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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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年度验证工作的函

【法规类别】成人教育

【发文字号】穗人社函[2013]712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3.04.12 【实施日期】2013.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工作的函

(穗人社函〔2013〕712号)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单位人事(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更好地推动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发展,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我市从2012年开始实施继续教育年度验证,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验证的内容及学时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每天按6 1 / 2

学时计算)。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7天或42学时。

(二)课程要求

1、公需科目以我局当年发布的公需科目目录中的课程为准。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公需科目面授学习,也可选择经我局备案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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