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住院部制度(上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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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住院部制度

(医院住院部20个上墙制度)

医务人员道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关心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尊纪守法,,不以医院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和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首诊负责制度

1、病员首先就诊的医院为首诊医院,挂号后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的医务人员为首诊医师。院前急救、院外出诊、会诊、抢救等,经医院医务科或院值班人员安排相应(科室)医务人员承担且首先与病员接触者亦属首诊医师。 2、首诊医务人员要有良好的医德,热忱的服务态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治,严禁互相推诿和对病员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敷衍塞责,严格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首诊医师在接诊病员后,须按要求进行及时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门诊医师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书写简要的门诊病历(内容包括简要病史、身体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处理),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病人,在未明确由哪科主管之前,必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严禁相互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并及时将处理

情况记入病历。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待病人情况稳定后,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和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做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4、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5、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会诊制度

1、会诊是指医师在遇到急危重症、诊断不明、治疗困难、以及其它不能自行决断处理的情况下向本科内、科外、院外的其他高年资医师或专业医师请求诊治指导的一种医学行为。

2、科内会诊一般由主管医师或主治医师向科室主任提出,科主任召集科室内有关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是由主管医师向科室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送到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的科室应及时派出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前去会诊。值班期间的紧急会诊可不填写会诊邀请单,直接电话邀请会诊。

3.全院会诊相当于全院疑难病例病案讨论,参照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4.院外会诊是本院诊治比较困难的疑难病例,可以申请院外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批准,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地点。填写邀请函送往被邀请单位医务科。院外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必要时可请院领导参加。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送病人到院外会诊。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必须在邀请会诊时间内尽快参加会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电话直接邀请的紧急会诊必须随叫随到。

6、为保证会诊质量,会诊一般邀请具有较好经验的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被邀请的医师要详细了解病情和检查病人,主管医师要介绍病情和请教问题,说明会诊的目的和中心主题,双方进行讨论交流和沟通。会诊时如在诊断原则上有明显分歧,应及时请本科室上级医师再次会诊,对会诊意见会诊科室应予采纳。 7、会诊结束后,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当将会诊意见以会诊记录的题目详细记录

在病历病程记录中。内容包括:会诊邀请时间、会诊时对病员询问和体检发现、会诊分析意见、关于诊断治疗的总结性意见、进一步的诊治建议、会诊结束时间、签名等。

8、主管医师要根据会诊意见调整诊治方案,并将会诊经过调整的诊治方案向病员说明,取得其知情同意、配合治疗。

9、凡遇重大事故或案件或重大医疗纠纷的全院会诊,必要时邀请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或有关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参加。

10、不论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会诊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2次。

2、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人。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线片、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医师报告简要病历、病情并提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副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住院医师应认真做好记录。 5、查房内容:

(1)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历;审核新住院危重病人的诊断和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尤其是新住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护士的反应;倾听病人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的错误的记录;了解病情变化;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住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检查化验报告,分析化验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