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网络时代的财务会计问题的研究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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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anet 和Intranet 基础上的,不管是提供定期信息还是实时信息,是提供综合信息还是明细信息,是向债权人、投资者提供还是面向社会大众提供,技术上的限制已不复存在,建立网上实时报告模式成为可能。其特征表现为:可根据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或业务的需要实时编制;实时报告使会计信息的时效性大大增强;更强调会计信息的实用性;实时报告除了揭示传统财务报告的有关信息外,还大量揭示交易方信息、产品信息、价格信息和销售信息等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信息。传统会计报告模式的发展有着机遇和 挑战:在会计报告的目标上,传统会计报告模式着重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反映管理人员经营责任的信息,实时会计报告模式更侧重于向使用者提供有助于决策的相关信息;在会计报告周期上,建立在会计分期假设基础上的定期报告模式,将被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的实时动态报告模式所替代;在会计报告要素上,传统会计报告模式把会计报告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几大类,已无法满足决策有用性的要求,划细会计报告要素,以全方位反映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和事项的即时信息将是发展趋势。

4.3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电子数据的管理

随着电子商务时代财务会计网络化进程的加剧,企业内部控制对象、方法和任务也随之向电子数据方向转变,原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会计网络化发展的要求。实现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创新,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是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在要求。

(1)实现操作人员职能控制制度的创新。通过计算机舞弊的犯罪分子大多数是企业的程序员兼计算机操作员。会计电算化所要求的完善的人员职能控制制度就是适当分工,明确规定每个岗位的职责,以防止对处理过程的不适当干预。财务会计网络化工作岗位包括基本工作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前者有会计主管、出纳,后者有系统主管、软件操作、审核记账、系统维护、核查和数据分析、档案管理、软件开发等。企业应将系统分析、程序设计、计算机操作、数据输入、文件程序管理等职务予以分离,系统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这三种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互不兼任,以减少利用计算机舞弊的可能性

(2)实现信息系统操作控制制度的创新。一是业务发生控制制度。通过计算机的控制程序,对业务发生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和控制。采用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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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程序,以甄别、拒纳各种无效的、不合理的及不完整的经济业务。二是数据输入控制制度。为减少计算机处理数据的差错,企业要建立起一套内部控制制度,对输入的数据进行严格的控制,保证数据输入的准确性。加强对凭证输入的控制。建立完善的数据输入的授权、检查,复核制度,保证输入的完整性。三是数据通讯控制制度。采用各种技术手段以保证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准确、安全、可靠,以防止在传输过程中发生错误。四是数据处理控制制度。对计算机会计系统进行数据处理的有效性和伸缩性进行的控制。建立有效性控制和文件控制制度。五是数据输出控制制度。为保证合法、正确地对输出各种会计信息的控制。对于输出纸介质的会计资料应由专人进行核对。

(3)实现数据存储检索控制制度的创新。为确保计算机会计系统产生的数据和信息被储存,便于调用、更新和检索,企业对输出的磁介质的会计资料应及时贴上外部标签并在其上写明文件的名称、输出时间、并要妥善保管、存档或上报使用。计算机会计系统应具有必要的自动记录能力,以便业务人员或审计人员查询或跟踪检查。

4.4加快财务会计网络化硬件和软件更新进程

(1)电子商务时代,网络经济迅速发展,传统的会计硬件设备已经不能满足不断变化的网络会计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计算机的运行和处理速度已经不能适应财务会计网络化所需的数据处理速度。计算机系统存在的漏洞成为了网络化的最大漏洞,系统的崩溃的相关问题势必会引起数据错误和数据丢失的相关一系列问题。因此必须对现有的不适应的硬件设备进行一次更新换代以便满足财务会计网络化的发展需求。

(2)电子商务财会软件是电子商务会计的基本环节。对于开发软件公司来说,要加大对会计软件的开发、评审、验收力度,还有软件的售后服务,使电子商务会计软件系统更安全、更可靠、运算更准确,使企业实施电子商务在软件上有保障。要考虑软件在软件系统开发中,应注重开发管理功能和防病毒破坏、防止黑客袭击、侵入、篡改数据的功能。在财务上,实现桌面财务软件所有帐务处理功能,如:数据远程处理、远程报表、查账、监控等;在网络上,实现网上报税、网上传递数据信息、网上专家会诊。同时,提高会计核算软件的通用性和实用性。对于国家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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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整体规划,减少不必要财务软件开发投资的浪费。在宏观政策上实施优惠等之类的措施,使得在资本市场上,给予财务软件公司利好的消息,鼓励广大投资者的投入。

4.5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传统会计在空间、时间和操作流程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业务一般较单一,与其它业务联系较少。而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网络环境使得会计核算成为企业业务链中的中心环节之一,会计人员必须拥有相关的管理知识和网络知识。同时,由于会计人员要提供准确的成本等会计信息,就必须了解、熟悉具体的生产过程及其工艺。如电子商务活动使得无库存生产成为可能,作业成本成为成本会计发展的方向,就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具有会计知识,而且还必须掌握相应产业的基本知识。此外,会计还面临人力资源会计的构造,信息、知识等无形资产的计价等新课题,这也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有广博的知识,而且还应具有创新知识的能力,成为能掌握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现代商贸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营造出一个全社会普及电子商务会计的社会氛围,从深度和广度上加强对电子商务会计理论的认识、理解、培训。

4.6加强财务网络化的法律立法,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

电子商务是我国商务活动中的新生事物,而电子商务时代下的财务会计网络化则更是我国会计乃至世界会计发展的新兴领域,许多与财务会计网络化有关的问题,还处于不断的摸索、不断的改进、修正过程。如无纸化的电子会计数据能否作为审计和税务检查的有效证据,是会计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所以,必须加强电子商务的立法措施,为财务会计网络化发展提供一个健全的法律环境。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应解决电子商务中出现的各类综合性问题,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使其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鼓励竞争,防止垄断;其次,电子商务的安全、保密也必须有法律保障,对计算机犯罪、计算机泄密、窃取商业与金融机密等都要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以逐步建立实现财务信息管理高效运行所需的法律许可、法律保障、法律约束的电子商务会计环境。美国的“电子商务全球对话”(GBDE)在构建互联网络电子商务法律框架时指出,电子商务立法应涉及 9 个方面:身份认证与安全;消费者中心;内容与商业通信;信息基础设施(包括可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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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性和互联网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司法管辖权;责任;保护个人数据;税赋。电子数据作为有效的会计证据和法律证据是必然的,在 1996 年 l6 月,联合国通过的正式的法律范本《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明确指出电子数据可作为有效的法律证据,但必须满足基本条件;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和传递过程是可靠的;有关责任人(包括交易业务的对方)已以某种加密数字签字确认;执行数据专人管理和确保数据的完整性等。类似这样的法律的制定是推进我国电子商务开展和财务会计网络化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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