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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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磁湖东侧的堤防采用直墙式形式,减少占地面积,堤顶设计高程为22.0米(吴淞高程)。

5、对工矿企业的尾矿坝应根据库容及坝高确定相应防洪标准,其标准不得低于50年一遇。

6、禁止填湖,保证调蓄水体面积。

第二节 消防规划

第138条 消防给水 在沈下路及沿湖路各设一处消防取水场所,并与消防通道相连。

第139条 消防站布局详见《城区消防站规划一览表》。

第140条 消防通讯、消防通道、消防装备 在团城山特勤消防站建立现代化消防调度指挥中心。以主要道路为骨架,形成通畅、快捷的城区消防通道体系。

第三节 抗震规划

第141条 设防目标 一般建筑物按六度设防,城市生命线工程提高一度设防。

第四节 人防规划

第143条 规划目标 建立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保障体系。按人均1.0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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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战时40%的人口留城计算,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6万平方米。

第144条 防护措施

2、新建10层以上民用建筑一律修建“满堂红”地下室,新建9层以下民用建筑、生活小区、安居工程建筑面积达到7000平方米以上,要求按总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

3、城区重点小学、普通中学,大中专学校至少修建一个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6、医院、电力、电信、交通、水厂等部门以及重要工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防护、加固措施及预定战时救护方案。

第五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146条 治理措施

1、滑坡治理主要以抗滑、防滑两类工程为主。

2、崩塌治理采取避让优先原则,若治理优于避让,则采取危岩清除、加固、排水防渗、拦护等工程治理。

3、岩溶塌陷主要采取减少地下水下渗,控制地下水抽水量、减缓地下水循环速率等措施治理;采空区塌陷严禁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第十六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152条 规划原则 近期重点向团城山、花湖片区集中发展,启动山南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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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工程。

第153条 用地布局

1、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布置在团城山和西塞山片区。团城山片区布置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等高新技术工业;西塞山布置黄石二电厂,成为黄石市能源工业基地。关停新华水泥厂老窑和黄荆山北侧采矿场。

2、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主要安排在团城山、花湖片区,其中团城山3.0万人、花湖3.0万人。另在罗桥、下陆、西塞组团安排3.3万人,其中罗桥2.0万人、下陆1. 0万人、西塞0.3万人。

3、公共设施 在团城山片区初步形成市级公共设施中心。改造调整老城区黄石大道—颐阳路—滨湖路—天津路围合范围内的用地性质。

第154条 绿地规划 新建柯尔山公园、胡家湾公园、蔡家山公园、下陆公园,扩建团城山公园和西塞山公园,控制鹅头山公园用地范围。重点建设青山湖游园、海观山游园、独秀峰游园三处游园,进行长江沿岸及环磁湖风景区游憩带的改造建设。

第155条 对外交通规划 建设山南铁路专用线及电厂中间站。建设罗桥铁路客运站。逐步取消沿江零散的沙石煤炭码头。

第156条 城区道路规划 建设李家坊隧道,形成连接黄荆山南北的环路骨架。完成城市快速路“沪蓉高速公路―团城山”段建设。沿湖路、肖湖路延伸至下陆大道。部分实施沿江路改造工程,逐步形成城市滨江游览路。

第157条 市政工程规划

1、给水 完成花湖水厂一期15万吨/日供水工程。

2、排水 建设陈家湾污水处理厂及管道收集系统;扩建青山湖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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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主城团城山、青山湖、花湖片区污水收集系统;新建团城山、花湖污水处理厂。改造花湖泵站主干渠、青山湖连通渠、老下陆主干渠、中窑泵站主干渠、西塞泵站主干渠,扩建黄石港泵站、中窑泵站,新建花湖泵站、西塞泵站和西塞组团中窑排水片区调蓄池。

3、电力 加快黄石二电厂建设速度,逐步退出黄石电厂老发电机组。新建罗桥500KV变电站。新建团城山、花湖两座220KV变电站和胜阳港、中窑两座110KV变电站。

4、电讯邮政 新建陈家湾电讯分局,程控交换机容量2万门。建设团城山邮政分拣中心。建设团城山广播电视制作中心。

5、煤气 规划在市区北部凤烈山西侧建设天然气门站,并配建储配站, 6、环卫设施 扩建凤烈山垃圾处理场,规模300吨/日;新建西塞、铁山垃圾处理场,规模分别为250吨/日、100吨/日,均采用卫生填埋。

7、消防设施 对保留的消防站按远期要求改造、扩建,在团城山建成全市消防指挥调度中心,在黄石港、黄思湾、陈家湾和罗桥新城各新建一消防站。

第158条 环境保护

2、关闭黄荆山北麓各类采石场和华新水泥厂1、2、3窑以及小水泥厂、华钢公司,关停老电厂四台小机组。治理冶钢、东钢、有色冶炼厂、鹿峰水泥厂工业污染。完成磁湖、青山湖截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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