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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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比赛结束,裁判人员应逐一检查选手每一点验钞票扎把与盖章情况,并当面作好书面记录,明确剔除无效把数,经选手签字确认后调整该选手在系统中已录入的成绩。

3.传票翻打比赛评分标准(占总成绩8%)

(1)采用专用平板机收集比赛选手成绩,并自动计算计入各队比赛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

(2)传票翻打每正确1题得20分。 4、会计职业素养答题(占总成绩8%)

全部为客观题,采用软件自动评分,每题5分,总共20题,总分100分。

5.会计手工账核算比赛评分标准(占总成绩46%) 竞赛内容 会计凭证编制与审核 分工 评分规则 参考评分方式 分值 70 系统 会计 按照编制会计凭证的正确性和出纳 规范性评分 出纳主管 科目汇总表编制 会计主管 按照科目汇总表的编制的正确性评分 5 系统 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设置与登记 明细分类账的设置与登记 出 纳 按照日记账登记懂得正确性和规范性评分。 按照明细分类账登记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评分。 按照总账登记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评分。 按照报表各项目指标的计算与填写的正确性评分。 5 系统 会计 5 系统 总账的设置与登记 会计主管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5 系统 会计主管 10 系统 13

合 计 100分

6、最终成绩计算公式

最终成绩=会计电算化×30% +现金盘点×8%+传票翻打×8%

+会计职业素养测试×8%+手工账核算×46%

十三、赛项安全

(一)比赛环境安全管理要求

1. 赛项组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承办院校赛前须按照赛项组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 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3. 承办院校应提供保障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对于比赛内容用电量大、易发生火灾情况的赛项,需制定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4. 在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项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赛项承办院校有责任提醒、督促参赛选手、赛项裁判工作人员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未经许可的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区域的人员进行安检,可在赛场相关区域安放无线屏蔽设备。

(二)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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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比赛期间,由赛事承办院校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承办院校须尊重少数民族参赛人员的宗教信仰及文化习俗,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宗教政策,安排好少数民族参赛选手和教师的饮食起居。

2. 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赛项组委会和提供宿舍的学校共同负责。

3. 大赛期间有组织的参观和观摩活动的交通安全由赛区组委会负责。赛项组委会和承办院校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

4. 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三)参赛队责任

1. 各市在组织参赛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 各市参赛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 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并与赛场安全管理对接。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时,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项组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赛项组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出现重大安全问题的赛项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赛区组委会决定。

(五)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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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赛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停止承办院校赛项承办资格。 2.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评奖资格。 3.参赛队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4.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四、申诉与仲裁

本次大赛对比赛过程中有失公正的现象或确认有关人员违规行为,可向辽宁省技能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诉

1、申诉启动时,参赛队的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本人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2、提出申诉的时间应在比赛结束后(选手赛场比赛内容全部完成)1 小时内。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3、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 1 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省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4、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5、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十五、竞赛观摩

会计技能大赛期间可全程对外公开,欢迎观摩,但观摩者要在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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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警戒线以外,并有保安维持秩序,观摩时不能大声喧哗,不能使用闪光灯摄录,避免影响选手比赛成绩,观摩者要准守大赛纪律,否则,保安人员可立即会阻止或取消观摩资格。

十六、竞赛直播

比赛全过程应采取静音式直播,直播的范围仅限于比赛场地外部所有参赛队及观摩的观众。

十七、资源转化

(一)竞赛方式转化为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本赛项采用“会计基本技能与会计信息化”和“个人、团体相结合”比赛的方式,竞赛方式的安排反映了会计工作的真实过程和社会对会计人才岗位能力的要求。因此,赛项的组织方式可以转化为会计专业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框架方案。

(二)竞赛任务转化为教学内容

赛项所形成的“会计基本技能与职业素养竞赛环节”赛题和“会计信息化技能竞赛环节”赛题是根据教育部新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教学标准》,以小微企业业务内容作为竞赛任务的,这些竞赛内容可通过教材、软件等方式转化为实训教学内容。

(三)竞赛资料转化为教学资源

本赛项“会计基本技能与职业素养竞赛环节”和“会计信息化竞赛环节”的竞赛任务可转化为课程教学资源和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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