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规定-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送审稿)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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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规定

(送审稿)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OO三年十二月

说 明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发挥协会的专业优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3年工作要点提出开展“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内容和计算方法”的课题研究,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2003年3月12日,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的座谈会。3月1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内容和计算方法’课题研究有关问题的通知”,成立课题研究组,由石油、建材、火电、铁道、水电、冶金、林业、电子、北京、上海、广州等行业和省(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参加,并明确了课题研究进度等工作要求。

课题研究组进行了广泛调研,收集了涉及工程建设投资管理的国家法律法规和部委文件(令) 42个,石油、火电、铁路、石化、建材、冶金、林业、化工、邮电、公路、北京、上海、黑龙江等行业及省(市)现行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规定13项, 对30项大中型典型建设项目概算进行了测算分析。2003年6月25日协会组织对课题研究成果初稿进行了讨论,会后有关单位又提交了书面意见。本征求意见稿根据上述讨论和书面意见修改完善,并采纳建议将征求意见稿名称由“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内容和计算方法”改为“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2003年8月8日以中价协(2003)017号文件印发了《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规定》(征求意见稿)。石油、石化、电子、四川、北京、辽宁、邮电等8个部门或单位返回了书面意见,据此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修编组进行了相关内容的衔接,形成本送审稿。

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规定(送审稿)

1 总 则

1.1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范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概算的编制和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基本建设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是编制、评审和管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投资的指导性依据。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商投资项目。

1.3 本规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列明了建设项目经常发生的费用项目。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时,建设项目不发生的费用项目不计取。

1.4 本着符合政策、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和方便使用的原则,本规定对建设项目的费用组成做了适当简化和费用归并,以方便投资估算和概算的编制。但建设项目的费用核算仍应按有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1.5 由于其他费用项目的支出内容因工程项目不同而有差异,各省(市、自治区)、各部门可按照本规定并结合本省(市、自治区)、本部门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2 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

2.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央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列明了建设项目总投资的组成。

2.2 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的费用项目划分,考虑到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与初步设计概算的

衔接,并满足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费用划分需要。 2.3 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见表1。 表1

可 研 阶 段 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

费 用 组 成 建筑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 建设管理费 可行性研究费 研究试验费 勘察设计费 环境影响评价费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工程保险费 联合试运转费 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绿化费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 初设阶段 第二部分 建 工程建设 设其他费用 项 目 概 算总 投 资 第三部分 预备费 固定资产费用投资 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 建设投资 建设用地费 无形资产费用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其他资产费用 (递延资产) 预备费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基本预备费 价差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 第四部分 专项费用 流动资金 (项目报批总投资和概算总投资中只列铺底流动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暂停征收)

2.4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组成:

2.4.1 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 = 建设投资 + 建设期利息 + 流动资金

+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其中:建设投资 = 固定资产费用 + 无形资产费用 + 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预备费

= 工程费用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预备费

固定资产费用 = 建筑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安装工程费

+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2.4.2 建设项目报批总投资 = 建设投资 + 建设期利息 + 铺底流动资金

+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 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 2.5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概算投资组成:

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 = 工程费用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预备费

+ 建设期利息 + 铺底流动资金 +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其中:工程费用 = 建筑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安装工程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 无形资产费用 + 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

3.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开支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3.2 本规定列明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是项目的建设投资中较常发生的费用项目,但并非每个项目都会发生这些费用项目,项目不发生的其他费用项目不计取。

3.3 为方便投资估算和概算的编制,对其他费用项目进行了适当简化和同类费用归并,但这种简化和归并有一个前提条件,即不影响项目的建设投资估算结果。 3.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 3.4.1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1) 建设管理费 2) 可行性研究费 3) 研究试验费 4) 勘察设计费 5) 环境影响评价费 6)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7)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8) 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9) 工程保险费

10) 联合试运转费

11) 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12)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绿化费 3.4.2 无形资产费用

1) 建设用地费

2)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3.4.3 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1)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3.5 一般建设项目很少发生或一些具有较明显行业特征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如移民安置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评价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河道占用补偿费、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航道维护费、植被恢复费、种质检测费、引种测试费等,各省(市、自治区)、各部门可在实施办法中补充或具体项目发生时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计取。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内容及计算方法

4.1 建设用地费 4.1.1 费用内容

系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建设项目征用土地或租用土地应支付的费用。

1)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经营性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购置的土地使用权(或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余物迁建补偿费、土地登记管理费等;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复垦费用和土地损失补偿费用;建设期间临时占地补偿费。

2)征用耕地按规定一次性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征用城镇土地在建设期间按规定每年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城市郊区菜地按规定缴纳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3) 建设单位租用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租地费用。 4.1.2 计算方法

1) 根据应征建设用地面积、临时用地面积,按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颁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计算。

2) 建设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如需迁建,其迁建补偿费应按迁建补偿协议计列或按新建同类工程造价计算。建设场地平整中的余物拆除清理费在“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中计算。

3) 建设项目采用“长租短付”方式租用土地使用权,在建设期间支付的租地费用计入建设用地费;在生产经营期间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应进入营运成本中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