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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下材料,制作起诉意见书:

贪 色 命 赴 黄 泉 谋 财 引 颈 受 刑

最近,汕头市公安局达濠分局快速破获了一宗谋财害命的恶性案件,谁也没有想到,这么一宗特大恶性案件的主犯之一,竟是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

2004年10月12日晚11时左右,深秋之夜,寒意正浓。一辆出租摩托车载着两男一女从达濠城区方向疾驰而来,执勤干警示意其停车作常规检查,敏锐的目光发现了疑点,乘坐摩托车的两个男青年衣服上沾有少许血迹。

“你们衣服上的血迹是哪里来的?”执勤干警严肃地问。 两个男青年支吾其词,最后一个才勉强回答:“我们在达濠屠宰场做工,这是刚才宰猪时溅在身上的猪血。我们不想干这一行了,打算到潮阳另找工作。”

这一解释乍听也算合情合理,可是经验丰富的公安干警还是发现了破绽:达濠屠宰场按惯例每天都是凌晨三四时才开始宰猪的,况且两人神色也不对头。为慎重起见,他们决定把3个男女带回分局查对情况。

在分局办公室里,两个形迹可疑的男青年拿出了他们的身份证,浓眉大眼的叫罗安贵,86年2月5日生,獐头鼠目的叫黎勇,84年5月12日生,都是重庆市江津县高屋乡黑石村人。按照他们的说法,公安干警马上前往达濠屠宰场调查,结果证实该场根本没有这两个

人,谎言至此不攻自破。在强大的政策攻势面前,两个男青年不得不供出伙同17岁少女王光芹(江津县白沙镇永兴乡万世村人,87年9月14日生)以色相勾引他人并谋财害命的犯罪经过。根据案犯的交代,分局的刑警赶到案发现场——青云岩风景区祖师公庙南侧山腰进行勘查。经过5个小时的连续奋战,于次日拂晓完成了调查取证工作。至此,全案真相大白。

罗安贵、黎勇和王光芹离开家乡外出闲逛已有好些日子,有时候男的找不到工作,便靠女的出卖肉体换些钱花。10月上旬他们来到汕头市达濠区后,便决定找一个有钱人作为“猎物”下手。经过数天的观察,他们通过在达濠屠宰场做工的一个老乡,搭上了45岁的贩卖猪肉个体户谢某。谢某这几年卖猪肉发了财,有道是“饱暖思淫欲”,对送上门来的妙龄少女自然垂涎三尺,因而很快便上了钩,他还从身上抽出一大叠人民币对王光芹说:“阿妹,我别的没有,就这东西多。”殊不知正是此举加速了自己去见阎王的步伐。在王光芹的极力怂恿策划下,罗安贵和黎勇物色好了作案地点。12日晚8时多,王光芹又去找谢某,两人偷偷摸摸地爬上了青云岩风景区祖师公庙南侧偏僻无人的半山腰鬼混。正在谢某如痴如醉时,尾随而至的罗安贵和黎勇突然出现,罗安贵一个箭步冲上前,用水果刀朝谢某头部猛砍一刀,毫无防备的谢某大叫一声,挣扎着站起来,黎勇见状从背后用手紧捂其嘴,并顺势把他摔倒在地。谢某倒地时竟将黎勇压在下面,两人打成一团。罗安贵疯狂地用水果刀和弹簧刀乱砍乱刺,谢某身中51刀,上身支离破碎,当场气绝身亡。3个凶犯见谢某已死,迫不及待地从他身上

搜出了4000多元人民币。之后,他们把尸体拖到水沟边用杂草遮盖起来,仓皇逃离了现场。他们来到达濠城区雇了一辆摩托车逃跑,谁知还未走出达濠便落入了法网。

作奸犯科者已罪有应得,而死者贪图女色、炫耀钱财以致招来杀身之祸的教训,也令后人引以为戒!

汕头市公安局达濠区分局提出起诉意见的文号是2004年第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