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专利法律知识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2018年专利法律知识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7503093a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6055dc8

俯视图 仰视图 后视图

46、申请人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下列哪些修改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A.将左视图与右视图的视图名称交换 B.将回转体的中心线删除

C.将T恤衫胸前的文字图案与后背的卡通图案交换 D.将仰视图镜像对称变换,使其与其他视图投影关系对应

47、关于优先权的说法,哪些是错误:

A.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必须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中声明并同时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B.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记载的申请人与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完全不一致的,应当于在后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否则优先权不成立

C.申请人提出在后申请之前,其在先申请已被授予专利权的,本国优先权不能成立,申请人声明放弃已取得的在先申请专利权的情形除外

D.申请人要求撤回优先权要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或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优先权声明

48、李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一份发明专利申请的同时,提出费用减缴请求,并指定李某为代表人,因甲公司不具有费减资格,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不予费减决定。则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李某与甲公司应当在指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申请费及其他需要在受理程序中缴纳的费用,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B.如果甲公司在下一年具备费减资格条件,对于尚未到期的费用,李某与甲公司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继续提出费用减缴请求

C.在甲公司具备费减资格条件后,李某与甲公司继续提出费用减缴请求的,其在费用减缴请求书中只需填写甲公司的信息即可,并且无需再次提交李某的费减资格证明

D.专利授权公告第二年李某与甲公司获得70%费减比例后,将该专利权转让给冯某和乙公司的,则冯某和乙公司可在费减年限内继续享有年费70%的费减比例,无须提出新的费用减缓请求

49、江苏某企业作为第一署名的申请人与国外某公司共同申请专利,由这家江苏企业通过其电子申请注册用户的权限以电子申请的方式提出专利申请,并指定其常驻上海的员工叶某为联系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由于共同申请人之一为国外公司,所以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交专利申请

B.由于该江苏企业为提交电子申请的电子申请用户,所以该江苏企业应当为共同专利申请的代表人

C.代表人可以代表全体申请人办理涉及共有权利之外的其他手续,例如提出提前公开声明、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提交意见陈述书

D.如果该国外公司在南京设有办事机构,则可以同时指定其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为第二联系人

50、某申请人于2017年4月1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一项发明专利申请A,并要求了其在2017年1月6日就相同主题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B作为该申请A的优先权,2017年7月12日该申请A经初步审查合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申请人未针对该发明专利申请A提出提前公开声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于2018年7月6日公布该发明专利申请

B.申请人在发明专利申请A的请求书中一并提出提前公开声明的,在2017年7月12日起进入公布准备阶段

C.申请人提出提前公开声明的,只要该申请未公布,随时可以要求撤销提前公布声明 D.发明专利申请公布的著录事项主要包括国际专利分类号、申请号、公布号(出版号)、申请日、优先权日、申请人事项、发明人、专利代理等事项

51、关于专利证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授予专利权时,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与专利登记簿是一致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

B.一件专利有两名以上专利权人的,根据共同权利人的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颁发专利证书副本,但颁发的专利证书副本数目不能超过共同权利人的总数

C.专利证书损坏的,专利权人可以请求重新制作专利证书,专利权终止的除外 D.因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人更名发生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可以请求更换专利证书

52、某申请人于2017年8月25日针对其所提发明专利申请提出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2017年8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该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9月6日针对该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于2017年10月18日对撤回专利申请声明进行公告,以下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撤回专利申请的生效日为2017年9月6日 B.撤回专利申请的生效日为2017年10月18日

C.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是在专利申请公布前提出的,所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应当公布该申请

D.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做出审查结论前,该公司有权随时撤回该声明

53、关于发明人变更,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甲公司员工张某、李某和赵某共同做出一项职务发明创造并由甲公司提出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公布2个月后赵某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到其未记载在发明人之中,甲公司可以以漏填发明人赵某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著录项目变更请求

B.乙公司员工王某、刘某共同做出一项职务发明创造并由乙公司提出专利申请,该申请进入办理授权登记手续阶段时,乙公司与王某、刘某共同商议拟通过著录项目变更的方式在专利证书上增加仅负责组织工作的孙某为共同发明人

C.丙公司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因经办人书写错误,将发明人傅某的名字写错,拟通过著录项目变更的方式对发明人进行更正

D.甲某在将其所拥有的一项发明专利申请转让给乙某时,除提出变更专利申请人的请求之外,还可以请求将该专利申请的发明人变更为从未参与本发明创造的乙某

54、以下哪些情形,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A.超越职权

B.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C.行政复议申请人死亡

D.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行政复议机构批准达成和解

55、关于优先审查,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属于可以请求优先审查的情形之一

B.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可以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C.申请人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的,必须提交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的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现有技术材料

D.对于优先审查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当在审查意见通知书发文日起2个月内进行答复,否则将停止优先审查并按普通程序处理

56、关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不同材料、组分、配比、部件等简单替换或者拼凑的专利申请,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

B.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明显编造的专利申请,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

C.对于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内不予资助或者奖励 D.通过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骗取资助和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7、某申请日为2017年10月11日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X中,要求保护技术方案A1和A2,该申请优先权日为2016年10月11日,且优先权文本中仅记载了技术方案A1。审查部门检索到一篇申请日2016年9月23日、公开日2017年9月6日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其中公开了技术方案A1和A2。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对比文件构成了申请X中技术方案A1的抵触申请 B.该对比文件构成了申请X中技术方案A2的抵触申请 C.该对比文件构成申请X中技术方案A1的现有技术 D.该对比文件构成申请X中技术方案A2的现有技术

58、关于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如果申请人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会上首次展出其发明创造后6个月内在中国提出首次专利申请,之后又希望基于该首次专利申请作为国内优先权基础提出一份在后中国专利申请,则该在后中国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应不晚于其首次展出后12个月

B.专利法第二十四条有关宽限期规定中所述的“首次展出”、“首次发表”是指在申请日以前的6个月内仅允许申请人将其发明创造以专利法第24条所规定的方式展出或发表一次,不允许申请人在上述期限内多次发表或展出的情形

C. 申请人将其发明创造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后,他人在该展会获得了该发明创造的信息,进而在宽限期内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了该发明创造的,将导致该申请丧失新颖性

D.申请人作出的专利法第24条中规定的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行为,不能作为现有技术评价该申请人在宽限期内所提交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相似技术方案的创造性

59、某申请人在12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提交了2份申请请求保护一种可燃气体,其中两份申请的区别仅在于记载的可燃气体中的氧气体积含量不同、其他特征相同,且该在先申请是申请人在中国的首次申请。则以下情况中,在后申请可以要求享有在先申请的优先权的是:

A.在先申请权利要求的氧气体积含量为20-50%,在后申请权利要求的氧气体积含量为30-60%。但在先申请既没有记载氧气含量范围为50%~60%、也没明确记载氧气含量为30%。

B.在先申请权利要求的氧气体积含量为20-50%并在说明书记载了氧气体积含量可以为30%,在后申请权利要求的氧气体积含量为30-60%。

C.在先申请权利要求的氧气体积含量为20-50%并在说明书记载了氧气体积含量可以为30%、35%,在后申请权利要求的氧气体积含量分别为30%、35%、50%。

D.在先申请权利要求的氧气体积含量分别为20%、50%,但在该在先申请的说明书中没有记载氧气含量为20%~50%之间的范围内的技术方案,在后申请权利要求的氧气体积含量为20-50%。

60、有关会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会晤应当是在审查员已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