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元商业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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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元商业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表1.2-4 项目商业餐饮设置情况一览表 所在建筑 1# 2# 3# 4# 5# 合计 所在楼层 二层 首层 首层 首层 首层 餐饮面积(m2) 3413.07 188.7 188.7 407.27 841.9 5039.64 内置烟道数量 2 1 1 1 2 7 排烟口高度 89米和13米 100米 100米 98米 100米 —— 1.2.3. 建设周期

项目不分期建设,预计2015年12月底完工,整个施工建设周期约为30个月。 1.2.4. 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14万元。

1.3. 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相符性

1.3.1. 与国家和地方当前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该项目建设属房地产类开发项目,以商业服务为主,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导向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南发改资〔2012〕247号)中限制类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广东省的产业政策有关规定。 1.3.2. 与城市发展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1)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

项目所在区域用地为“允许建设区”,不属于禁止用地或者其他特殊用途的用地,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项目建设符合南海区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

根据《南海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10-2015)》,南海区以规划定位和产业功能为主导,启动更新改造和建设三个片区。项目所处区域属于“东翼”片区,定位是“金融商贸、产业总部、都市生态、人才高地”,改造要求是“优化提升”。依托广佛同城前沿阵地和广佛路沿线“黄金走廊”的区位优势,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和广东都市型产业基地等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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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优势,金沙洲和三山岛的环境优势,打造为“金融新城、总部新城、生态新城”。本项目地块规划为商业、办公用地,符合项目所在片区建设规划,满足桂城街道乃至整个南海区的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也有助于促进广佛同城的发展。

根据《佛山一环沿线(南海区桂城中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2008年9月),项目所在地块属于工业及仓储用地,由于发展需要,建设单位已于2011年向当地规划局提出修改用地性质,取得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佛山市慧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国有出让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的批复》(佛国土资南出变复【2011】00004号),表明项目用地性质由工业仓储用地调整为商务金融用地,并取得规划条件[编号:(南海区)桂城—规划条件(2010)587号]和[编号:(南海区)桂城—规划条件(2011)040号]。

本项目建筑主要设在A地块内,根据A地块的规划条件,其土地主导使用性质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用地,而本项目在A地块内的2#楼、3#楼、4#楼、5#楼以及1#楼部分建筑均为首、二层设置商业(主要为零售和餐饮功能),3层以上均为办公用房,符合其规划条件的要求。另外,项目1#楼北侧少部分建筑位于C地块用地上,根据C地块的规划条件,其土地主导使用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而且土地用途与相邻的A地块一致,1#楼位于C地块的建筑部分3层以上为办公用房,首、二层配套设有少量商业(零售和餐饮功能),满足商务金融用地要求。

另一方面,本项目规划为一般的办公用房,不属于公寓式办公,满足项目规划条件中“不准在商业、办公建筑内建设酒店式公寓、公寓、公寓式办公、SOHO办公、产权式酒店等有居住功能形式的用房”的要求。

本项目聚元商业中心A、C地块规划总平面图布局已取得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的同意,项目容积率为4.98,建筑密度为38.6%,绿地率为20.44%,满足规划条件[编号:(南海区)桂城—规划条件(2010)587号]和[编号:(南海区)桂城—规划条件(2011)040号]中用地容积率≥2.0且≤5.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的要求。

(2)总体规划相符性

根据《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佛山市规划在城区内建立“市级——组团级——分组团级——居住片区级——居住小区级”构成的多级商业服务网点,规划市级商业区共4处,其中之一为桂城商圈;南海区级商务金融设施布置在中心组团核心区桂城片区北部,以新建为主;商贸设施中,重点建设的有南海桂城新区中心等。本项目为商务金融用地,符合桂城的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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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桂城街道以建设“广佛RBD”为战略目标,以“三着力一推进”为抓手,将桂城打造成:自然环境——绿色美丽,人文环境——关爱互助,产业环境——现代、信息,城市环境——一体化、国际化的乐土。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构建都市型的现代产业体系。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其中要重点发展金融业、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外包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总部经济和旅游业,提升住宿、餐饮和批发零售等传统服务业,全面提高全街道的服务业发展水平。本项目的建设将带动该区域的商业、办公等行业的发展和繁荣。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合理,符合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及城市发展规划。 1.3.3. 与佛山市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规定,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设排污口;新建其他污染水源的项目。本项目选址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佛平路南侧,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佛山市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的通知》(佛府【2007】108号),项目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项目位于平洲污水处理厂的集污范围内,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后可由市政污水管收集送至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本身无需新设排污口。因此,本项目符合佛山市饮用水源保护相关规划。

根据《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环境功能区,大气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项目建成后的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厨房油烟废气及机动车尾气,其经过有效的治理措施后,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与大气环境功能区及相关要求不矛盾。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建设项目属于2类区,项目噪声源绝大部分为室内声源,经隔声、吸声和减振等防治措施后,传至项目边界的噪声值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2、4类标准的要求,因此项目建设与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相符。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佛山市环境保护规划。 1.3.4. 总体布局合理性分析

(1)备用发电机排气筒设置

本项目在1#办公楼楼顶设置1个备用发电机排放口,发电机燃油尾气经处理后由内置隔热烟道引至1#楼22层楼顶排放,排放高度为90米,排放口周边的敏感点距离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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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为项目自身商业建筑,在65米以上,而且排放口周围自然通风条件良好,发电机尾气经排气筒排出后可在高空风作用下迅速稀释扩散,对敏感点的贡献值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明显,因此,发电机排放口设置是合理的。

(2)油烟排放口设置

本项目共设置7个油烟排放口,分别位于1#~5#商业办公楼楼顶天面高于1.5米以上,排放高度约为13~100m。项目周边的400米范围内的敏感建筑主要为西面和南面的深涌村民居,本项目的餐饮区距离最近的敏感建筑约25米,油烟排放口距离最近的敏感建筑约48米,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中“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m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的相关规定,同时也满足《桂城街道饮食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桂街〔2012〕21号)中“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经营有油烟产生的饮食业项目;油烟经有环保认证的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天面并通过高出本建筑物1.5米的烟管排放,且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小于20米;对有明显异味或地下空间设置的饮食业项目,还须对油烟进行二级净化处理和除异味处理,且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小于10米”的相关规定。

(3)地下停车场排风口设置

本项目地下停车场排风口分散设置,朝向绿化带;排风口采用金属百叶窗设计,排放口高度不小于2.5米;排风口位置和朝向设在远离人群活动集中的区域,并在排放口周围设置绿化带,种植乔木、灌木等,利用绿化带的吸附作用来减轻汽车尾气的污染,该排风口的设置是合理的。

(4)设备房设置

本项目发电机房、水泵房、配电房等设备房均设在地下室内,采用减振、降噪等措施后,其噪声和振动对项目内部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5)隔油池、隔渣池等环保设施的设置

本项目商业建筑内设有餐饮用房,会产生含油污水,因此需要《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要求,设置隔油隔渣池,并按照相关设计要求做好防渗防漏处理,将厨房产生的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方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污水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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