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学生会章程(新)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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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学生会章程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学生会

章 程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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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学生会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性质与任务 ............. - 3 -第二章 机构设置 ................ - 4 -第三章 细 则 ................. - 10 -第四章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 - 19 -第五章 附 则 ................. - 22 -附 件 .......................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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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性质与任务

第一条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华中

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全体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专科生的青年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 本会在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校党委领导下,在华中师范大

学武汉传媒学院校团委具体指导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并接受来自其他各方面的建议和帮助。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在学校党总支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指导下,贯彻

党的教育方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学校发展服务、服务同学、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为工作宗旨。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全校同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大学生素质拓展为中心,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指导,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积极创造良好的学风、校风,引导全校学生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并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和学校,同学和老师,同学之间的沟通了解,是学校管理的助手和生力军,也是发挥自身聪明才智,完善自我的小天地.牢固掌握各科知识,争做品德高尚、志趣高雅、知识广博、全面发展的学生。

(三)积极组织开展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努力为全校同学服务。

(四)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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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院校学生会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五)积极负责的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 机构设置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学生会内部以主席团为领导核心,学生会设主席团:主席1人,副主席1-3人,秘书长1人。另设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生活部、安检部、文艺部、体育部、女生部、外联部、保障部等十个部,每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2人,部员若干。

一、主席团:定期举行主席团会议,讨论、布置工作,交流各院(系)

学生会工作。对学生会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主席:

(1)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

好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

(2)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听取各部工作汇报,及时汇总并向学校有

关部门汇报学生会成员的思想动态。

(3)指导、帮助、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 并依照学生会各

项制度,对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考核。

(4)依照《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学生会章程》推荐学生会干部候选

人。

(5)负责与外校学生会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副主席:

(1)协助主席管理学生会相关事务,根据学生会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行使主席职责。 (3)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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