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研究中的若干关系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刑法学研究中的若干关系更新完毕开始阅读709f0c38284ac850ad0242f4

人家可能一百年前就有了,人家几十年前就解决的问题,我们现在可能都不知道,我们遇到的所有疑难案件,国外早就遇到了,人家的判例积累了几百年,我们没有什么积累。所以,我是觉得我们的整体的法学还是挺落后的,我们不能只有整体的反思而没有个人的反思。

接下来,我要念两段话,这两段话是我写的,我为什么要读呢,是因为2008年北京有一个关于关于改革开放30年刑法学的改革与展望的会议一定要我去发个言,但是不能说长,几句话就可以了,我当时就准备了一下,但是后来我没去,所以我这两段话,在这里第一次公开。我就照着念:

第一段话说,要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刑法学,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因为历史的回顾不同于照相,不可能像为了照相一样,使镜头贴近对象。换言之,为了进行历史的回顾,使被回顾的对象与现实点具有一定的距离是必要的,但改革开放三十年却一直延续到今天,历史时刻与回顾时刻似乎还没有距离,而且这三十年来的具体学说纷繁复杂,对各种学说的作用和地位难以评价,更为重要的是,三十年来,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国民的价值观等等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刑法学是否忠实的反映了这些变化,也难以回答。对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刑法学,能否进行客观的、历史的记述

或者描述是另外一回事,而不管由谁来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刑法学都会浓厚地反映出回顾者的问题意识与主观评价,所以,回顾还是留给愿意回顾的刑法人。

这是一段话,第二段话,我想说的只是以下内容:

中国的刑法学要发展要进步,因为说国家刑法是时代文化的一面镜子也好,说刑法是社会意识的忠实反映也罢,说刑法是社会道德的晴雨表也好,刑法都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必须敏感地反映着社会结构以及国民价值观的变化,即使刑法的文字表述一成不变,刑法的真实含义也会不断变化,因为社会结构与国民价值观的变化会不断的填充刑法的真实含义,对刑法规范的任何一种解释结论的正义性都只是相对于特定的时空,特定的事实而言,如果试图用最终的、权威性的解释固定刑法的真实含义,必然使刑法丧失应对社会变化的机能。所以,作为法典的刑法可能一字不变,但刑法学的内容则要发展、要进步。而整个国家的刑法学的发展与进步依赖于每个刑法人在学术上的发展与进步。任何一个刑法人,不管是固守传统还是坚持革新抑或标新立异;不管是维护中国特色还是引进国外理论抑或二者兼具;不管是坚持行为无价值论还是主张结果无价值论抑或采取二元论;不管是喜欢批判他人的学说还是喜欢创造自己的学说抑或既破且

立,都应当有进步、有发展。换句话说,刑法人可以不赞成他人的学说,可以维护自己的观点,但是必须进步,应当发展,如果每一个刑法人只是维护自己早已形成的立场和观点,没有丝毫的发展与进步,中国刑法学就不可能有发展和进步。要发展、要进步依赖于我们每一个人,而每一个人必须反省,必须反思。

这是我想讲的第三个关系。

第四,价值判断与逻辑结论

逻辑结论这个我是在很广的意义上讲的,就是说这个结论你是必须承认它的,但是价值判断不一样,价值判断是每个人他各方面的因素导致他会提出自己的一种评价。在这一方面,我想说的是什么呢?不要把自己的价值判断当成当然结论,也不要把别人的价值判断当成逻辑结论,当成充分理由。我们必须接受逻辑结论,但是我们不是必须接受自己或者别人的价值判断。刑法学和其他法学一样实际上就是一种价值判断,难就难在这儿。

2010年,在刑法修正案(八)公布之前,清华大学有一个法律硕士,写关于器官买卖的论文,那个时候刑法修正案(八)

没有公布,就没有组织出卖器官罪,那怎么办呢?他写文章,第一部分论证即使是成年人出卖他的器官因此对他身体造成伤害这个承诺也是无效的,就是说成年人把自己的一个肾卖了,没有任何一个人强迫他也没有欺骗他,卖了5万块钱,结果肾少了一个,那是重伤,他认为这个承诺是无效的。接下来呢他要论证什么呢?论证这个组织买卖人体器官的要构成非法经营罪而不能定故意伤害罪。我就问他,我说按照你第一章的逻辑,既然出卖器官的人对身体伤害的承诺是无效的,那当然应当对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定什么罪啊?故意伤害罪。我说你为什么不得出这个结论?他说如果定故意伤害罪的话,摘器官的都是医生,这样医生的风险太大。接着他论述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时候我接着问他,我说如果医生知道是买卖器官,医生摘除的定不定非法经营罪的共犯呢?他说那不能定。我说为什么呢?他说那这样医生的风险太大也不合适。我说你爸爸妈妈是当医生的?他还纳闷,你怎么知道?(哈哈哈哈哈哈)我说全世界都知道。他家里肯定是当医生的嘛,对不对?他这么为医生着想,对不对?你要换一个人,假如另外一个学生,他的父母死于医疗事故,那写这个文章那就不一样了,对不对?被害人承诺无效,医生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正犯,对吧?你看,一个亲属关系,都决定了他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