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11版说明稿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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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千瓦船舶。 但电子员适任证书适用的船舶等级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 (三)适任证书职务分为:船长、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子员;GMDSS一级无线电电子员、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GMDSS通用操作员、GMDSS限用操作员。其中大副、二副、三副统称为驾驶员;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统称为轮机员;GMDSS一级无线电电子员、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GMDSS通用操作员、GMDSS限用操作员统称为无线电操作员。 (四)A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1、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2、无限航区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3、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4、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5、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电子员; 6、GMDSS一级无线电电子员; 7、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 8、GMDSS通用操作员。 (五)B类适任证书适用于: 1、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2、沿海航区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3、沿海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 4、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5、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6、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7、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电子员; 8、GMDSS限用操作员; 在拖轮上任职的船长和甲板部船员所持适任证书等级应与该拖轮的主推进动力装置功率的等级相一致。 第九条 适任证书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印制。 说明:本条为适任证书空白证书的印制规定。本条与04《规则》相比未做修改。 第十条 申请适任证书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簿》; 说明:本条为申请适任证书的条件。 1、结构上,本条原为04《规则》第一章总则第四条,本次修订放在第三章申(二)完成经修正的STCW公约及规则第VI章规定的培训请适任证书的条件,符合法律条文分类。 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三)满足以下年龄要求: 1、年龄不小于18周岁; 2、本条第(六)款根据第六工作组(船员健康证书和值班规则工作组)确定。 3、根据《劳动法》及公约对于适任证书申请人年龄的规定,综合考虑我国目前船员实际情况,将04《规则》“20周岁”的规定调整为“18周岁”。 2、女性船员年龄小于60周岁,男性船员年龄小于65周4、增加关于培训合格证书的内容。履约会议原则决定适任证书对应的专业培岁; (四)完成本规则规定的相应船员专业教育和培训; 训合格证书由第四工作组(培训合格证工作组)来描述述,规则里就在此一句带过,不重复。 (五)具有本规则规定的海上服务资历、合格的任职表现 和良好的安全记录; (六)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七)通过与所申请适任证书相应的适任考试和评估,并完成本规则规定的船上培训; (八)本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申请船长和驾驶员适任证书者,应完成以下专说明:本条为申请船长和驾驶员的学历要求。 业教育和培训: 1、与04《规则》相比,将航海类相关专业“确定为”航海专业”,将“2年的(一)申请500总吨及以上船舶三副、沿海航区500总吨航海类相关专业的职业教育”确定为“2年的航海专业适任培训”。 及以上船长及大副适任证书者,应完成不少于2年的航海专业2、与04《规则》相比,增加对申请沿海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长及大副应完的适任培训或者完成航海专业中专及以上的学历教育;申请未成2年的航海专业的适任培训或者完成航海类中专及以上的学历教育的要求; 满500总吨船舶三副适任证书者,应完成初中及以上学历教3、与04《规则》相比,增加未满500总吨船舶船长和驾驶员适任证书者应完育。 (二)申请无限航区船舶大副、船长适任证书者,应完成航海专业的高等职业教育或者完成航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成初中及以上学历教育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