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设备施工、调试及验收技术条件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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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1 玻璃钢衬里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玻璃布应选用无碱、无蜡、无捻的粗纱方格布,厚度为0.2mm~0.4mm,一般以0.3mm为宜。玻璃布应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保持干净,防止受潮、污染; b) 填料耐酸度应>98%,粒度<0.125mm;

c) 环氧树脂、呋喃树脂、双酚A不饱和聚酯树脂及各种固化剂、稀释剂,填料应符合化工行业的质量要求;

c) 酚醛树脂的贮存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自产品出厂日算起),粘度增大时不得使用。

8.1.8.2 金属表面的转角处以及焊缝凹凸不平处,应以胶泥填平。 8.1.8.3 衬里设备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防止因变形而损坏玻璃钢。 8.1.8.4 施工现场环境条件:温度为20~30℃,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0%,并须防尘防雨。

8.1.8.5 用玻璃布贴衬时,应垂直进行,一般应先上后下,先器壁后器底,搭接宽度以30~50mm为宜,各层搭接缝应互相错开,不得重叠。

8.1.8.6 衬里表层涂料,应严格按设计配方配制。表层涂料可不加填料。一般涂刷两层,涂刷第二层时必须在第一层固化后才能进行。

8.1.8.7 进行衬里工作中,应根据所使用的树脂、固化剂种类及施工现场条件,合理选择热处理工艺。热处理时应均匀加热,防止局部过热。

8.1.8.8 进行衬里工作中,每道工序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8.1.8.9 玻璃钢衬里质量,用目测法或0.25kg以下小木锤敲打以判断粘结情况,并用电火花检查器检查其严密性。(见附录D) 8.1.9 塑料制品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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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1 硬聚氯乙烯加工成型温度,一般应控制在135土5℃,加温时应使工件受热均匀。成型的制件不得有龟裂、变形和烧焦等缺陷。

8.1.9.2 焊接用压缩空气不得含有油质和水分。焊枪出口风温,一般宜控制在210℃~240℃范围内。

8.1.9.3 焊条必须柔软平直,粗细均匀,无杂质及老化现象。焊接时,应根据焊件的厚薄,用不同直径的焊条:

a) 厚度为2mm~5mm的焊件,宜选用直径2mm的焊条。 b) 厚度为5mm~15mm的焊件,宜选用直径3mm的焊条。 c) 厚度≥16mm的焊件,宜选用直径3~4mm的焊条。

8.1.9.4 焊接前应使用二氯乙烷、酒精等溶剂揩拭焊条及焊缝处,以除去表面的油脂、脏物。

8.1.9.5 塑料制件焊接后,焊缝不得有断裂、变色、烧焦、分层、鼓泡和凸瘤等缺陷。焊缝表面应光洁、焊纹应排列得均匀、紧密、宽窄一致。 8.2 管道、阀门的施工及验收 8.2.1 特殊管道和阀门的一般规定

a) 塑料、玻璃钢及ABS工程塑料管件粘接时,接口应打磨干净,严格按粘接工艺施工。粘接完毕妥加保护,并使粘接剂充分固化后再行安装;

b) 在塑料、玻璃钢附近动用电、火焊时,应采取隔离措施。不得将焊渣和切割的边角料碰在塑料和玻璃钢管道上;

c) 塑料、玻璃钢管道所用的管件(三通、弯头等),应尽量采用制造厂生产的定型模压产品;

d) 塑料、玻璃钢管及管件,应避免长期在烈日下曝晒,防止老化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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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管道支吊架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塑料、玻璃钢管道,应在金属卡箍和管子之间加装软垫;

f) 塑料、玻璃钢及工程塑料法兰连接螺栓的两端应加平垫圈,并对称、均匀旋紧,螺栓外露2~3扣;

g) 自重较大的阀门、射水器等,应单独支吊,避免管子承受过量负荷; h) 数条管道并行敷设时,应先施工金属管道,其次玻璃钢管道,最后塑料管道; i) 衬里管件的法兰结合面,在安装过程中应注意保护,防止损坏。 8.2.2 酸、碱、盐管道

a) 管道的焊接工作应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确保焊接质量;

b) 所有法兰连接应严密。在行人通道处,浓酸、碱管道的阀门及法兰盘处均应有保护罩或遮挡板;

c) 法兰垫片材料应根据设计的规定选用;如设计无规定时,稀硫酸管道可采用橡胶石棉板,盐酸或碱液管道可采用耐酸碱橡胶垫;

d) 盐酸箱的排气管,应通过酸雾吸收器引向室外。排液管及溢流管的出口,应有水封装置并接至经过防腐处理的地沟; e) 浓硫酸管道应尽量采用长管段,以减少接头;

f) 碱液管道上的配件、阀门,只许用钢或生铁的,不得使用黄铜或铝质材料。碱液容器及管道内部禁止涂刷油漆;

g) 浓盐酸系统不允许用修补过的衬胶、喷塑及衬塑管件。 8.2.3 塑料管道

a) 塑料管道应根据其材料特性、技术规定及焊接规定进行安装;

b) 内径150mm以下的塑料管,其椭圆度不得大于5%。壁厚30mm以下的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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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其厚度误差不得超过±15%。管壁应无分层、裂纹及明显的凹凸不平; c) 直管部分每隔30m应装膨胀节。膨胀节应平直无扭曲,表面无裂纹、鼓泡和变质等缺陷。外圆弧应均匀,弯管部分的椭圆度应小于6%;

d) 管子的固定连接,应按设计采用胶套盒或承插式连接。自流管可采用对口焊接;

e) 对塑料焊条的质量要求以及焊接完毕后对焊缝的质量检查,按8.1.9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8.2.4 玻璃钢管道

a) 在安装玻璃钢管和法兰前,应逐件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分层、薄厚不均或鼓泡等缺陷。对管子宜逐根作1.25倍工作压力的水压试验,不得有泄漏、冒汗等缺陷;

b) 粘接玻璃钢管及法兰的粘接剂,应按制造厂或设计要求配制。粘接前,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及材料特性先作小型试验,待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后再行施工。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化学药品;

c) 粘接管子或法兰后,其接口胶泥应均匀光滑,粘接应密实,表面无气孔和裂纹;

d) 不得直接在玻璃钢管道上钻孔装接取样管或仪表管,如必须装接时,应在法兰连接处另装取样或仪表接管法兰。

8.2.5 衬胶管道(衬胶管、衬塑管、滚塑管等)

a) 管道在组装前,应对所有管段及管件进行外观检查(如用目测法或0.25kg以下小木锤轻轻敲击以判断外观质量和金属粘接情况),必要时可进行电火花漏电检查,检验标准按8.1.7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发现缺陷及时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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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衬胶管道及管件应避免阳光长期曝晒,受到沾污时,不得使用能溶解橡胶的溶剂处理;

c) 设备及管件的法兰接合面在组装前,应检查其是否平整,不得有径向沟槽; d) 禁止在已安装好的衬胶管道上动用电、火焊或钻孔。 8.2.6 特殊阀门

a) 阀门在安装前,应查明其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b) 阀门在安装前,一般应作严密性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1.25倍工作压力,合格后方可使用;

c) 衬胶阀门,应用电火花漏电检查衬胶质量。结合面应平整无外伤。衬里表面不得有鼓泡现象;

d) 气动阀门正式投入前应作空载试验和工作压力下启闭试验,阀门动作应灵活,开关到位,不宜手动操作;

e) 碟阀应转动灵活,安装方向应正确,无卡涩现象。 8.3 辅助设备的调试

a) 应对再生系统中的喷射器或再生泵进行调整试验,待抽吸量可以满足运行要求后,计量箱方可进再生液。

b) 调整各种水箱(槽)、酸碱贮存槽、再生计量箱就地液位指示及远程液位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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