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小猪 快乐原则与现实原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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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只可爱的小猪,他们都想建一座漂亮的房子。

老大随便用稻草围成了一座房子。“哈哈,我有自己的房子了!”老大乐得欢蹦乱跳。 老二呢,用木头建成了一座房子。

老三却想用砖瓦砌一座房子,于是它夜以继日地干了起来。哥哥们早就住进新房子了,它还在不辞辛苦地砌墙、粉刷。

这样整整过了三个月,老三的新房子也盖好了。它好高兴啊!

有一天,来了一只大野狼。老大惊慌地躲进了自己的稻草屋。野狼“嘿嘿”地冷笑了两声,狠狠吹了口气,就把稻草屋吹倒了。老大只好逃到老二家里。

大野狼追到老二家门前停了下来,心想:你们以为木头房子就能难住我吗?它用力向大门撞去。“哗啦”一声,木头房子被撞倒了。

兄弟两只好拼命逃到老三家,气喘吁吁地说:“狼来了!”老三赶紧关紧了门窗,胸有成竹地说:“别怕!没问题了!”

大野狼站在大门前,它知道房子里有三只小猪,可不知怎样才能进去。它对着房子又吹又撞,可是房子坚不可摧。

大野狼气急败坏的绕着房子转了一圈,最后爬上屋顶,它想从烟囱溜进去。老三从窗口发现后,马上点起了火。大野狼滑下来时,刚好掉进火炉里,整条尾巴都烧焦了。它嚎叫着夹着尾巴逃走了,再也不敢来找三只小猪的麻烦了。

《三只小猪》

快乐原则与现实原则

海格立斯的神话涉及到人生之路是遵循快乐原则还是现实原则的问题,童话故事《三只小猪》(The Three Little Pigs)也涉及到这个问题。

儿童非常喜爱象《三只小猪》这样的故事,而不大喜欢所有的“现实主义”的故事:如果故事叙述者绘声绘色地描述这些童话故事,情况尤其如此。在搬上舞台的演出中,当狼守在“猪舍”门口进行恫吓威逼,气喘吁吁地来回奔走时,孩子们高兴极了。《三只小猪》以情趣盎然的富有戏剧性的形式教育幼儿:

我们千万不能偷懒,不能干什么都拖拖拉拉慢慢吞吞的,因为那样的话,我们就可能遭受灭亡之灾。聪明的计划和深谋远虑一旦同艰苦的劳动结合起来就能战胜我们最凶恶的敌人——恶狼!这个故事也显示出长大的好处,因为最明智的第三只猪通常是年龄最大、长得最壮。

三只猪修建的房子象征着人类在历史上的进步:从单坡屋顶的棚屋到木屋,最后到坚固的砖房。从内心活动来说,小猪的行为显示出从受伊底支配的人格到受超自我影响但基本上是自我控制的人格的进步。

最小的猪用草料来建房子,非常粗心,第二只猪用枝条建房子;两只小猪都以最快、最省力的方式搭起了它们的房子,以便在空余的时间里玩耍。虽然第二只猪有进步,但它们俩都按快乐原则生活:寻求及时的满足,而不考虑将来和现实的危险。

只有第三只,也就是最大的那只小猪学会了按现实原则办事,它能够克制玩耍的愿望,干完才玩;它能预见将来可能发生什么事,并按此行事。它甚至能正确地预见狼的行动——狼是企图诱惑我们,使我们堕入其圈套的敌人或内心世界的陌生人;因此,第三只小猪能战胜比它强大的凶恶的势力。野蛮的、毁灭性的狼代表所有自私的、无意识毁灭力量,一个人只要学会保护自己免受其害,并且运用自我的力量,是能够战胜这种力量的。

《三只小猪》给儿童留下的印象要比伊索所作的类似的、明显的道德寓言《蚂蚁与蚱蜢》(The Ant and the Grasshopper)深刻得多。在伊索寓言中,蚱蜢向蚂蚁乞讨食物,而这些食物是蚂蚁忙了整整一个夏天采集回来的。蚂蚁问蚱蜢夏天干什么去了。当得知蚱蜢只顾歌唱而没有劳动后,蚂蚁拒绝了它的请求说:“既然你能唱一个夏天,你也可以跳一个冬天。”

这种结尾在寓言中是很典型的。寓言也是代代相传的民间故事。寓言在它的真实状态上看是一种叙述。在叙述中,为了进行道德教育,人们杜撰出一些没有理性的,有时是没有生命的存在物,它们按照人的兴趣和激情做事、讲话(塞缪尔.约翰逊)。寓言常常迹近神圣,有时显得可笑,总是明确地说出一条道德真理;没有隐含的意味,没有给我们的想像留下任何余地。

相比之下,童话则把所有的决择留给我们,包括我们是否愿意作出任何决定,由我们来决定是把童话运用到我们的生活中,还是纯粹欣赏它讲述的离奇事件。我们的欣赏就是引导我们在适当的时候对隐藏着的意思作出反应的东西,因为这些意思可能涉及到我们的生活经历,展示个人的发展状态。

《三只小猪》与《蚂蚁与蚱蜢》的对比着重显示出童话与寓言的差别,蚱蜢很象小猪和儿童自己,一味贪玩,几乎不关心将来。在两个故事中儿童都可以认同于动物(虽然只有虚伪的一本正经的人能够认同于使人感到不快的蚂蚁,只有精神扮演的儿童能够认同于狼);根据这个寓言,在认同于蚱蜢之后,儿童就没有希望可言。对于受惠于快乐原则的蚱蜢来说,等待它的只有灭亡。这种非此即彼的模式,一旦作出选择,就木已成舟,无法改变了。

童话故事里的小猪告诉人们事情是发展的——有从沉迷于快乐原则进步到遵循现实原则的可能性。归根到底,现实原则只是前者的转变。三只小猪的故事暗示了一种保留了许多快乐的转变,因为人们可以在真正尊重现实要求的情况下寻求满足。聪明、顽皮的第三只小猪几次智胜恶狼;起初,狼三次试图引诱这只小猪离开安全的家。它根据猪贪食的特点,建议它远征到它俩可以弄到美食佳餐的地方去。狼试图用可能偷到的萝卜引诱小猪,然后,又用苹果引诱它,最后又引诱它去逛集市。

只是在所有这些努力都未能奏效之后,狼才采取行动去吃小猪。但是,要抓住小猪,它不得不进入猪的房子。小猪又一次战胜了它。狼从烟囱里掉下去,落在滚烫的开水里,结果成了小猪的盘中餐。天网恢恢的正义得到了伸张:吞吃了前两只小猪,又想吃掉第三只小猪的恶狼最终成了小猪的美餐。

故事自始至终都在邀请儿童去认同于其中的一个主人公,这不只给了他希望,而且告诉他,通过发展他的心智能力,他能够战胜比他强大很多的对手。

根据原始的(儿童的)正义感,只有那些真正做了坏事的人才会遭到毁灭。寓言似乎告诫说,享受美好的生活,譬如夏天的生活,是大错特错的。更糟的是,寓言中的蚂蚁是个讨厌的动物,对蚱蜢的苦难毫无同情之心——这就是叫儿童拿来作榜样的人物。

相反,狼是个很明显的一目了然的坏动物,因为它想制造毁灭。恶狼之坏是幼儿从自身辩认出来的东西:他要吞食的愿望和由此引起的结果——担心他自己可能遭到同样的命运。因此,狼是儿童内心“坏”的方面的投射与外化——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可以怎样建设性的处理这个问题。

最大的那只小猪以行之有效的短途旅行方式去获取食物,这是故事中容易被忽视但又十分重要的部分,因为它们说明正常的吃与狼吞虎咽的吞食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别。儿童下意识地认识到这种差别是一个人不顾一切后果立即吞食一切的没有受到控制的快乐原则与现实原则的差别。按照现实原则,一个人应该理智地四下觅食。较成熟的小猪在适当的时候起床,在狼出现以前把好吃的东西搬回家来。这只小猪天刚亮便起床,然后赶紧把好吃的食物弄到手,这样就挫败了狼的险恶用心。还有什么比这更能说明按现实原则办事的好处和怎样去做呢?

在童话故事中,很典型的是年龄最小的儿童起初被小看或受到蔑视,但在最后却取得了胜利。《三只小猪》背离了这种模式,因为一直都是那只最大的小猪比其他两只强。我们可以在这样一个事实中找到解释,三只小猪都很“小”,因此是不成熟的,就象儿童自己一样,儿童可以依次轮番认同于它们中的每一只,承认个性的进步。《三只小猪》当然是童话故事,因为它的结局是光明愉快的,狼得到了应得的惩罚。

没有做任何坏事的可怜的蚱蜢不得不忍饥挨饿,这触犯了儿童的正义感,而对恶狼的惩罚则满足了这一正义感。由于三只小猪的所作所为代表人类的发展阶段,所以前两只小猪的消失不是毁害性的;儿童下意识地认识到如果我们希望过渡到更高的生存方式,我们就必须抛弃以前的生存方式。给幼儿讲《三只小猪》的故事,他们为恶狼得到应得的惩罚和最大那只猪获得巧妙的胜利而高兴,并没有为两只小猪的命运而悲伤。甚至幼儿都似乎明白这三只小猪确实是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同一只猪——它们以完全一样的话回答恶狼就暗示了这一点:“不行、不行,连一根下巴——巴——巴毛都不行。”如果人们只在个性的更高形式中生存,这就是它应该是的样子。

《三只小猪》引导儿童去思考自己的发展而不明确告诉这种发展应该是什么,允许儿童自己作结论。这种过程本身有利于真正的成熟,而告诉儿童该做什么不做什么虽然使他摆脱了不成熟的束缚,却又使他不由自主地陷入了听凭成人支配的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