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办法(B版).doc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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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评标专家管理办法(B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管理,提高评标专家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保证评标工作的规范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标专家库由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招标)公司)在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评标专家系统中建立,动态调整、资源共享。

第三条 集团公司系统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专家和评标专家,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或自主招标的招标人(以下简称自主招标人)从评标专家系统中抽取。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含间接控股)企业的国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

第五条 非招标采购所需评审专家可从评标专家系统中产生。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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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技术与物资管理部负责监督和检查评标专家的使用情况;组织评标专家的评审、年度考核等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系统内单位评标专家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将评标专家的培训纳入集团培训计划;参与评标专家的评审等工作。

(三)各产业部负责按照部门职能划分制定相关评标专家评审的专业条件;负责本产业评标专家入库审核;参与评标专家的评审、培训、考核等工作。

(四)各职能部门负责按照部门职能划分参与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第七条 物资(招标)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建立评标专家抽取和确定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

(二)受集团公司委托,统一负责评标专家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以及评标专家的信息入库、数据更新、信息档案等;管理评标专家档案。

(三)负责评标专家的评审、培训、考核等日常工作,负责定期统计专家使用情况。

(四)对于受委托招标的项目,负责在评标专家库中进行专家抽取。

(五)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二级单位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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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各项工作。 (二)负责向评标专家库推荐专家。 (三)参与评标专家的评审、考核等工作。

(四)对所辖单位评标专家抽取及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第九条 系统各单位负责向评标专家库推荐评标专家;对本单位评标专家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本单位依法必须招标的自主招标项目,负责在评标专家系统中抽取专家。

第三章 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和专家入库程序 第十条 评标专家库由系统内、外部专家组成。其专家分类由物资(招标)公司按国家统一的评标专家分类标准,结合本行业特点和采购实际加以细化设置,涵盖电力、煤矿(含煤化工)、页岩气、建筑、公路、机械、环保等领域各相关专业。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根据评标专家库建设需要,通过文件、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征聘评标专家的信息,或者直接向拟邀专家所在单位发出邀请函。

第十二条 评标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第十三条 申报进入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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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工作。年龄65周岁以下;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对于“同等专业水平”的认定,指不具备高级职称,但在相关工作领域专业技术水平突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视为具备高级职称同等专业水平:

(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业务能力方面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本行业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技术研究、施工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中作为专项负责人或主要工作人员获得表彰或业绩突出;

2. 作为专项负责人或主要工作人员参与的项目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成果)奖;

3. 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及以上、中级职称工作5年及以上,业绩突出;

4. 取得国家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三)理论水平方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主持或参加过1本及以上相关专业专著编写; 2. 公开发表过1篇及以上专业论文;

3. 主持或参加过2项及以上相关专业的规程、规范等文件的编写工作。

第十五条 入库推荐和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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