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更新完毕开始阅读6de2a7c0aa00b52acfc7ca31

二、视察活动,由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决定,有关委室拟制定方案,进行组织。

三、视察形式:

1、常委会直接组织视察;

2、常委会统一安排,各乡(镇、街道)人大分头组织视察; 3、代表持证自行视察,或几名代表联合视察;

四、进行视察时,根据需要,可组织有关省、市、县人大代表参加,也可吸收乡(镇、街道)人大的主要负责人参加。

五、视察方法: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进行走访等多种方法。

六、被视察单位对视察活动要积极主动,大力支持,认真接待,如实汇报介绍情况,虚心听取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视察中,一般不直接处理问题。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代表联络工委或乡(镇、街道)人大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各承办单位负责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作答复,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写出办理情况报告。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职责范围 37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县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财经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信访室。各委室在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为常委会行使职权服务,其职责分别规定如下:

一、办公室

1、办公室是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有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工作的任务。38

2、负责并协同其他办事机构做好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3、负责人大常委会及党组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工作委员会编印《县人大常委会公报》和《人大工作》等文件。

4、负责文印和文件、报刊、信件的收发、登记、传阅,管理机关文件档案。 5、负责人大机关的政工、财务、接待等后勤工作,搞好对老干部的服务工作。

6、协同各委室做好调查和视察的组织服务工作。

7、负责对上级人大、外地县、市和各乡(镇、街道)的人大工作联系、交流。 8、监督支持政府搞好民营经济的发展。 9、办理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10、主要联系对象是:各级人大代表、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执法局、招商局、发展计划局、民营经济发展局、省、市人大办公厅(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及政府系列有关部门、各乡(镇、 39 街道)人大办公室。 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1、主要联系财政、经济等方面的事宜。

2、组织和参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财经工作的视察调查,草拟方案,写出总结报告。

3、审阅县政府财经部门的有关材料,调查了解县政府、财经部门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写出总结报告。

4、草拟校对人大常委会对财经工作方面的审议计划、决议以及政府有关财经工作的汇报文件,收集整理有关财经工作方面的信息材料。

40 5、承办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6、主要联系对象:各级人大代表、经贸局、安监局、体改办、统计局、审计局、财政局、工商局、物价局、商业(集团)总公司、物资(集团)总公司、国税局、地税局、县联社、粮食局、外经贸局、盐务局、石油公司、烟草公司、医药公司、技术监督局、网通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业公司、人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城信社、农信社、保险公司以及省、市人大对口委室等。

三、法制工作委员会

1、主要联系政法及有关执法部门等方面的事宜。

2、组织和参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司法等部门的视察、调查和全县普法工作,草拟方案,写出总结报告。

3、审阅司法等部门的有关文件,调查了解司法等部门对国家法律、法规和 41 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写出总结报告。 4、草拟校对人大常委会对法制工作方面的审议意见、决定以及法制工作方面的汇报等文件,收集整理有关法制工作方面的信息材料。

5、搞好对审判、检察机关的个案监督工作。 6、组织对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考试。

7、承办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8、主要联系对象是:各级人大代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交警队、司法局、民政局、监察局、法制办以及省、市人大对口委室等。

四、农经工作委员会

1、主要联系农业等方面的事宜。

2、组织和参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农村经济工作的视察调查,草拟方案,

42 写出总结报告。

3、审阅县政府农经部门的有关材料,调查了解县政府农、林、水部门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写出总结报告。

4、草拟校对人大常委会对农村经济工作方面的审议计划、决议以及政府有关农经工作的汇报文件,收集整理有关农经工作方面的信息材料。

5、承办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6、主要联系对象:各级人大代表、县农办、农业局、畜牧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公路局、交通局、多种经营办公室、农机办公室、林业办公室、水务局、开发办、气象局、河务局以及省、市人大对口委室等。

五、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43 1、主要联系教科文卫等方面的事宜。 2、组织和参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教科文卫工作的视察调查,草拟方案,写出总结报告。

3、审阅县政府教科文卫部门的有关材料,调查了解教科文卫等部门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写出总结报告。

4、草拟校对人大常委会对教科文卫方面的审议计划、决议以及政府有关教科文卫的汇报文件,收集整理有关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信息材料。

5、承办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6、主要联系对象:各级人大代表、县教育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科技局、文体局、体运办、广播电视局、旅游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书店、地震办、史志办、武装部以及省、市人大对口委室等。

六、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1、负责与我县各级人大代表和乡(镇、街道)人大办公室的联系,收集活动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