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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经济法案例更新完毕开始阅读71dc98715901020207409c76

A、1.2万元 B、7000元 C、5000元 D、1.7万元

(2)若合同约定违约金为1.2万元,实际损失为1万元,甲公司应支付乙公司( 1万 )元。

(3)若(2)中的违约金为12万元呢?(违约金超出部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本题中有待商议)

(4)若合同中约定,由乙公司支付甲公司定金1万元,并约定违约金为7000元,实际损失为7000元,甲公司应支付乙公司( 7000元违约金或20000元定金)。

例20:1997年1月21日,某市百货公司与该市的家用食品机械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由家用食品机械厂售给百货公司微型绞肉机1000台,每台100元,总价款为10万元。交货期为6月底以前。百货公司支付给家用食品机械厂定金1万元,并约定违约金为不能履约部分的5%。合同签订后,至合同规定的交货期6月底,家用食品机械厂只交付了500台。在百货公司的一再催促之下,一直拖到七月底,家用食品机械厂才将其余的500台交足。8月份,百货公司在支付货款时,扣除了定金2万元,扣除违约金5000元,支付了7.5万元。问:

1、 百货公司的做法能否获得法律的支持? 为什么? 答:不能,赔偿定金损失和违约金只能两者择一。

2、若家用食品机械厂一直没有交付剩余的500台,怎么处理? 答:赔偿2500元违约金或一万元定金

第四章 公司法

例1:1999年7月,甲.乙.丙.丁四公司商议共同投资改造甲所属的HO型微波炉厂,并把厂名改为宏意微波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甲以旧厂折价800万元,并以HO红星微波炉商标折价200万元;乙出资550万元,并以其拥有的微波炉改造技术折价450万元;丙、丁各出资1000万元。四方商定,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资金到位。然后由甲负责办理公司的登记手续。请判断下列各题是否正确。

(1)为尽快设立公司,甲乙丙丁四方约定,各方出资应保证真实、合法,经四方共同确认后,不再进行评估作价。

答:错,只有经过法定验资机构验证后的实际出资额,才能陈维公司的注册资本。 (2)在合同生效后第5天,甲乙丙都按照合同规定办理了出资手续和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但丁提出,因资金困难要求退出。丁的要求可以接受,但应赔偿甲乙丙的损失。 答:对。

(3)公司登记成立后,丙提出自己公司改造缺乏资金,要求抽回出资,同时愿意赔偿其他股东经济损失各50万元。也可接受。 答:错。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甲在公司运作一段时间后,提出将自己所有的1/4股权转让给戊。甲的要求必须经全体股东的1/2同意才有效。如同意甲的转让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答:对。

例3:某公司在讨论决定本公司的监事人选名单,在名单中有这样一些人,请公司法的规定,判断下列哪些人可以担任公司的监事( )A、公司董事长王某 B、公司总经理李某 C、公司聘用的临时工沈某 D、本市总工会主席赵某

例4:某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审核本公司董事人选时,公司的法律顾问指出,人选中有些人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他们是: ( )A、王某,某大学经济学教授,年近80,现退休;B、吴某,企业管理专家,为本地区某针织厂经理;C、张某,曾任某国有工厂的厂长,2年前因经营不善企业破产而被免职,现为某工厂工人 D、宋某,某高校工商管理学博士,最近因家庭问题负债20万元

例5:1996年,A、B、C、D、E 五家公司拟发起筹建一股份有限公司,地点在杭州。其中A、B两公司分别是上海和杭州的公司,C、D、E 为住所为加拿大的公司 。各方商定,每人出资80万元,其余部分向社会募集。在筹建过程中,E 公司因为资金困难,要求退出,经其他各方讨论决定,同意E 退出(E退出后可以), E的出资份额改为向社会募集,同时对公司的筹建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1)有关公司章程的修改,须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2/3以上)通过,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须2/3以上通过;

(2)关于董事会的组成,发起人各分配5个名额,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 知识产权法

1、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商标中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是( AH )。 A、“风帆”牌蓄电池 B、“红牛”牌汽油 C、“防潮”牌油毡 D、“耐用”牌防盗门 E、“明亮”牌灯泡 F、“暖和”牌棉裤 G、“粮食”牌白酒 H、“甜蜜”牌衬衣 I、“温暖”牌毛衣 2、取得商标权的原则( abcd )

a注册在先原则;b使用在先原则;c注册不损害在先权利原则;d注册优先权原则

例子1:某企业1996年6月注册了“华能”商标,但该企业除了偶尔在电视上作作广告之外,一直未使用它。2000年1月,商标局以该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撤销了该商标。请问:商标局的做法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能,做广告宣传也是在使用注册商标。

?

例子2:某市水果罐头甲厂生产菠萝罐头,使用“常乐”牌未注册商标。没过多久,本市的另一家水果罐头乙厂派人找到甲厂领导,指责甲厂使用的“常乐”商标与他们厂使用的“长乐”商标发音相同,要求甲厂立即停止使用,否则就构成侵权,要到法院起诉。后经了解,乙厂使用的“长乐”商标也是未经注册的商标的,但是使用在先。请问: 1)未注册商标是否具有商标专用权? 没有

2)乙厂对甲厂提出的要求是否合法? 不合法

3)作为甲厂的法律顾问,应对此采取何种措施,保护自己厂的“常乐”商标的使用权。 立即注册商标

例子3:“厚味美”包子案。1991年1月,某甲与乙饭店签订了合作开办饭店的协议一份。同年3月,饭店开业后,未悬挂店名,但在该店门上方悬挂了一块牌匾:“正宗厚味美包子第四代传人赵某第五代传人甲”。其中,“厚味美包子”为大字,其余的均为蝇头小楷。该店自1991年3月开始经营包子。而本市另一家多年经营厚味美包子的丙饮食公司(该公司于1980年12月就取得了厚味美包子的商标注册证),发现乙饭店和甲的行为后,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甲和乙饭店答辩称:1)制作悬挂牌匾是对“厚味美”包子的创始人及传人赵某和甲个人身份的宣传,并未侵权;2)丙公司的商标已经过了有效期。请问:

1)丙公司的是否具有厚味美商标的专用权?有,该商标是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2)甲和乙饭店的行为是否侵权?

是,因为丙饮食公司可以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其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3)哪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甲乙均要承担侵犯商标权的民事责任,应停止损害丙的合法权益,赔偿损失。

例子4:“大白兔”奶糖案。上海生产的“大白兔”奶糖可说是家喻户晓,味道香,口感好,故产品供不应求,有一段时间甚至脱销。而湖南省某市一家糖果厂生产的奶糖滞销,质量不好。后来该糖果厂用“小白鼠”作为奶糖的商标。图象一样。包装、颜色、布局也一样。争相购买。答辩:

? 1)兔和鼠是截然两种不同的动物,不属于同一产品,正常人均不会混淆;

? 2)兔和鼠不论从字形上还是读音上都不同,不能定为近似商标,购不成侵权行为。 问:湖南省该糖果厂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是。湖南省该糖果厂的“小白鼠”奶糖商标图像、包装、颜色、布局一样,属仿冒了“大白兔”奶糖的商标,且湖南省该糖果厂以质量不好的奶糖仿冒“大白兔”不但侵犯了“大白兔”经济利益,且还会造成“大白兔”的名誉损失。

例子5:某果品公司为了打响本公司的水果品牌,打算为本公司生产的水果申请商标。公司领导班子在酝酿商标名称时,提出一系列商标名称,请考虑在他们提出的下列商标中,最有可能通过审查的是( D )。

A、“营养”牌香蕉 B、“鲜果”牌草莓 C、“长春”桔子 D、 “美妙”牌苹果 E、 “三五”牌梨子

第十三章 破产法

例1:光明机械厂系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992年3月与全民所有制企业华光商贸公司签定一购销合同。由光明机械厂购买华光商贸公司价值为50万元的机器零部件。合同固定卖方送货,货到交款,并由买方提供厂房两间作为担保。9月30日,卖方如期交货,买方却拖欠货款。10月30日,卖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买方还清全部货款。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光明机械厂亏损严重、帐面出现赤字,与此同时康德公司也向光明机械厂追索已到期的买卖债款30万元。由于光明机械厂不能按期清偿此项债款,康德公司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光明机械厂破产。

法院在审查中发现,1992年6月26日光明机械厂曾向阳光公司赠送一批价值2万元的产品,另外,5月份还向晨光公司借用奥迪轿车一辆,在晨光公司一再催促下一直不予归还。此外,光明机械厂还拖欠职工工资达120万元,欠缴税款40万元,破产清算费用20万元。问: (1)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规定的什么程序处理该破产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还债程序 (2)从法律上如何评价光明机械厂与阳光公司之间的赠送行为? 应撤销

(3)光明机械厂用于抵押的两间厂房应如何处理?

先评估厂房的价值,若等于其所欠债款,则全部用于清偿债款;若小于所欠债款,剩余的未偿债部分与其他债权人共同分配破产财产;若大于所欠债款,剩余的多出部分为破产财产归其他债权人公平分配

(4)晨光公司应如何取回该奥迪轿车? 行使取回权即可取回。

(5)以上费用应按什么顺序来清偿?

1、破产清算费用;2、所欠职工工资;3、所欠税款;4、破产债权

(6)若法院发现企业尚余资产228万,其中厂房估价20万,应如何分配? 破产财产:210 =228+2(可取回的2万元赠款)-20

债权:50(华光商贸公司)-20(担保的厂房)+30(康德公司)=60 华光公司:20+30*30/60=35万元 康德公司:30*30/60=15万元

例子:甲市某公司A,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债权人乙市公司B多次催缴欠款,未果,遂于99年5月2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于10日向C公司发出通知并公告,C公司于6月1日申报了债权,而D公司也于7月1日向法院申报了债权。经核查,发现:A公账面资产25万元(其中轿车一部,价值10万元,用作C公司的债权担保)。此外,还有其他应收款10万元,包括对D公司的5万元应收款。仓库中尚有价值10万元F公司寄放的产成品。债务情况如下:B公司:20万元;C公司:10万元;D公司:15万元;E公司:10万元(2000年10月到期,已于99年1月30日清偿)。假定:破产费用5万元,欠职工工资5万元,欠税5万元。问:如何处理?

破产财产:25(账面资产)-10(C公司的债权担保)+10(其他应收款)-5(破产费用)+10(对E公司可撤销的清偿行为)=30万元

债权:20(B公司)+10(D公司抵消了5万元之后的)+10 (E公司)=30万元 资产:30-5(破产费用)-5(所欠职工工资)-5(所欠税款)=15万元 B:20*15/40=7.5万元 D:10*15/40=3.75万元 E:10*15/40=3.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