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营乡卫生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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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营乡卫生院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工作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食品(保健品)事故(以下简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措施,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的危害和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我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想食品(保健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 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协调、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

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五营乡卫生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临到小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由院长为组长,副院长副组长,各科室主要人员为成员。 2.2 职责

主要负责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预案,统一协调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挥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乡党委、乡政府,听取上级部门和乡党委、乡政府的安排。 3 预测、预警与报告 3.1 预测系统

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加强对预测

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预测质量。 3.2 预警系统 3.2.1 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报告系统,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2 建立上报制度 (1)通报范围:

a.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b.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上报方式: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报告,请求相关部门做批示。 3.2.3 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领导小组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领导小组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上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2.4 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3.3 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乡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食品药品监管局或者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定值班电话,并向各村公布。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Ⅰ级(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出现500人以上健康损害症状的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