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创意产品设计大赛3.23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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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艺术设计专家委员会

首届“桂林七星杯”旅游创意产品设计大赛

一、赛事简介: (一)大赛背景:

中国数字艺术设计专家委员会作为国内各大艺术院校发展的导航者、开拓者,连续举办了四届“构建和谐社会,大学生先行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社会影响巨大。各届大赛均致力于以先进设计创意理念和具有原创性、本土精神的设计作品,结合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大背景,来推动中国数字艺术设计教育的发展,用高水准的参评标准启发、引导大学生迈入社会的具体行动和设计思维与理念的提升。四年来,大赛评选出的作品已经得到了广大数字艺术设计学界的认可,树立了良好的评选美誉度,更重要的是初步促成获奖作品向商品化市场转化的巨大机遇。

桂林国家高新区199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一批国家级高新区,也是全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的第一家国家级高新区,它依托辖区内16所大中专院校、8所省部属科研院所、9个国家级和部级产品检测中心,2个自治区人才小高地等优势资源,搭建了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创意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等一批专业化创业平台,建立了动漫人才培训基地、动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创意人才培训基地,成立了中国数字艺术专家委员会广西分会,为创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2010年,投资200万元成立了桂林国家高新区技术产权交易所,搭建了广西首个“网上技术产权交易平台”,桂林国家高新区技术产权交易所是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知识产权交易分中心和中小企业融资分中心,使桂林乃至广西的知识产权能够在全国市场进行交易转让。桂林国家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在全国国家级高新区排位中处于中上水平,先后荣获了“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区”、 “全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广西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见习基地”等金字招牌。

为进一步促进桂林国家旅游改革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发展,加快推进旅游创意产品的开发和成果转化,挖掘和培育旅游创意产品设计人才,桂林国家高新区联合中国数字艺术设计专家委员会等单位在第五届“构建和谐社会,大学生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里增加首届“桂林七星杯”旅游

创意产品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号召国内顶尖艺术学院的莘莘学子充分发挥自身的智慧与潜能,创作出适合国情,具有深刻纪念意义,承载丰富文化内涵的创意作品,由桂林国家高新区技术产权交易所进行知识产权转化后投放全国旅游市场,为大学生创意、就业、创业搭建绚丽多彩的人生舞台。

(二)大赛目的:

进一步扩大桂林旅游的影响,加快旅游创意产品的创新和成果转化;为广大设计人员和大中专院校学生提供创意、就业、创业的机遇。

(三)大赛主题:

以旅游文化元素为主题,由设计人员根据全国的旅游资源、生态特色以及人文、历史、民俗特色进行创意设计,题目不限,形式新颖,主题突出,通过旅游创意产品的形式尽力展现旅游文化的精彩与魅力,鼓励开发反映以桂林地域特色为题材的作品。

(四)指导思想:

1、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桂林国家高新区技术产权交易所对知识产权的促进与转化作用。按照突出文化性、工艺性、特色性、品牌性、纪念性、观赏性、实用性、便携性的原则,充分发挥大学生的创意思维,打造精品,加快桂林,乃至全国旅游创意产品的结构性调整。

2、进一步提升旅游创意产品设计、制作、生产、营销能力和产业化水平,树立桂林的旅游创意产品品牌,搭建旅游创意产品的设计、制作、展示、交易平台,逐渐让桂林成为旅游创意产品的设计生产基地、出口基地及批发、零售市场,把桂林和全国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传统工艺优势转化为旅游产品优势、旅游经济优势、旅游竞争优势和旅游发展优势,使旅游创意产品真正成为旅游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桂林以及全国旅游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五)主办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中国数字艺术设计专家委员会 中国VR艺术研究中心 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六)承办单位:

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七)参赛人员: 1、全国大中专院校学生

2、社会有志从事文化旅游产品设计的有关人士 二、参赛要求: (一)产品设计理念: 以创新性为动力; 以特色性为灵魂; 以市场性为目标。 (二)参赛作品类型:

旅游纪念品:结合旅游目的地(包括景区景点、城市特色、当地民俗文化等)而开发的具有纪念意义的产品。

(三)设计要求:

1、充分反映地域特色,体现中国文化内涵;

2、符合游客对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品、馈赠礼品等的审美和消费需求,具有一定的纪念价值、收藏价值、实用价值;

3、所设计的产品应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创意独特、造型新颖、构思奇巧、寓意深刻,并具有典型的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特征;

4、在现代制造技术与工艺方面,具有批量生产或手工制作的可行性; 5、提倡绿色设计,符合环保要求。 (四)参赛要求:

1、参赛者必须保证提供的作品题材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参赛者必须提供作者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所在院校、详细联系地址等资料;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只用于主办方评选、颁奖,主办方将遵照用户保密条款对其中所涉及的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3、凡递交大赛报名表的参赛者即视为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其相关行为须遵守大赛规定。

(五)作品提交要求:

1、参赛者须填写报名表一份(向大赛组委会索取或登录官方指定网站下载www.dgart.org.cn); 2、报名表以邮件的形式发往大赛组委会;

3、作品需提交设计稿(包括透视效果图、平面、正立面、侧立面及主要部位构造图等),能提交实物模型的尽量提交实物模型。效果图用A3纸彩色打印,其它的配套设计稿以A4纸彩色打印,所有报送的设计稿需提供电子文档。设计者要对作品的整体充分表现,并注明比例尺寸。

(六)注意事项:

1、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即对报名表中参赛须知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其相关行为均须遵守参赛须知的规定。

2、参赛作品提交人必须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的版权。所有参赛作品若发生侵权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责任,主办方拥有对侵权行为的起诉权利。

3、组委会拥有对所有参赛作品的惟一使用权,参赛作品可被组委会无偿用于大赛的各类宣传活动、展览、媒体报道等配套活动。

4、所有参赛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必须同意在三年内由桂林国家高新区技术产权交易所统一进行市场转化。交易成功的作品,由桂林国家高新区按照扣除交易成本后的50%交易额给予作者奖励。未经桂林国家高新区同意或授权,作者三年内无权将作品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开发。

5、设计费、模型、样品及产品制作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6、所有参赛作品(包括设计方案、文字材料、样品、照片、实物产品等)一律不退,请投稿者自留底样。

7、本赛事详细条款的解释方为大赛组委会。 三、大赛日常安排: (一)报名阶段:

报名与提交作品时间:2011年4月1日—9月1日发至到大赛指定邮箱或邮寄到大赛办公室。 (二)专家评审阶段:

初审时间:9月1日—9月5日,评选出200件初选入围作品参加复审。初审结果9月6日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复审时间:9月6日—9月8日,复审结果9月中旬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并通知参赛作者。

四、参赛作品的评选及奖励方式: (一)评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