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2016标准条款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IATF16949-2016标准条款更新完毕开始阅读75b1806a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a5

该过程应包括基于供方绩效和产品、材料或服务的风险的评价,升级控制的类型和程度以及开发活动的准则和措施。 8.4.2.2法律和法规要求

组织应确定措施和方法,以确保所采购的产品、过程和服务符合目的地所在国、发运地所在国以及顾客识别的目的地所在国目前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目标的顾客的国家的法规要求,如提供。

如果顾客对有法律法规要求的某个产品规定了特殊控制,组织应确保其按规定得到实施和保护。

8.4.2.3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组织应要求其汽车产品和服务的供方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至少要符合ISO9001 要求,并以供方QMS 符合汽车行业QMS 标准为目标,证实其符合性可通过以下其中之一:

a)IATF 认可的认证机构向供方颁发的有效的IATF16949 证书,或 b)如顾客可以接受,可通过定期实施二方审核方案来监视符合性。 8.4.2.3.1产品嵌入式软件

组织应要求其提供嵌入式软件汽车产品的供应商,实施并保持其产品软件质量保证体系。

一个被广泛接受的协议,如汽车ASPICE,或其等效,应得到应用。组织应要求汽车ASPICE 供方的自我报告,或提交的等效的作为供方体系能力的证据。 组织应附加的额外的汽车SPICE 评定或者等效来评定项目相关过程、人员或设备,以确认供方的开发能力,该评定应安排在供方开发的早期,并不晚于生产件批准。

8.4.2.4供应商监测

至少以下的供方绩效指标应予以监视: a)按要求交付产品的符合性;

b)接收工厂中的顾客中断,包括候检和停止出货; c)交期绩效;

d)发生的超额运费。如顾客提供,适当时,组织应在其供方监视中包括以下: I.与质量和交付问题有关的特殊状态顾客通知; II.经销商退货,保修,现场措施以及召回。 8.4.2.4.1二方审核

组织应确保供方监视包括二方审核过程。组织应证实承担二方审核的审核员的能力。

当组织监视要求定期的二方监督审核时,审核至少每年实施一次,二方审核报告的记录应得到保留。

注:作为指南,可参见IATF 审核员指南,ISO17021 和ISO19011。

如果二方审核的范围是为了评定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则:方法应与汽车行业过程方法 相一致。

对于已通过第三方ISO9001 认证的供方,审核范围可以予以减少。 8.4.2.5供应商开发

组织应确定其供方开发措施所需的类型、程度和进度。确定的输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通过供方监视所识别的绩效问题(见第8.4.2.4);

b)第二方审核发现(见第8.4.2.4.1);

c)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发现(见第8.4.2.5.1) d)供方绩效开发的机会(见第8.4.2.5.2) 8.4.2.5.1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开发

组织应鼓励并支持其汽车产品和服务的供方开发其质量管理体系,以符合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

符合ISO9001 标准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第一步。

组织应该要求分供方除了符合ISO9001 或通过该认证以外,至少符合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作为进一步要求。

除非顾客另有规定,本组织的供方应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来证实符合ISO9001。ISO9001

认证的认证机构应当通过IAFMLA 成员认可,认可标志及范围符合ISO/IEC17021。

在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因过程、生产能力或组织结构(如兼并、收购、或从属关系)重大变化而发生变化时,组织应验证供方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性及其有效性。 注:由IATF 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第三方认证证书,完全满足刚质量管理体系开发的要求,只要IATF16949 证书仍然有效,不需要进行第二方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这并不排除为供方监视所需的其他类型的审核。 8.4.2.5.2供应商绩效开发

组织应以符合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参见引言-补充)为目标,实施必要的措施来解决突出的绩效问题并寻求持续改进的机会。 8.4.3外部供方的信息

组织应确保在与外部供方沟通之前所确定的要求是充分的。 组织应与外部供方沟通以下要求: a)所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 b)对下列内容的批准: 1)产品和服务; 2)方法、过程和设备; 3)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c)能力,包括所要求的人员资质; d)外部供方与组织的接口;

e)组织对外部供方绩效的控制和监视;

f)组织或其顾客拟在外部供方现场实施的验证或确认活动。 8.4.3.1外部供方的信息-补充

组织应将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产品以及过程特殊特性要求传到到其供方,并要求供方将所有适用要求传递到供应链的制造前端。 8.5生产和服务提供 8.5.1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组织应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 a)可获得形成文件的信息,以规定以下内容: 1)所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或进行的活动的特性; 2)拟获得的结果。

b)可获得并使用适宜的监测和测量资源;

c)在适当的阶段实施监视和测量活动,以验证是否符合过程或输出的控制准则以