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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征

(1)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由外国公司设立,其具有与外国公司相同的国籍; (2)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须以营利为目的,并在中国境内开展营业活动。 二、外国分支机构的设立(重点) (一)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外国人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 2.外国公司必须指定在中国境内负责该发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

3.外国公司必须向分支机构捺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国务院另行规定了营运资金最低限额的,拨付的资金必须达到该最低限额标准。例如,国务院2002年《外资金额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其总行夫偿拨给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4.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 (二)外国分支机构的设立程序 1.外国公司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 2.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的审批; 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 三、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与清算 (一)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是指已经合法成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因法定事由的出现而归于消灭的情形。导致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被撤销的具体事由是各种各样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该外国公司出于调整经营策略或调整内部机构的需要而主动撤销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

2.因该外国公司本身解散而导致其分支机构的撤销。 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因违法经营而被撤销。 4.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因无故歇业而被撤销。 (二)外国分公司分支机构的清算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清算,是指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被撤销后,为了了结其现存的各种法律关系、了结分支机构的债权债务而进行的清理行为。

我国《公司法》第198条规定,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清算程序如下:

《公司法》自考讲义 65

1.在解散后的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 2.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 4.依法定清偿顺序清偿分支机构的债务;

5.清算结束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制作清算报告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缴销营业执照,正式注销登记后,公告分支机构的终止。

第十八章 公司集团

考情分析: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了解公司集团的定义、法律特征、分类以及公司集团的作用,深入理解对公司集团进行法律规制的主要内容。多以选择、简答、论述的形式出现。考生应注意掌握并领会和运用,如:【09、1论述】、【08、1简答】、【07、10多选】、【07、1单选】。 串讲内容:

一、公司集团概述(重点) (一)公司集团的定义

公司集团即指母公司和一个或数个子公司的总和,即在一个公司拥有另一个公司全部股份或大部分股份的情况下,前者被定性为母公司,后者为子公司,母公司依据其拥有的股权对子公司实行管理和控制。

(二)公司集团的法律特征 1.公司集团不是独立法人

就产质而言,公司集团只是两个以上独立公司的联合,其不是独立的组织体,不上仍法人资格。

2.公司集团是若干独立公司基于持股或合同形成的联合

公司集团是由法律上各自独立的若干成员公司共同构成的公司群体。在法律地位上,各成员公司是平等的。但是事实上,集团中的母公司(或控制公司)能够对其他成员公司的经营和决策施加重大影响,从而形成控制和从属关系。

(三)公司集团的分类

1.根据公司集团成员发生联系的方式不同,可将公司集团分为股权式公司集团和合同式公司集团两种;

2.纯粹控股型公司集团和混合控股型公司集团。 (四)公司集团的作用 1.公司集团的积极作用

(1)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的旧体制,合理调整产业组织结构。 (2)实现规模经济,提高市场竞争力。 (3)有助于政府改善宏观调控。 2.公司集团的消极作用

《公司法》自考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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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生市场势力,形成市场垄断。 (2)滥用控制和从属关系。

总之,公司集团的积极作用不可否认,但其消极作用也不可忽视。有鉴于此,需要对公司集团进行法律规制,以达趋利避害之目的。

二、对公司集团的法律规制(重点) (一)对子公司利益的保护

对子公司利益的保护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实现: 1.赋予子公司董事诚信义务

子公司董事在行使职责时,应主要考虑子公司而非母公司的利益。当母公司的指示损害了子公司的利益时,子公司的董事应促使母公司重新考虑或不予接受,否则,子公司董事就违反了自己的义务,需要对由些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补偿和赔偿。 3.股东代表诉论制度

当母公司的滥用股东权利造成子公司利益损害时,子公司可能怠于起诉追究母公司的责任,此时赋予子公司股东以代表诉讼的提起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子公司的利益。

(二)对子公司少数股东利益的保护 对少数股东的保护主要有这样几种途径: 第一,赋予控制股东诚信义务;

第二,当母公司的行为对少数股东构成不公平损害行为,或少数股东对子公司即将发生重大拜年话持有异议时,母公司或子公司必须经过评估的公正价格购买少数股东持有的子公司股份;

第三,赋予少数股东对损害自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对子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在公司法上,对于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主要有以下两个内容: 1.母公司承担子公司的债务和责任;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权的劣后清偿。 (四)对相互投资公司的规制

对相互投资公司规制涉及以下两个问题: 1.子公司能否取得母公司的股份?

2.子公司所持有母公司的股份是否享有表决权? (五)关联交易的特别问题

一般来说,世界各国和地区对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信息披露制度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指关联交易的的须就关联交易的内容、数额、条件等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这一制度能够确保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使

《公司法》自考讲义 67

投资者获得有关企业的直实信息,并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虚假关联交易的产生。

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制度

所谓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制度,是指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独立董事必须对关联交易是否有员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发表意见。设立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希望儿立董事凭借其利益中立的地位,代表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监督,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在境外证券市场上,该制度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3.股东大会批准制度和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

股东大会批制度是指关联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应经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也就是氢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作为一些重大的关联交易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股东表决权排险制度,是指股东对于股东大会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致有害于公司利益之虞时,该股东不得行使其表决权,亦不得由他人代理行使,亦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命名表决权的制度。

需要指出的是,股东表决权的排险只是一定条件下的一时性的休止,并非是恒久性地剥夺或限制。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 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X 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 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 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 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 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 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 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 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 中。× 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 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X 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 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 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 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 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 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 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 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 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 《公司法》自考讲义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