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常见条款详解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合同常见条款详解更新完毕开始阅读70d099275901020207409c1c

二十五、合同的续展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三十日任一方均无异议终止本协议的,协议自动续展,每次续展一年,依次类推。 2. 本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自动续展。

二十六、合同生效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并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2. 本协议(含合同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由甲方及乙方完成第六款之付款约定之日起生效。

二十七、合同的变更

1. 本合同的修改、变更、解除、终止,均应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2.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出具书面的补充协议进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正文部分为打印稿,手写一律无效。除签署姓名日期外,手写部分无效。

二十八、合同的终止

1. 如甲方因经营战略重大调整,双方本着互谅原则,通过协商并经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取消或暂停下一年度的合作。

20

2. 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和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协议时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 除本合同已约定单方合同解除权情形以外,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该赔偿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认为无履行合同之必要时,可单方终止本合同; 5. 如果甲方或乙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中的义务,并在守约方书面要求两周后仍不履行,守约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并按损失要求赔偿。

二十九、特别约定(附则)

1. 合约转让: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违约等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并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追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 消化期:在协议期满后甲方厂内必须停止生产带有标示的产品,但已生产完工在仓库内的产品及市场已在流通部分的产品乙方同意待其自动售完为止。甲方可对其在协议期届满前生产的含有中国国家游泳队标识及其与中国国家游泳队相关的产品拥有销售及分销的权利。

4.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如果甲方在销售过程中遇到滞销的款式,乙方承诺甲方可以退换其他畅销的等值款式。

5. 甲方有权在次年4月份之前退回在甲方仓库中未销售的商品。甲方在销售及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颜色等问题可向乙方退换货,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和范围内给予解决,并由乙方承担所有产生的往返费用,退货率控制在5%以内。所有产品退货至甲方仓库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退还甲方货款。

21

6. 排他权益:乙方承诺中国国家游泳队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授予甲方的所有权利再授予其同行业其他企业;

7. 甲方及其下属企业(浙江洁丽雅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洁丽雅毛巾有限公司、浙江洁丽雅兰家纺有限公司)享有在毛巾、大内衣、内裤、袜子系列产品同等享有上述合作权益。

8. 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企业性质发生变化等原因终止或违背合同。

9.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聘用对方在职员工或离职不满一年的员工,否则聘用方必须向另一方作出赔偿,赔偿金额为该员工在职时年收入的5倍,并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自本合同生效起10年内维持有效。

三十、争议解决方式

1. 合同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绍兴市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绍兴仲裁。该仲裁裁决为最终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十一、补充协议

3. 本补充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此前所签订的关于结算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书的效力即告失效。

4. 本合同(含附件)包含了双方对本合同的全部理解,并取代以前所有的有关口头、书面的意向、安排和约定。

5.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就该事项所达成的所有协议。

22

三十二、合同附件

1. 本活动费用报价单、设计方案等列为本协议附件,具同等效力。传真件具同等法律附件报价范围内任何增减部分另行规定补充协议执行。 2. 招投标书、投标书、投标承诺书,投标说明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3. 该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若本合同条款与附件内容有冲突,以合同内容为准。 合同附件:

附件1:企业资质证书、详细的报价单、材料清单、施工图纸、效果图。 附件2:产品订单

附件3:乙方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员工技术或专业资质证书

三十三、委托书效力(文件送达)

1. 双方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原地址、联系方式发出的信函、文件、传真和邮件仍为有效通知。

2. 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均系书面形式,并以电话通知对方加以确认。本合同履行中的通知,如使用特快专递邮件,以寄出后的第四天视为收件日期:如使用电报或传真,以发出去的第二日视为收件日。

3. 双方均由法人或法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书视为合同附件)进行合同的签订及执行。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任何文件视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更换委托代理人须经双方法人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4. 乙方的员工为乙方接受货物,视为乙方行为,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不能已未经公司盖章或指定代表签字为由,否认员工接收行为。乙方应明确告知其员工本协议各项内容。

5. 所有通知均以送达各方在合同上的地址及公司名称为准。如有任何修改,都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均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