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学生会章程(新)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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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学生会章程

14、主席团推荐5分 15、学工老师推荐10分

16.、如有旷课、挂科现象,取消评选资格 总计:100分 三、评选办法

有欲参评的部门和学生干部向主席团自我推荐,通过民主程序写出推荐材料,部门及学生干部首先进行初评;部门及个人应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见附件),将材料一起上报主席团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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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部门成员 成立时间 部长 副部长 部长联系方式 副部长联系方式 部 门 简 历 工作情况及获奖 第 - 25 - 页 共 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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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 度工 作成 绩 主席团 意见 年 月 日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校学生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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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性别 民族 学生会职务 院系班级 籍贯 联系方式 个 人 简 历 工作情况及获奖 第 - 26 - 页 共 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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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 度必 修课 成绩 班团 支部 意见 主席团意见 部长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 27 - 页 共 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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