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11版说明稿 - 图文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海船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11版说明稿 - 图文更新完毕开始阅读70e4b887cc22bcd126ff0c13

2、航区扩大者的服务资历延长为12个月。 第十九条 申请适任证书功率提高者, 应持有与所申请说明:本条为申请轮机长、轮机员适任证书功率提高服务资历要求。 的功率较低一级但相同航区和职务的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1、本条与04《规则》相比,无变化。 职务满12个月。 特别说明:按照本次《规则》修订航区分为两个航区的原则,删除04《规则》第二十二条同时申请航区扩大和吨位提高的条款。 第二十条 申请GMDSS无线电操作员适任证书者,应完成说明:本条为GMDSS无线电操作员的学历要求。 以下的专业教育和培训: 1、本条与04《规则》相比,GMDSS无线人员改为“GMDSS无线电操作员”。 (一) 申请GMDSS限用操作员适任证书者,应完成相关2、申请GMDSS限用操作员删除“航海类技工学校”的要求。 专业的适任培训。 (二) 申请GMDSS通用操作员适任证书者,应完成不少于2年的航海类相关专业的适任培训或者完成航海类相关专业的中专及以上的学历教育。 (三) 申请GMDSS一、二级无线电电子员适任证书者,应完成航海类相关专业的高等职业教育或者完成航海类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或者在完成本条(二)项规定的教育或培训的基础上,再完成不少于1年的航海类相关专业的适任培训。 第二十一条 申请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适任证书者,说明:本条为申请GMDSS一、二级无线电电子员的服务资历要求。 应持有GMDSS通用操作员适任证书,并至少具有12个月海上1、与04《规则》相比,无变化。 服务资历。申请GMDSS一级无线电电子员适任证书者,应持有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适任证书,并至少具有担任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18个月海上服务资历。 第二十二条 申请无限航区船长、大副适任证书者,若不满足本规则第十一条(二)项专业教育或培训要求,应在满足本规则第十二条相应资历要求基础上分别再增加12个月资历才可申请。 申请无限航区轮机长、大管轮适任证书者,若不满足本规则第十六条(二)项专业教育或培训要求,应在满足本规则第十七条相应资历要求基础上分别再增加12个月资历才可申请。 第二十三条 非航海类工科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完成不少说明:本条为本次规则修订新增条款。 于18个月的航海专业适任培训,适用本规则有关航海专业大1、将非航海毕业生参加适任培训考试的规定纳入《规则》,同时考虑目前非专及以上学生的相应规定。 航海工科培训1年的时间难以完成相应的培训,顾考虑将培训延长为18个月,说明:本条为本次规则修订新增条款。 1、本条为申请无限航区大副、船长、轮机长、大管轮适任证书,不满足航海类大专层次学历要求,可以通过分别延长12个月海上服务资历来补充。 具有12个月及以上值班资历的值班水手或高级值班水培训后适用本规则有关航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生的相应规定,即相当于完成了手、值班机工或高级值班机工完成不少于18个月的航海专业航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 适任培训,适用本规则有关于2年的航海专业的适任培训学员2、鼓励具有航海资历的普通值班船员参加航海适任培训,充实高级船员队伍,或航海专业中专学生的相应规定。 丰富完善船员结构,即“三明治”教育。 第二十四条 申请GMDSS通用无线电操作员适任证书者,说明:本条为本次规则修订新增条款。 如持有本规则定义的船长或驾驶员适任证书,可免除本规则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在特定类型船舶上服务的船长、高级船员应说明:本条为本次规则修订新增条款。 持有相应培训合格证,具体培训、考试和发证要求由国家海事1、根据本次履约《规则》修订原则,将特殊船舶的特别要求放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构另行颁布。 中要求(第四工作组),《规则》留好接口。 适当放宽持有丙类驾驶员证书船员考GMDSS证书的学历限制。 第二十六条 在两港间航程超过50海里(包括50海里)说明:本条为在客船、化学品船上任职的需要的适任证书和服务资历计算的特的客船上服务的船长和高级船员应持相应航区3000总吨及以别规定。 上或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适任证书。 1、第一、二款为04《规则》条款,继续保留。 在两港间航程超过50海里(包括50海里)的客船上服务2、第三款为新增条款,考虑到目前化学品船主要吨位集中在3000总吨左右,的船长和高级船员的海上服务资历按照其适任证书适用的航出于安全和目前国际航线一等船员在二等船舶任职现状等综合考虑,无限一等区、船舶等级确定。 船员在无限航区二等化学品船舶上任职,可认定为无限航区一等资历,即“在在无限航区500至3000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无限航区500至3000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的化学品运输船3000千瓦的化学品运输船舶上担任船长和高级船员的海上服舶上担任船长和高级船员的海上服务资历按照其适任证书船舶等级确定。” 务资历按照其适任证书船舶等级确定。 第二十七条 现职船员在任职期间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说明:本条为发生海事后,资历计算条款。 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并受到海事管理机构行政处罚的,其在1、本条与04《规则》相比,删除了考试、评估的描述,直接表述为申请适任发生事故前的海上服务资历不能作为申请适任证书的海上服证书。 务资历,海上服务资历自发生事故后重新开始计算。 2、删除04《规则》“但应扣除适任证书被滞留或扣留的时间”的描述,原表述难于理解,容易引起歧义。 第二十八条 申请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需满足本说明:本条为申请适任证书考试条款。 规则第十条第(五)项要求,方可参加相应的适任培训,完成1、第一款为与09年《培训管理规则》相关条款的衔接,“参加相应的适任培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后,可以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考试、评估。 训,完成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后,可以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考试、评估。” 三副晋升二副、三管轮晋升二管轮,可以免除本条上款规2、第二款为新增条款,对三副晋升二副、三管轮晋升二管轮不需要参加适任定。完成本规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培训、考试和评估予以明确。对完成本规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定的不少于1年的航海专业的适任培训的,可以免除本条参加(二)款规定的不少于1年的航海专业的适任培训的,可以免除本条参加相应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的规定。 的岗位适任培训的规定予以明确。 说明:本条为公布考试、评估计划条款。 第二十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定期公布考试、评估计划。 1、本条与04《规则》相比,考虑到计算机统考发展的需要,初步将考试、评估计划的公布由“提前3个月”改为“定期”。 第三十条 申请各类别、等级职务适任证书的适任标准由说明:本条与原《规则》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