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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团联发[2008]18号

文件

关于表彰第六届

“内蒙古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的决定

各盟市、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团委,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海关、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银监局,自治区直属机关团工委,大兴安岭林管局团委,武警内蒙古各支队:

近年来,在我区政法、行政执法、经济监督管理战线上涌现出一大批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

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为进一步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树立和宣传优秀青年典型,展示当代内蒙古青年的精神风貌,自治区团委、综治办、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海关、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银监局、武警内蒙古总队十三家单位联合开展了第六届“内蒙古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经过各盟市审核推荐、主管单位审查,评委会办公室核实选拔,并最终经过评审委员会集体投票,确定了“十大杰出青年卫士”、“优秀青年卫士”人选(名单附后),决定授予蔡罗恒等10名同志为第六届“内蒙古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称号,授予耿成全等28名同志为第六届“内蒙古优秀青年卫士”称号。

这次受到表彰的杰出(优秀)青年卫士,是我区青年的优秀代表,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内蒙古青年忠诚于祖国、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勇担重任、不怕牺牲的精神风貌。

自治区团委号召全区广大青少年要以杰出(优秀)青年卫士为榜样,学习他们拼搏进取,勇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精神;学习他们爱岗敬业,率先垂范,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学习他们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机智勇敢,不怕牺牲,冲锋在前的坚强意志,希望受到表彰的青年卫士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努力奋斗,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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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1、第六届“内蒙古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名单 2、第六届“内蒙古优秀青年卫士”名单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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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总队

2008年9月25日

附件1:

第六届“内蒙古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名单

(共10人)

蔡罗恒 男 呼和浩特市公安消防支队三中队抢险救援班班长 刘 杰 男 内蒙古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四中队班长 曹 勇 男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副中队长 刘 涛 男 武警内蒙古总队阿拉善盟支队额济纳旗中队中队长 刘 伟 男 武警呼和浩特市支队参谋长 郝万忠 男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副局长 王 玲 女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云志宏 男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 托 雅 女 二连海关行邮科副科长 李 刚 男 鄂尔多斯市地税局康巴什新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