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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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子单位工程分户验收。验收组人员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并进行子单位工程验收评定。

5.子单位工程全部验收完成后,验收组应集体对子单位工程分户验收结论进行签认。分户验收合格,参与验收各方负责人应签署《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建设单位完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6.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返修,监理单位负责复查。返修完成后,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7.分户验收可结合实际,按照子单位工程分批进行。 8.建设单位组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对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复核,抽查复核发现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应整改后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三)分户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和整体竣工验收。

三、结构外观

(一)验收项目:混凝土、砌体、预制构件等各种结构构件外观质量。

(二)验收标准:按照有关验收标准及规范执行。 (三)检查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四)检查数量:按照子单位工程全数检查。 四、空间尺寸

(一)验收项目:室内空间几何尺寸,包括室内开间、进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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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尺寸和室内净高、墙面垂直度及平整度、室内楼梯踏步尺寸、门窗洞口和构件截面尺寸等。

(二)检查方法 1.术语

(1)推算值:根据图审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推算出的净值,一般由设计值减结构实体、装饰装修尺寸得出。

(2)偏差: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

(3)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2.设定长、宽、高测量的控制点(线)。标高和轴线控制点(线)应分别设在每个自然间四周墙面(毛墙面)和地面(毛地面)。标高控制点(线)宜设在每层楼面标高1.00m处;轴线控制点(线)宜设在自然间墙体内侧1.00m处。控制点(线)应有明确标识。

(三)检查数量及验收标准 1.房间净高

(1)检查数量:除厨房、卫生间外的房间抽测不少于5处,其中,四个1.00m轴线控制交叉点各测1处,房间几何中心点测1处。厨房、卫生间等的净高抽测不少于1处,宜在房间几何中心点量测;地下室净高抽测不少于5处,激光测距仪检查,每20.00m检查一处,记录最小值。

(2)验收标准: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局部净高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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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面积的1/3。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住宅工程地下机动车库车道净高不应低于2.20m,车位净高不应低于2.00m;住宅工程地下自行车库净高不应低于2.00m,最大偏差不超过±10mm,极差不超过20mm。

2.房间开间、进深净尺寸

(1)检查数量:每个房间各抽测两处,沿四个1.00m轴线控制交叉点进行。

(2)验收标准:不超过长度推算值的0.5%,且最大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不超过20mm。

3.墙面垂直度、平整度

(1)检查数量:每个房间抽测数量由验收小组确定。以墙面1.00m轴线控制交叉点处的1.00m标高控制点(线)作为基准点进行量测。

(2)验收标准:按照有关验收规范执行。 4.室内楼梯踏步尺寸

(1)检查数量:尺量随机抽查三处。

(2)验收标准:踏步的宽度、高度符合设计要求,相邻踏步高度差、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

5.门窗洞口尺寸

(1)检查数量:尺量全数检查。每个洞口宽度、高度量测各不少于1处。

(2)验收标准:门窗洞口的宽度、高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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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四)自然间的开间、进深、净高等实测实量项目,宜使用激光测距仪或钢卷尺、靠尺、水平仪等测量仪器设备。

五、楼地面、墙面、顶棚

(一)验收项目:楼地面空鼓、裂缝、起砂、材料环保性能;墙面、顶棚爆灰、裂缝、起皮、空鼓等。

(二)验收标准

1.楼地面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水泥砂浆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裂纹(空鼓面积每处不应大于400cm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凝土找平层与其下一层应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楼板为预制构件时室内顶棚不应有板缝开裂。

2.墙面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有防水要求房间顶棚不得有渗漏。

(三)检查方法及数量:

1.外观检查:地面质量应在目测高度1.50m左右俯视检查;墙面质量应在距墙面0.80m—1.00m处正视检查。

2.面层与基层粘结:小锤轻击和观察。可击范围内轻击点间距不得超过0.40m,均匀布点,逐点敲击检查。

六、门窗栏杆

(一)验收项目:门窗安装、启闭及外窗窗台高度的量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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