迹的完整、清晰程度取决于介质的种类及属性。

根据承痕体表面介质的增减情况,平面足迹还可分为加层平面足迹和减层平面足迹。赤足和穿鞋、袜的足上附着物质转移到承痕体表面形成的足迹,称加层足迹;承痕体表面的附着物质被沾走形成的足迹,称减层足迹。

根据介质的颜色,又可把平面足迹分为有色平面足迹和无色平

面足迹。有色平面足迹是指介质颜色与承痕体表面色泽反差较强的足迹;无色平面足迹主要是指汗垢足迹和反差弱的足迹。 按介质的种类及属性不同,可将平面足迹分为粉尘足迹、汗液足迹、血足迹等。

(三)按足迹的反映性分类 1、正常足迹

能客观、真实地反映造痕体接触部位的外表结构特征的足迹叫正常足迹。这种足迹轮廓清晰、边缘完整、特征明显稳定,检验鉴定比较容易。 2、变形足迹

变形足迹主要指残缺、模糊或重叠的足迹。这种足迹的特征反映不明显、不完整、稳定性较差,检验和利用的难度较大。 (四)按足迹的数量及搭配关系分类

1、单个足迹

单个足迹是指不能直接反映出双足迹连续搭配关系的左足或右足的足迹。

单个足迹能反映造痕体接触部位的结构特征,但不能直观地反映足的运动特征。 2、成趟足迹

成趟足迹是指能直接反映双足协调搭配关系特征的多个3.连续足迹。

成趟足迹不仅能反映足的结构特征,还能完整地反映出左右足空间摆动、搭配关系和足迹的分布情况。成趟足迹不仅可用于分析鉴定,而且为循迹追踪提供了好的条件。 四、足迹的特点

足迹的特点较复杂,因为足迹的形成以及他能反映的信息是多方面的,足迹能反映人体形态结构固有特性及行走动作习惯,还能反映造痕体外表形态结构等。 (一) 足迹的特定性

足迹的特定性是指每个人的足迹各不相同。

因为人体形态结构存在个体差异,使人们的行走姿势千姿百态,各不相同。而每个人由于生理、心理素质不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